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紀檢監察資源重組的實施意見
時間:2022-12-14 05: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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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基層反腐倡廉建設,根據省、鎮江市有關文件精神,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改革和完善鎮(區)紀檢監察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現就推進我市鎮(區)紀檢監察機構資源重組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機構設置、編制及領導職數
保留鎮(區)紀(工)委、監察室設置,壓縮人員編制,原則上設1名紀(工)委書記,兼任監察室主任職務,各鎮(區)可根據工作需要配備1名紀檢干事。根據各鎮(區)行政區劃、人口布局等實際情況,成立3個中共*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基層工作室(以下簡稱市紀委基層工作室):
市紀委基層工作一室負責云陽鎮、司徒鎮、延陵鎮、開發區、練湖5個鎮(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辦公地點設在云陽鎮;
市紀委基層工作二室負責珥陵鎮、導墅鎮、皇塘鎮、呂城鎮、陵口鎮5個鎮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辦公地點設在導墅鎮;
市紀委基層工作三室負責界牌鎮、新橋鎮、后巷鎮、埤城鎮、訪仙鎮5個鎮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辦公地點設在后巷鎮。
市紀委基層工作室的機構規格為副科級建制。
每個市紀委基層工作室核定編制6名,所需編制在現有鎮(區)紀檢監察機構壓縮騰出的編制中解決,暫不改變編制屬性,由市紀委監察局統一代管和配置。
每個市紀委基層工作室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檢查員及工作人員3名。根據工作需要,主任由正科長級或副科長級干部擔任。非領導職數參照市紀委監察局非領導職數設置辦法設置,由市紀委統籌使用。
二、工作職責
市紀委基層工作室在市紀委監察局授予的職權范圍內開展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監督檢查駐在鎮(區)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黨的章程和國家法律法規,執行中央、省以及市委、市政府決策、命令的情況;
2、監督檢查駐在鎮(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干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等情況;
3、承擔駐在區域鎮(區)管干部檢舉控告類信訪問題的核實處理以及協助開展案件檢查、審理等方面的工作;
4、指導和督促駐在區域黨風廉政建設及反腐敗工作的全面落實;
5、完成市紀委、市監察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成立基層工作室以后,鎮(區)紀(工)委的主要職責是:
1、負責協助黨(工)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協助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開展黨員干部廉政教育,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檢查督促黨的農村政策的執行;
2、負責向黨(工)委提交對有關違紀黨員干部的處理意見;
3、承擔本鎮(區)除鎮(區)管干部以外黨員干部的檢舉控告類信訪問題的核實處理以及案件檢查、審理等方面的工作;
4、完成市紀委、基層黨(工)委交給的其他工作任務。
鎮(區)監察室的主要職責是:
1、檢查行政機關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2、接受對行政機關、公務員和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
3、協助基層工作室調查公務員和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
4、接受并協助基層工作室處理對公務員和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室受理的申訴;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監察室履行的其他職責。
三、工作關系
市紀委基層工作室是市紀委監察局的雙派駐機構,在市紀委常委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在業務上接受市紀委監察局職能室的指導,配合市紀委監察局職能室做好相關工作。
市紀委基層工作室與駐在區域內各鎮(區)黨(工)委、政府(管委會)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市紀委基層工作室依據授權在駐在區域開展工作,督促各基層黨(工)委按時完成市委、市紀委交辦的各項反腐倡廉工作任務,指導各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根據需要了解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聽取鎮(區)領導班子有關情況匯報。市紀委基層工作室負責人應參加駐在鎮(區)黨(工)委涉及重大問題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等事項的會議。
鎮(區)紀(工)委、監察室接受鎮(區)黨(工)委、政府(管委會)及市紀委監察局的雙重領導,在業務上接受市紀委基層工作室的指導,同時協助市紀委基層工作室在本鎮(區)開展工作。市紀委基層工作室要與鎮(區)紀(工)委、監察室加強聯系,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進紀檢監察工作。
四、干部管理及后勤保障
市紀委基層工作室主任、副主任人選由市紀委商市委組織部提名并考察,經協商一致后由市委組織部呈報市委任免。新提任的主任、副主任人選一般從后備干部和優秀紀檢監察干部中提名,交流使用。市紀委基層工作室主任、副主任向市紀委監察局述職述廉,其履行職責和廉政勤政情況由市紀委商市委組織部考核或將考核情況向市委組織部備案。市紀委基層工作室其他干部的招考錄用、考察任免、年度考核和獎勵等,參照市紀委機關同職級干部管理。市紀委、市委組織部根據干部履職情況,有計劃地進行輪崗和跨系統交流。
市紀委基層工作室的辦公和生活用房、辦公用品由市委市政府統籌安排解決,工作用車參照我市鎮級車改方案執行。其人員編制、工資關系、組織關系劃轉至市紀委,由市紀委單列代管。工資、津(補)貼、辦公經費等列入市財政預算,在市紀委單列。
五、人員安置及相關事項
市委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不適合繼續從事紀檢監察工作或年齡較大并愿意留在原鎮(區)工作的,作出妥善安排,可以安排在原鎮(區)擔任相應職務,不能安排相應職務的,保留其原職級待遇,安排在原鎮(區)工作。
在實施鎮(區)機構綜合配套改革過程中,要選好配強紀委書記,積極發揮鎮(區)紀(工)委委員的作用,建立和完善行政村及社區紀律監督工作網絡,進一步加強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建設。
六、組織領導
實行鎮(區)紀檢監察機構資源重組,加強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建設,事關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基層政權建設,事關農村的和諧穩定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大局。各鎮(區)黨(工)委、政府(管委會)一定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認真落實,及時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問題;要從大局出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認真做好改革中的各項工作;要進一步明確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根據工作關系的變化,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工作機制,確保改革后本鎮(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切實得到加強。
市紀委要加強組織指導和督促檢查,認真制定工作方案,做好組織實施工作。組織、人事、編制、財政等部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密切配合,大力支持,切實解決好機構、編制、職數、干部配備以及后勤方面的具體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