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鼓勵工業企業加快發展的意見
時間:2022-12-14 08:55:00
導語:市鼓勵工業企業加快發展的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深入實施工業強市戰略,進一步鼓勵工業企業加快技術改造、產品開發、品牌創建等工作,支持工業企業集聚發展、進位爭先、做大做強,全面提升工業經濟的綜合競爭力和持續發展能力,特制定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鼓勵工業經濟加快發展的重要意義
堅定不移地推進工業經濟做大總量、優化結構、提升質態,是應對新一輪競爭挑戰、增強區域經濟整體優勢的內在要求,是加快實現“兩個率先、兩個提前”、推動經濟社會更快更好發展的根本保證。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市必須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大力推進結構調整,加快科技創新、機制創新、品牌創建,走新型工業化發展之路;必須堅持以沿江開發、工業集中區建設為重點,著力解決好影響工業經濟發展的突出問題,努力構建良好的發展環境;必須堅持以“三重”、“雙創”工作為抓手,把培育支柱產業、重點企業擺上突出位置,加快要素流動集聚,著力培育一批具有較強支撐帶動作用的產業和企業群體。各鎮、各部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創新思路,毫不動搖地支持、引導工業經濟加快發展,鼓勵企業做大做強,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努力開創工業經濟發展新局面。
二、鼓勵工業企業加快發展獎勵辦法
(一)設立規模工業企業排名升位獎
1、評選條件。參加評選的企業上年實績必須同時達到以下3個條件:年計稅銷售收入5000萬元以上(銷售收入以稅務部門提供的數據為準,下同);年入庫稅金300萬元以上(以稅務部門提供的數據為準,下同);年技改設備投入500萬元以上(以設備發票為準)。
2、計算方法。以當年實績為依據計算綜合得分,從高到低排序,確定企業綜合排名。企業綜合得分=銷售收入×40%+入庫稅金×40%+技改投入×20%。
3、獎勵標準。保持前3名的企業,獎金基數4000元,新進入前3名的企業,獎金基數10000元;保持4—10名的企業,獎金基數2000元,新進入4—10名的企業,獎金基數5000元;新達到排名標準的企業,升位獎基數2000元。在此基礎上,以上年排名為基數,綜合排名每升1位,獎勵企業法定代表人500元,上不封頂。對當年排名前40位的企業授予“*市工業經濟四十強”稱號。
(二)鼓勵重點企業規模擴張
1、對銷售收入首次達到3億元以上,技改投入用款2000萬元以上,同比增幅超過全市平均水平的企業當年給予以下獎勵:以上年度應繳納的地方綜合基金為基數,新增部分全部免收;企業增加投入、擴大生產規模需新征土地的,土地規費除上繳國家、省部分和應繳稅款及足額補償農民部分(包括每畝1萬元的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專項資金)外,屬本市收取的費用全免。
2、對銷售收入首次達到5億元以上,技改投入用款3000萬元以上,同比增幅超過全市平均水平的企業當年給予以下獎勵:以上年度應繳納的增值稅為基數,新增部分當年地方留成的50%獎勵給企業;以上年度應繳納的地方綜合基金為基數,新增部分全部免收;企業增加投入、擴大生產規模需新征土地的,土地規費除上繳國家、省部分和應繳稅款及足額補償農民部分(包括每畝1萬元的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專項資金)外,屬本市收取的費用全免;城區企業進入沿江工業園發展,原企業土地符合建設規劃要求實行退二進三的,視遷建企業投入規模,按市有權部門確定的評估價(凈收益)以內或商定價對企業進行一定補償,免收進園的建設規費。
3、對銷售收入首次達到10億元、20億元、30億元、50億元以上,技改投入用款5000萬元、1億元、1.5億元、3億元以上,同比增幅超過全市平均水平的企業當年給予如下獎勵:以上年度應繳納的增值稅為基數,新增部分當年地方留成全部獎勵給企業;以上年度應繳納的地方綜合基金為基數,新增部分全部免收;企業增加投入、擴大生產規模需新征土地的,土地規費除上繳國家、省部分和應繳稅款及足額補償農民部分(包括每畝1萬元的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專項資金)外,屬本市收取的費用全免;城區企業進入沿江工業園發展,原企業的土地符合建設規劃要求實行退二進三的,視遷建企業投入規模,按市有權部門確定的評估價(凈收益)以內或商定價對企業進行一定補償,免收進園的建設規費。
(三)鼓勵工業納稅大戶
當年納稅首次達到1億元以上的企業(含1億元),獎勵30萬元人民幣;5000萬—1億元企業(含5000萬元),獎勵20萬元人民幣;3000—5000萬元企業(含3000萬元),獎勵10萬元人民幣;2000—3000萬元企業(含2000萬元),獎勵5萬元人民幣;1000—2000萬元企業(含1000萬元),獎勵3萬元。當年納稅額以國稅、地稅部門確認的當年實繳稅金為準。民政福利企業退稅總額中,市級統籌列為稅金計算。出口企業實際退稅的部分不列為稅金計算。
(四)鼓勵工業集中區建設
1、鼓勵加快工業集中區建設,按照《*市工業集中區建設考評細則》進行考核,設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分別對鎮領導班子獎勵3萬元、2萬元、1萬元。
