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和服務外包產業發展意見
時間:2022-02-01 02: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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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產業發展規劃
(一)制定軟件和服務外包產業發展規劃。明確全市軟件和服務外包重點發展區域和實施步驟,優化空間布局,整合產業資源,重點推進以*高新區軟件園為核心的軟件和服務外包示范園區(以下簡稱示范園區)的規劃與建設。形成以高新區為主導區,以相關產業園區為輻射區,特色鮮明、各有側重、協調發展的*軟件和服務外包產業新格局。
以發展離岸服務外包為重點,培育一批能夠承接跨國公司服務外包業務的骨干企業;以高端市場為重點,鞏固發展日本市場,大力拓展歐美市場;以提高服務外包從業人員素質為重點,加快建設*市軟件和服務外包人才培訓基地,擴大各個層次的人才培訓規模,加速培養一批中高端服務外包專業人才;以目標產業為重點,加快發展面向新一代移動通信、消費類電子、汽車電子、智能儀器儀表等領域的嵌入式應用軟件開發和面向裝備制造、能源、醫療、教育、電力、環保等領域的行業應用解決方案。大力發展金融、保險、物流等領域的業務流程外包和數據分析、市場調查等知識型服務業務,以及研發中心、呼叫中心、數據/災備中心、人力資源/培訓中心等共享運營中心。以數字內容為特色,著力發展數字出版、動漫游戲、影視制作、數字文化等信息服務業務。
到“十一五”規劃末,軟件和服務外包產業總產值達到450億元,出口2億美元;到2015年,軟件和服務外包產業總產值達到1300億元,出口10億美元,吸引行業知名企業100家,培育萬人以上規模企業2家,千人以上規模企業60家,吸納15萬大學生就業,擁有超過30萬服務外包從業人員。把*建成“國內一流、世界知名”的軟件和服務外包示范城市。
(二)加快園區建設,促進產業聚集。以打造布局合理、分工明確的服務外包示范園區為重點,繼續推進*軟件園等一批服務外包示范園區建設。以高新區創建世界一流園區為契機,在高新區新擴區域內高起點規劃建設具有國際產業水準的4平方公里軟件和服務外包新城,市財政根據項目建設進度三年內安排總額不少于1.5億元的扶持資金,支持園區標準廠房及基礎設施建設。將已確定發展的各示范園區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我市重點項目統籌推進,營造國際化的產業發展空間。*市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可對園區內服務外包企業和服務外包平臺建設給予優先扶持,以引導企業入區。
二、扶持產業做大做強
(三)加大財政對軟件和服務外包產業的支持力度。2009年至2011年,市、開發區(基地)以及相關區每年總投入不低于10億元,用于支持軟件和服務外包產業基礎設施建設,兌現各項優惠政策。其中市財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億元,重點支持企業承接國際服務外包業務、拓展國際市場、獲取相關資質認證;支持高端人才引進、大學生崗前職業培訓;支持企業技術創新及創新成果產業化;支持服務外包的公共平臺建設;支持信息安全和知識產權保護;培育產業名牌,加大對國內外知名軟件和服務外包企業的招商引資力度。市財政根據產業發展和財力情況,逐步加大對產業發展的整體投入。
(四)實行稅收優惠政策。2009年至2013年,對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離岸服務外包業務收入免征營業稅。對以下三類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符合條件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規定的相關條件并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質的軟件和服務外包企業;設在西部地區,以國家規定的鼓勵類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其當年主營業務收入超過企業總收入70%的軟件和服務外包企業,并經企業申請、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對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按不超過企業工資總額8%的比例據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軟件和服務外包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對軟件和服務外包企業中的居民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五)鼓勵企業通過聯合、并購、重組等措施,組建大型國際化軟件和服務外包企業。對軟件和服務外包企業成功實現海外并購的,由市財政專項資金給予前期調研、咨詢、商務費用50%的一次性獎勵,最高為80萬元。對軟件和服務外包業務量與新錄用員工人數年增幅達到30%以上的企業,為擴大經營規模、提高生產效率所進行的技術改造或固定資產投資等項目給予一定資金補貼,對其新增貸款,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從專項資金中給予50%的貸款貼息,每戶最高為100萬元。
