區中小學公用經費管理意見

時間:2022-11-30 02: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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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中小學公用經費管理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財政部門關于建立中小學公用經費保障機制的精神,保證中小學公用經費的投入,促進我區義務教育的健康發展,根據我區實際情況,現就調整全區中小學公用經費,加強公用經費管理提出如下意見

一、預算內公用經費撥款標準

1.根據市財政文件規定,結合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維持學校正常運轉基本支出的需要,20*我區中小學預算內公用經費撥款標準為:小學每生每年125元,初中每生每年170元。根據實際情況,現調整為:小學每生每年200元,初中每生每年220元。以后年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執行數。

2.區財政局根據中小學公用經費標準列入年度預算,黃巷、山北兩街道也要將中小學公用經費按上述標準每年足額安排,年末按要求追加調整。同時,還要積極籌措和安排中小學教學儀器設備、圖書資料購置等專項經費,努力改善學校的辦學條件,促進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

二、加強公用經費使用管理

1.中小學公用經費包括財政預算內安排的公用經費和學校收取的雜費兩部分組成。

2.建立公用經費專用帳戶。全區預算內公用經費通過設在區教育局及黃巷、山北街道的公用經費專用帳戶中進行核算,預算內及各學校收取的雜費分別集中于區教育局及黃巷、山北街道結算中心,區教育局另行制訂學校公用經費使用管理辦法。

3.公用經費只能用于維持學校正常運轉所需要列支的業務費、公用費,修繕費和其它屬于公用性質的費用,不得用于教職工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福利和學校基建等開支,不得用于合同教師、民辦教師和各類臨時代課人員的薪酬開支,不得用于國家已明確規定應撤除的鄉鎮教育管理機構的開支。

4.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對學校教學、辦公用品等大批同類物資實行集中采購,并積極探索日常維修項目的集中管理,努力提高公用經費使用效益。

5.黃巷、山北二街道以20*年秋季學生數為基數,根據每年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安排中小學公用經費。

三、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1.在建立中小學公用經費保障機制的基礎上,區教育、財政部門和區政府教育督導室將會同有關部門定期組織對各中小學公用經費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2.建立公用經費使用管理舉報制度,區財政局、區教育局設立舉報電話,負責受理舉報事項。

3.對挪用中小學公用經費的單位和責任人,一經查實,將按照《江蘇省教育亂收費黨紀政紀處分的暫行規定》嚴肅處理。

4.黃巷、山北街道具體制訂相應的實施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