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加強能源統計監測工作意見

時間:2022-01-05 04: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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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加強能源統計監測工作意見

一、進一步提高對能源統計監測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堅持節約資源與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關系到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中華民族生存發展。必須把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放在工業化、現代化發展戰略的突出位置,落實到每個單位、每個家庭。市十次黨代會明確提出,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執行最嚴格的能耗標準,落實好節能降耗減排任務。

準確計量、全面客觀的能源統計數據是加強能源管理的重要基礎,是貫徹國家和本市節能法規、優化能源結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重要前提,是開展節能降耗任務分解和目標考核的重要依據。當前,本市能源統計監測工作仍待加強:能源統計力量相對薄弱;能源統計監測制度不完善,全市性的能源統計監測評價體系尚未建立;能源統計信息需要整合,信息機制有待完善;許多用能單位對能源消費情況缺乏必要的、準確的計量和原始記錄,能源統計數據質量需提高等。對這些問題要高度重視,逐步加以解決。

二、加強統籌管理,建立和完善能源統計監測體系

市統計局作為本市統計工作的主管部門,要會同國家統計局*調查總隊,按照建設首都經濟社會發展的數據中心和區域發展及產業發展的監測評價中心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依法行使職權,加強對全市能源統計監測工作的統籌管理。要研究制定能源流通供應部門數據報送制度,指導幫助有關部門建立完善能源流通供應統計制度。努力提高能源統計監測的工作質量。

要研究建立全市能源統計監測體系,按照滿足全市能源管理和節能降耗工作需要的要求,整合現有的能源統計資源,規范能源統計監測工作,研究建立全市統一、功能齊全、分工明確、信息共享的能源統計監測體系。

要以全市能源統計監測體系為基礎,開展節能降耗進展情況監測,加強對全市能源統計分析工作,定期向市政府和有關部門提供全市能源統計監測分析報告。

三、明確工作職責,實現齊抓共管

市政府各職能部門、各區縣政府和相關單位,要把加強能源統計監測作為能源管理和節能降耗工作的重要基礎,明確工作職責,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工作質量。

(一)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調查總隊要繼續完善全社會能源消費統計,健全生產和居民生活能源消費統計制度,重點加強第一、三產業和居民生活的能源消費統計。建立并逐步完善產品能耗、設備能耗等能源利用效率的統計制度。研究并實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統計制度。逐步形成覆蓋全部能源生產、供應和消費的統計指標體系。

(二)各能源管理部門和相關單位要根據職責分工,指定機構和專門人員,負責能源統計監測工作。要按照統計法規的要求,規范能源統計監測制度方法,提高統計數據質量。自2008年起,按照要求報送能源統計數據,將能源統計監測情況及時納入全市能源統計監測體系。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市重要物資市場監測平臺”和“*市經濟運行監測調度中心”的完善與運行;負責全市政府機關和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測平臺的建設與運行,并將監測情況納入全市能源統計監測體系;負責全市主要煤炭經營企業經營情況的監測工作。

市市政管委負責全市天然氣、液化石油氣和熱力等能源品種供應情況的統計工作。按季度提供全市天然氣和液化石油氣供應數據,按年度提供熱力供應及供熱用燃料數據,并逐步實現按月提供上述資料。

市商務局負責對全市成品油市場的監測工作,配合統計部門建立完善全市成品油統計制度。

市交通委負責研究建立煤炭、石油制品等主要能源品種公路運輸量統計制度,并逐步實現提供相關數據。

市建委負責本市民用建筑耗能統計報表制度的實施工作,逐步建立全市大型建筑物能耗的統計監測制度,并將監測情況納入全市能源統計監測體系。

市工業促進局負責全市重點用能工業企業電力運行情況的監測工作,并將監測情況納入全市能源統計監測體系。

*電力公司負責全市電力供應和使用情況的統計監測工作,按月提供相關數據。

(三)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要以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000噸標準煤以上的用能單位為重點,依法加強對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達到國家規定要求。

(四)各區縣政府對本區域內的節能降耗工作和能源統計監測工作承擔領導責任。要切實加強能源統計工作,充實能源統計的人員力量,完成各項能源統計任務。

(五)市、區(縣)兩級財政部門要按照部門預算的管理規定,為政府統計部門和相關部門的能源統計制度建設和能源統計監測工作開展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

(六)各政府部門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能源統計監測中的作用,通過行業協會幫助指導企業加強能源統計基礎工作,提高能源統計數據質量。

四、加強基礎工作,提高數據質量

市政府各職能部門和用能單位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能源統計的基層基礎工作,提高能源統計的數據質量。

(一)各職能部門要以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000噸標準煤以上的用能單位為重點,定期開展對用能單位能源管理人員和能源統計人員的培訓。

(二)全市能源生產銷售和供應單位、第二、三產業規模以上單位和農業法人企業要根據能源統計工作的需要,指定專人負責能源統計工作,并保持能源統計人員的相對穩定。各級能源統計人員必須具備統計從業資格,要定期接受統計法規和能源統計業務知識的培訓,按照統計制度的要求,及時、準確地填報統計報表。

要按照統計制度要求,以準確可靠的能源計量數據記錄為依據,建立能源月度統計臺帳,并嚴格記錄本單位各能源品種生產、購進、消費的全部情況。

要按照《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等國家強制性標準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合理配備能源計量器具,建立和完善能源計量管理制度,做好計量測試工作。

(三)政府統計部門要加大對能源統計基礎工作和數據質量的檢查和執法力度,對能源統計中的違法行為,依據法律法規,予以嚴肅處理。

要研究建立能源統計數據質量評估制度,加強對能源基層統計數據和綜合匯總數據的審核評估。重點加強對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及其降低率數據質量的監測評估。要建立數據質量責任追究制度,確保全市能源統計數據的質量。

五、整合能源統計信息,完善能耗公報制度

(一)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調查總隊要聯合市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對全市能源統計信息及其需求進行統一梳理,依法研究制定全市統一的能源統計信息管理與制度,明確各部門對全市能源數據使用和的權限。

(二)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能源統計信息使用的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部門對能耗數據的有關規定。各單位不得擅自未經國家統計部門評估確認的全市能耗及其相關數據。

(三)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調查總隊和市發展改革委要結合節能降耗目標考核的要求,提高能源平衡表的編制質量,完善全市及分區縣能耗公報制度。堅持對各區縣能源消費量實行下算一級的制度,完善季度能源消費量的測算方法。在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的基礎上,提高能耗公報的時效性。結合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工作重點和節能降耗的工作要求,逐步增加公報內容,規范公報形式。

(四)各能源管理部門和相關單位,要按照分區縣能耗公報的要求,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細化管理,加強統計的基礎工作,逐步實現分區縣監測,并提供分區縣能耗公報所需的資料。

六、加大協調和監管的工作力度

(一)建立全市能源統計監測工作協調機制。建立全市能源統計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明確責任,研究解決能源統計監測中存在的問題,確保能源統計監測工作的落實。

(二)市統計局要聯合有關部門,將能源統計監測工作與能源計量管理和節能管理工作結合起來,研究建立統計執法、能源計量執法、節能監察和節能審計的聯動機制,提高能源統計監測的工作質量。

(三)政府監督檢查部門要加強對能源統計監測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并作為政府基礎工作考核內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