(六)支持軟件和服務外包出口。對出口額達到50萬美元以上或增長達到100%的前20戶企業,根據出口增長和利稅貢獻,由市財政專項資金給予每戶企業每年5—20萬元的獎勵。對企業租用國際通信專線的費用,由市財政專項資金給予每戶每年30%(最高為50萬元)的補貼,期限五年。
(七)鼓勵企業獲取國際認證。對當年獲得開發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和開發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認證的企業,參照國家補貼辦法給予認證補貼(示范園區內企業由園區給予認證補貼)。對當年獲得人力資源成熟度模型(PCMM)認證、信息安全管理標準(ISO27001/BS7799)認證、IT服務管理(ISO20000)認證、服務提供商環境安全(SAS70)、P-MARK/PIPA以及系統集成資質等認證的企業,根據認證類別的合理成本確定補貼金額,原則上不超過認證費用的50%,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當年取得多項國際認證和認證升級的軟件和服務外包企業,最多可提出三項申請,合計不超過100萬元。對已享受認證補貼的,由市財政專項資金給予隨后兩年的認證維護補貼。
三、著力打造產業品牌
(八)加強投資促進和品牌建設。加大對軟件和服務外包產業的宣傳推介力度,不斷擴大*在國際市場的知名度和影響力。聯系國家商務部、工信部、科技部,每兩年舉辦一次“中國*國際軟件和服務外包大會”,使之成為高規格的中國服務外包產業峰會。每年在國際和國內主要發包地舉辦軟件和服務外包專項推介活動,有針對性地開展招商引資。
鼓勵軟件和服務外包企業開展自主品牌建設,對符合規定的,由市財政專項資金給予一次性獎勵。
(九)支持示范園區和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市財政專項資金每年安排一定資金,對參加國家、省、市政府組織和認可的國內外專業展會和招商推介活動,給予每次不超過支出費用70%的補助,對每家園區每年補助不超過50萬元,對每戶企業每年補助不超過5萬元。
對在境內外成功設立分支機構的企業和培訓機構,以及傳統行業企業將信息部門單獨剝離,并在我市轄區范圍內成立獨立軟件和服務外包企業的,按其投資和運營情況,由專項資金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支持企業開拓本地信息化內需市場,鼓勵、倡導各級各部門、企事業單位,在信息系統建設以及擴大內需投資項目中,與我市的軟件和服務外包企業加強合作,共同提升。
(十)鼓勵外來投資開展軟件和服務外包業務。對世界500強、全球外包100強、國內軟件和服務外包100強企業來*設立軟件和服務外包企業,并承諾在我市的注冊年限達到10年以上的,由示范園區對企業辦公用房的租賃、購買以及個人購房落戶等給予資金補貼;其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由示范園區給予連續五年的全額獎勵。市財政通過專項資金按照市與園區所在開發區(基地)以及相關區財政體制對其進行補助。對于特大型企業的引進,可按我市重大項目一事一議、一企一策的方式予以扶持。
四、建設高素質人才隊伍
(十一)加強產業與教育對接。鼓勵*地區高等院校設置適合軟件和服務外包人才培養的課程體系與專業,擴大規模,提高層次,培養高素質的軟件和服務外包應用型人才。建設人才培養教育基地,力爭用5年左右的時間,逐步將*軟件服務外包學院建設成為一所具有相當規模的軟件和服務外包人才培養專業院校,為我市及區域產業發展提供智力支持。
積極支持高校和社會培訓機構開展軟件和服務外包的學歷教育與職業技術培訓。對年培訓規模1000人以上和辦學質量達到一定要求的,經考核認定授予“*市軟件和服務外包人才培訓基地”稱號。示范園區每年要安排一定資金,用于鼓勵區內企業、培訓機構與高校聯合建立大學生實訓基地,推進“訂單式”培養。吸引、鼓勵國內外知名培訓機構和大型企業在我市開展軟件和服務外包人才培訓,重點培養研發、管理、市場開拓領域的中高級人才。
(十二)支持企業培養高端人才。鼓勵我市技術先進型服務外包企業派遣員工到境外進行定制培訓。對在境外工作或學習滿60天以上的,由示范園區給予往返機票補貼;對赴境外進行三個月以上定制培訓經考試合格并被企業連續聘用兩年以上的高端人才,由市財政專項資金按照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資助,每人最高不超過5萬元(每戶企業每年最多不超過10人)。
(十三)實施人才補貼機制。鼓勵企業引進中高級人才。對示范園區內的軟件和服務外包企業高端人才年薪(工資性收入)達到7萬元以上的,按照其應繳且已繳的個人所得稅額,每年由園區所在開發區(基地)以及相關區財政按市、區留成部分全額獎勵給納稅人,期限為5年。市財政通過專項資金對園區所在開發區(基地)以及相關區進行補助。對本意見實施后企業從國外和外地聘請首次來我市工作的高級技術和管理人員(年薪25萬元以上,在企業連續工作1年以上),給予一次性安家補貼3萬元。補貼資金由企業注冊經營納稅地的示范園區所在開發區(基地)以及相關區財政統一安排。
