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公共安全員建設完善意見
時間:2022-02-15 11: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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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市不斷完善市和鄉鎮(街道)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安全生產監管力量逐步加強,有效促進了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但安全生產工作點多、面廣量大,特別是隨著農村個私企業和人員聚集場所的不斷增多,安全生產監管任務日趨繁重。根據紹興市今年對我市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要求,全市60%的行政村要設立農村公共安全員。為進一步充實力量,切實抓好村級基層安全生產工作,決定將行政村(社區)的“大學生村官”作為村級公共安全員,納入基層安全監管隊伍。為切實加強村級公共安全員隊伍建設,現講如下實施意見:
一、崗位職責
1.村級工礦商貿企業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環保安全等工作,原則上由村級公共安全員承擔;
2.督促落實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開展檢查和考核;
3.認真當好檢查員、聯絡員、信息員、宣傳員,著重做好公共安全巡查檢查、公共安全宣傳、公共安全隱患信息上報及突發事件信息報告等工作;
4.負責建立健全各類公共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臺帳,指導企業搞好安全管理基礎工作;
5.及時掌握轄區內的公共安全動態,做好各類公共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歸檔及統計上報工作。
二、管理方式
村級公共安全員行政管理按現行管理方式不變,業務上受上級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安監站指導,并由市安委會辦公室負責做好相關協調工作。
三、考核獎勵
村級公共安全員定期接受市安監局組織的業務培訓,由市安監局統一考核發證;市安委會辦公室年末組織開展工作實績考評,相應的獎勵資金在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中予以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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