2、對完成市下達的標準化廠房建設指標,且出租率達60%以上的鎮進行獎勵。獎勵標準:當年竣工的標準化廠房(不含企業自建自用廠房)每平方米獎勵10元。
(五)鼓勵發展擔保服務
對經市政府主管部門批準設立,工商稅務部門登記注冊,并為全市工業經濟服務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給予扶持。
1、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從事擔保業務的收入,按國家有關規定免征營業稅,減免擔保公司經營過程中地方性規費;
2、允許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稅前提取風險準備金;
3、按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年平均擔保余額給予0.5%的補助,用于風險補償。補貼期限至2010年;
4、對五年內新辦中小企業擔保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注冊資本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獎勵20萬元,1000萬元以上每增加100萬元獎2萬元。
(六)鼓勵幫助企業爭取各種政策扶持
對市直各部門、各單位幫助工業企業做好項目上爭,取得國家、省、*市政策扶持的給予獎勵。以上年爭取的各項無償支持資金為基數,新增部分按實際到帳金額的2%予以獎勵。
(七)設立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有功人員單項優勝獎
1、規模突破獎。對當年銷售收入超歷史最高年份并首次突破1億元、2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20億元、30億元、50億元的企業分別獎勵2000元、3000元、5000元、1萬元、3萬元、5萬元、10萬元和20萬元。
2、技術進步獎。對獲得發明專利授權并投入批量生產,當年銷售收入達500萬元以上的新產品,獎勵2萬元;對通過國家鑒定并投入批量生產,當年銷售收入達1000萬元以上的新產品(包括科技部認定的國家級重點新產品),獎勵4萬元;對通過省級鑒定并投入批量生產的新產品(包括省科技廳認定的省級高新技術新產品),獎勵1萬元。當年創建國家級技術中心并通過驗收確認的,獎勵8萬元;創建省級技術中心并通過驗收確認的獎勵3萬元;創建*市級技術中心并通過驗收確認的獎勵1萬元。同一產品不重復計獎。
3、培育名牌獎。首次獲全國馳名商標的產品,獎勵50萬元;首次獲國家名牌產品的產品,獎勵30萬元;首次獲江蘇省名牌產品或著名商標的,獎勵5萬元;獲*市名牌產品或知名商標的獎勵3000元。系列產品按1個計算。
4、資本營運獎。對已確定中介機構,進入上市輔導期進行上市實際運作的,獎勵10萬元;對上市成功的企業經營班子,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八)其他
符合上述獲獎條件的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年度獲獎資格。
1、企業年銷售收入、入庫稅金同比下降的;
2、發生重大安全、環保、質量等事故的;
3、職工社會保險金未按規定繳納的;
4、有重大違法亂紀行為的;
5、提供虛假評獎資料的。
三、精心組織落實有關獎勵措施
(一)市成立工業經濟領導小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委辦、市府辦、經濟發展局、統計局、財政局、審計局、監察局、科技局、國稅局、地稅局、工商局、質監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經濟發展局,負責日常工作。
(二)各部門要進一步改進行政管理和服務工作,以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和重點產品為主要服務對象,以幫助企業發展為主要服務內容,以現場辦公和“零距離”協調為主要服務方式,為工業企業加快發展創造更好的外部環境。
(三)本意見所涉及的相關獎項的考核評選工作由市經濟發展局牽頭負責,市統計、審計、國稅、地稅、監察、財政、工商、質監、科技等部門協助。工業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核和評選結果,提供當年各獎項的推薦名單,進行社會公示后,報市委、市政府審定后表彰獎勵,獎勵資金由市政府統籌安排。
(四)新辦企業從正式投產的第二年度開始享受本意見所規定的獎勵和優惠;合并重組后形成的新企業,以合并前的基數為考核依據。
(五)同一項目,已享受過國家、省、*市優惠政策和表彰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進行考核獎勵。
(六)市委、市政府江發[2003]16號文《關于進一步鼓勵投資創業的優惠政策》中鼓勵投資規模從100萬美元、1000萬元人民幣提高到300萬美元、3000萬元人民幣,其他標準也相應提高。
(七)本意見由市經濟發展局、財政局負責解釋。
本意見從2006年度起實施,江發[2004]10號、江政發[2005]132號文件同時廢止,每個考核年度的下一年一季度兌現獎勵。
- 上一篇:企業經營管理和人才教育工作意見
- 下一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