(十四)推進人才就業和創業。鼓勵和引導應屆畢業生在本地軟件和服務外包企業就業。對我市符合條件的技術先進型服務外包企業,每新錄用1名大專以上學歷員工從事服務外包工作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推薦企業申報國家支持;對我市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培訓的從事服務外包業務人才(大專以上學歷),通過服務外包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考核,并與服務外包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推薦培訓機構申報國家支持。對未獲得國家支持的企業,參照國家標準由市財政專項資金給予補貼。對經培訓后在示范園區的企業就業,并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大學生,由示范園區給予學生本人不超過培訓費用15%的資助;對在示范園區以外的企業就業的大學生,由市財政專項資金給予資助,并由培訓機構返還學生本人。
各示范園區要積極采取措施,優先支持服務外包創業輔導、政策咨詢等工作,充分發揮產業示范、孵化作用,有效引導大學生創業。
(十五)改善人才安居條件。對在軟件和服務外包企業長期工作且符合條件的外籍人員,優先辦理外國專家證件、外國人就業證件和居住證件;對長期工作的外籍高層管理人員,要為其家屬在辦理出入境、居住、子女入學等方面提供便利。各示范園區要依據本區域產業發展狀況,有計劃地加快軟件和服務外包工程師公寓建設,為產業從業人才提供周轉租用住房服務。
五、優化產業發展環境
(十六)加強產業發展的組織領導。建立產業發展協調推進機制,整合市軟件服務外包人才培訓領導小組與市軟件服務外包基地城市領導小組,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市促進軟件和服務外包產業發展領導小組,統籌全市產業發展,謀劃確定重大事項,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協調解決產業發展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外經貿局,負責處理日常工作事務,協調落實促進軟件和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
(十七)完善投融資環境。建立政府引導扶持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資體制。鼓勵風險投資機構、商業擔保機構積極進入軟件和服務外包領域,參與企業投資和企業資本運作。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資金優先支持軟件和服務外包領域的各項擔保服務,為企業在境內外上市融資創造條件和提供服務。
(十八)加強信息安全和知識產權保護。建立企業知識產權信譽檔案,加強維權服務。將軟件和服務外包業務中取得重大社會或經濟效益的知識產權項目列入政府獎勵范疇;對知識產權年新增申請量排名靠前的企業,給予適當獎勵。抓緊出臺《*市信息安全保護條例》,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保護國家信息安全和經營者權益。
(十九)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加快組建*服務外包發展協會和產業聯盟,加強行業自律、信息交流、中介協調,規范市場秩序,防止不正當競爭。
建立軟件和服務外包企業誠信評價體系,鼓勵行業自律,倡導企業守信,形成“政府引導、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良好誠信環境機制。企業如違反信息安全規定并造成后果,將暫停其享受本措施項下所有政策的資格。
(二十)實行靈活的工時制度。在切實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前提下,根據企業生產特點,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后,可以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
(二十一)加強大通關建設。協調海關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免征關稅,進一步便利軟件和服務外包企業自用設備和臨時租用設備的通關。
(二十二)我市原有對軟件和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已頒布的有關政策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實施中與其他優惠政策重疊時,可從優但不重復享受優惠政策。
本意見適用范圍為在我市從事軟件和服務外包業務(含軟件開發、軟件技術服務、系統集成、業務流程外包、集成電路設計、動漫游戲開發、工業設計和管理、互聯網增值業務等)的企業、培訓機構以及專業從事示范園區投資運營管理的企業,上述企業由我市根據國家標準和程序認定。本意見各項扶持政策依照企業對地方財政的貢獻兌現資助。5年內對企業的綜合資助額度原則上以5年內該企業對地方財政貢獻增量部分的總額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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