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流動人口計生整改意見

時間:2022-02-20 09: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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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流動人口計生整改意見

為認真貫徹執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穩定低生育水平,維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合法權益,穩定低生育水平,現就進一步做好全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重大意義

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是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事關低生育水平的持續穩定,事關人口問題的統籌解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要求各級、各部門把加強流動人口工作作為穩定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重要任務來抓。今年4月,國務院頒布《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為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

我區是流動人口大區,目前已達10萬人,占我區總人口的十分之一。他們大都處在生育旺盛期,且生育觀念較為落后,流動性大,而適應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新特點和新形勢的體制、機制尚未完全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難的問題日益突出,已成為影響全區低生育水平長期穩定的重要因素。

各單位、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精神,把思想和認識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工作部署上來,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穩定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為目標,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求實創新,不斷完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體系,加快建立“統籌管理、服務均等、部門聯動、信息共享”的工作新機制,積極構建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部門聯動,綜合管理”的新格局,促進全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服務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創新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機制

按照國家“三年三步走,促進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全國‘一盤棋’的目標要求,建立起‘統籌管理、服務均等、信息共享、部門聯動、統一考核’”的工作新機制。

(一)統籌管理。進一步強化區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的職能作用,統籌全區有關流動人口的管理服務事項。統籌協調公安、勞動、衛生、計生、房管等部門的工作。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納入全區流動人口綜合管理范圍,切實做到統一協調、統一管理、統一考核。要立足社區,整合社會資源,將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納入各街道、社區的工作范圍,依托社區協管員隊伍,開展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的日常服務和管理。

(二)服務均等。按照“屬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務”原則,積極推進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優生優育和生殖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堅持流動人口與常住人口同宣傳、同服務、同管理,積極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宣傳教育、技術服務、藥具發放等工作。建立流動人口登記建檔制度,完善育齡婦女定點服務制度。依法落實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對實行計劃生育的流動人口,在生產經營等方面給予優惠,在社會救濟等方面優先照顧,落實國家規定的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查孕查環、出具孕檢證明等免費制度。要充分利用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平臺,采取多部門聯動,協調解決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家庭在就業、就醫、子女入托入學等方面的實際困難。公布熱線電話,拓寬信訪渠道,及時妥善處理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來信、來訪,嚴肅查處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有關的侵權行為,切實維護流動人口合法權益。

(三)部門聯動。各相關部門要樹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部門聯動的“一盤棋”意識,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和聯席會議制度,積極開展聯合執法和綜合服務等活動,形成長效工作機制。逐步形成全區多部門聯動、齊抓共管、合作共贏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新格局。

(四)信息共享。各級、各部門要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化建設納入本單位信息化發展規劃,建立健全全員流動人口統計和重點地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監測制度,不斷完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管理平臺。人口計生委、公安*分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建委、衛生局、區教育局部門要加強協調,建立流動人口信息共享機制,共同做好流動人口全員信息采集、錄入、上報、和統計分析工作。完善社區樓門長、小區業主委員、計劃生育信息員隊伍為主體的信息采集網絡。把流動人口信息采集與全員人口信息庫建立結合起來,突出重點對象,采取有力措施,加強流動人口特別是對無固定居所、無固定工作的人員登記工作,建立定期聯系制度,及時掌握流動人口去向、婚育情況和聯系方式。

三、切實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基礎建設

(一)加強隊伍建設。建立和完善與工作任務、工作要求相適應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機構和服務網絡。區人口計生委要在已設立流動人口管理科的基礎上,增加干部力量;街道要根據工作實際配備專(兼)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干部,負責本地流動人口信息統計、宣傳服務和協助處理違法生育等工作。具備2名社區居委會計生主任的社區,要有一名主抓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同時與公安、勞動等協管員加強協調和溝通,共同做好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的工作。人口計生委要建立教育培訓機構,定期開展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隊伍的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二)實施綜合治理。嚴格執行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法定代表人責任制,把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納入各部門職責范圍,做到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同獎懲。各單位、各部門在制定流動人口政策措施時,要搞好調查研究,主動征求人口計生部門意見,使之有利于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從根本上消除存在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盲區。區人口計生委要認真履職盡責,積極指導、協調和支持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努力提高全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水平。公安*分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建委、區房管局、區衛生局、區教育局等部門應當結合部門職責,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納入相關管理制度,及時向區人口計生委通報在辦理有關登記和證照等工作中了解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用人單位要認真落實法定代表計劃生育工作責任制,做好本單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接受計劃生育部門的監督、檢查,在招聘外來人員時查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做好登記,加強監管,并定期向計劃生育部門通報有關情況。

(三)深化居民自治。充分發揮社區的前置性、基礎性工作作用,以居民自治和計劃生育協會組織建設為載體,逐步建立政府行政功能同社會自治功能互補、政府管理力量同社會調節力量互動的社會管理網絡,形成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全方位、廣覆蓋的服務管理體系。流動人口現居住地的社區居委會要管理好轄區內的流動人口,及時向街道辦事處通報相關信息。房屋租賃中介機構、房屋的出租(借)人和物業服務企業等有關組織和個人,有責任向屬地的計劃生育部門如實提供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相關信息和情況。推行計劃生育居務公開,促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和自我監督。

四、全面強化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各部門要加強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領導,將流動人口工作納入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體系,形成政府主導、部門聯合、統籌管理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格局。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的日常業務工作,解決具體問題。各單位、各部門要建立健全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議事機構,定期召開會議,分析形勢,查找問題,研究對策,落實措施。

(二)保障經費投入。區財政部門要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工作的經費投入納入預算,各單位也要按照與戶籍人口同等標準給予投入,確保工作經費落實。

(三)強化督促檢查。區人口計生委要加強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督促檢查,不斷完善以現居住地為主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目標管考核機制,對各有關部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情況進行考核、監督,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區流動辦要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采取綜合措施,加強督促檢查。要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的日常管理,對不認真履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職責,因工作失職造成重大失誤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格按照各單位與區政府簽定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的規定實施責任追究,確保責任落實到位。區人口計生委要加大平時督察力度,及時通報情況、督促整改,不斷提高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