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生活保障對象分類施保意見

時間:2022-04-23 03: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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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生活保障對象分類施保意見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指導思想;實施分類施保的必要性;分類施保的對象;低保對象的分類及保障標準;分類施保人員的確定及低保金發放程序;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的服務宗旨,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分類施保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切實安排好困難群眾生產、生活指示精神的重要舉措、分類施保是指對低保對象中的特殊困難群體,在發放低保金時給予重點照顧,提高補助金額,以確保他們的基本生活、重點保障類、牼特殊保障類、基本保障類、低保對象申請分類施保時,需提供以下有關證明、社區居委會在接到申請人的申請后,應認真調查核實,根據低保家庭的實際情況確定施保人員,填寫《分類施保人員申請表》和《審批表》,并附有關材料、享受分類施保人員每半年審核一次,由區民政局統一發放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根據國務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河北省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和《河北省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規程》,為進一步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對重點保障對象實施分類施保,提高城鎮低保工作水平”的精神,為解決低保對象中特殊困難群眾的生活,充分發揮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最后一道安全網的作用,決定對我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采取分類施保,結合我區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的服務宗旨,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對重點低保對象實施重點救助。保障最應該保障的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全區經濟發展。

二、實施分類施保的必要性

分類施保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切實安排好困難群眾生產、生活指示精神的重要舉措。在城市低保對象中,有相當部分困難群眾,盡管足額領取了最低生活保障金,但由于重病纏身無錢醫治,子女上學無錢支付學費,生活仍難很困難。因此,要實事求是的對特殊困難群體實施分類施保。鄉、辦事處及有關部門要依據有關文件要求認真抓好落實,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決好城市貧困人口的基本生活。

三、分類施保的對象

分類施保是指對低保對象中的特殊困難群體,在發放低保金時給予重點照顧,提高補助金額,以確保他們的基本生活。分類施保的對象為:低保對象中患有大病重病的、嚴重殘疾以及單親家庭和子女上學困難的特困戶。

四、低保對象的分類及保障標準

(一)重點保障類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對象中的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或扶養義務人的人員,或者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但法定贍養、撫養、扶養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人員,以及父母雙亡且法定撫養人無撫養能力的孤兒。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對象中,家庭成員患有特大疾病,或者身體有嚴重傷殘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特大疾病指癌癥、尿毒癥、心肌梗塞、腦中風疾病、重大器官移植手術、爆發性肝炎、惡性腫瘤、艾滋病等;嚴重傷殘指:一級盲人、重度肢體殘疾、嚴重精神病及重度智力殘疾等。

對上述人員在實施低保保障的基礎上,低保金按低保標準的20%上浮。

(二)牼特殊保障類: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喪偶單親家庭中,因支出醫療費、正常學費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2、因意外事故(天災人禍造成嚴重損失,無其他任何經濟賠償的)造成家庭困難的。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中高中以上大學本科以下的在校學生。

對上述人員在享受原差額救助的基礎上,低保金按低保標準的10%上浮。

(三)基本保障類: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對象中,具有勞動能力且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內,客觀上不想通過勞動獲取收入的人員,實行低標準救助,在原享受低保標準的基礎上下浮10%。如在1年內無正當理由3次拒絕就業介紹的,從最后一次介紹就業之日起,兩個月后,取消其低保待遇。

五、分類施保人員的確定及低保金發放程序

(一)低保對象申請分類施保時,需提供以下有關證明: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中的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扶養或撫養義務的人員,在申請分類施保時提供戶口簿、身份證。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患重病人員,在申請分類施保時提供戶口簿、身份證、市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和原始病歷資料復印件(加蓋醫院公章)及醫院收費單據。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殘人員,在申請分類施保時提供戶口簿、身份證和1997年以后核發的已確定等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喪偶單親家庭中的在校子女,提供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及子女在校學習證明等。

(二)社區居委會在接到申請人的申請后,應認真調查核實,根據低保家庭的實際情況確定施保人員,填寫《分類施保人員申請表》和《審批表》,并附有關材料,報鄉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民政辦審核,區民政局審批后,由社區居委會張榜公布七日,接受群眾監督。

(三)享受分類施保人員每半年審核一次,由區民政局統一發放。

各鄉、辦事處以及有關部門,要站在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講政治的高度,充分認識到低保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嚴格審批程序,嚴禁優親厚友,做到公開、公正、公平,使低保對象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