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金融業扶持縣域經濟革新意見
時間:2022-06-01 05:09:00
導語:省金融業扶持縣域經濟革新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縣域經濟發展3年試點工作圓滿結束,縣域經濟發展工作由集中力量抓“點”邁入統籌兼顧抓“面”的新階段。在新的起點上,全省加快縣域經濟發展具有許多有利條件,也存在不少制約因素,必須把加快縣域經濟發展擺在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以更高的工作目標、更大的工作力度、更實的工作舉措,推動全省縣域經濟實現新的跨越。在完善全省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縣域經濟發展制度和措施的基礎上,現就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支持縣域經濟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提升大型銀行服務縣域經濟的功能
一是工、農、中、建、交、國開等6家大型商業銀行省級分行應根據全省縣域經濟3個類別縣發展的實際情況,建立中小企業客戶服務部或者類似機構,明確相關責任和業務人員。縣域分支機構當年新增存款,在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范圍內,剔除繳存資金外,大部分應當用于當地信貸投放。二是加大對縣域經濟發展的貸款支持力度。按照銀監會下發的《銀行開展小企業貸款業務指導意見》,根據縣域經濟發展的不同重點,對3個類別縣實行“分類指導、分別授信”。對推進縣域工業化、農業產業化、城鎮化、市場化的項目,特別是縣域交通、能源、旅游、礦產、綠色農業產業等建設項目的資金要求,經評估論證符合要求的,給予積極的貸款支持;對信用環境好、產業基礎好、發展潛力大的縣(市、區),在項目的安排、貸款的審批上,給予優先考慮。三是積極推行“兩個不分,一個中心”的扶持政策。堅持“不分經濟性質,不分規模大小,以效益為中心”的原則,對縣域內企業一律平等對待,采取“成熟一個、支持一個、發展一個”的政策。對產品有市場、有效益、有發展前景的新興縣域企業和項目,以及政府與有關部門篩選推薦的企業,給予重點貸款支持。四是制定適合不同類型中小企業融資需求特點的貸款政策,加強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推出針對不同需求的貸款產品,在縣域若干物流中心試行聯保貸款,并建立風險基金補償機制;拓寬擔保渠道,鼓勵各行社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合法、有效、易變現的前提下,探索動產(存貨)和其他權益(如應收賬款,商標權、專利權)抵押或者質押,增加擔保物品種,擴大擔保能力,以適應中小企業實際,方便其獲得貸款。
二、發揮政策性銀行的功能
農業發展銀行省分行及其分支機構,要在銀監會批準的業務范圍內,積極探索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的新路子。對各級糧油儲備、糧油收購與流轉的企業,應當按照不同貸款性質,依據貸款條件,分別給予政策性、準政策性和商業性貸款支持。重點增加糧油加工貸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貸款、農業科技貸款、農業小企業貸款、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貸款,給予農業綜合開發貸款、農村流通體系建設貸款、農業生產資料貸款和商業儲備貸款支持。
三、鼓勵股份制商業銀行參與縣域經濟
積極引導有條件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到縣(市、區)設立機構,參與構建縣域金融資源體系,有效擴大貸款投放規模,積極創新金融產品,優化業務流程和服務模式,不斷滿足客戶需求,大力支持縣域經濟發展。從年開始,利用昆明市商業銀行改制為富滇銀行的機會,引導其到縣(市、區)設置機構,擴大業務;符合條件并且有意愿的股份制商業銀行,通過調整放寬農村金融機構準入政策,鼓勵其到縣(市、區)或者村鎮設立分支機構,承擔起建立農村新型金融機構的責任,并在支持縣域經濟發展中壯大自己。鼓勵符合條件的地區設立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揮村鎮銀行支持縣域經濟的作用。
四、發揮農村信用社支持縣域經濟的主力軍作用
農村信用社應當立足“三農”、服務城鄉、支持中小企業,積極推進“惠農金橋”行動計劃,加大信貸資金投入,加快金融產品創新,加強金融優質服務,積極支持全省新農村建設和縣域經濟發展。一是加大信貸資金投入。到年底貸款余額達到1276億元,累計投放1950億元。其中農業貸款余額達到731億元,累計投放1170億元。二是積極拓展金融產品。在傳統信貸產品的基礎上積極創新和開發信貸產品,要積極拓展和創新農戶貸款項目,主要包括: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農戶聯保貸款、小額扶貧貼息貸款、農民工創業貸款、農村黨員帶頭致富貸款、生源地助學貸款等,滿足農戶不同層次的貸款需求。應當積極拓展和創新農業企業貸款項目,主要包括:特色農業貸款、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小企業信用貸款、小企業聯保貸款等。三是在縣(市、區)合理增設機構網點,逐步擴充現有的2431個營業機構網點的規模和功能,使全省農信社網點的基礎設施和安保設施達到規定標準,同時采取定時、定點服務,旺季流動服務等方式,充分滿足農戶的金融服務需求,消除農村金融服務的空白點。
五、加大金融創新力度,提升金融服務水平
一是根據中國銀監會下發的創新工作指導文件,積極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強化自主創新,引導和支持中小商業銀行改善經營管理,為縣域經濟發展提供有效支持。二是創新信貸方式,拓寬縣域融資渠道。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充分運用銀行信用卡、銀行票據、貼現、信用證等業務功能,實行配套服務,進一步加大對縣域的融資力度,支持縣域中小企業的發展。三是加強銀政合作。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加強與縣級政府部門的聯系與溝通,積極開展項目推薦和服務工作,力爭取得既有力支持了當地經濟發展,又獲得較好經濟效益的“雙贏”結果。
六、建立對縣域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考核機制
一是對縣域資金支持情況進行考核。對縣域地區的資金支持應當納入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信貸計劃,重點考核當年新增貸款用于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的投入比例,即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縣域經濟發展的決定,“十一五”期間,涉及縣域經濟發展的各銀行對縣域貸款增幅不低于當年貸款總量增長率。具體要求農業發展銀行每年貸款增長的60%以上投入縣域;農業銀行每年貸款增長的70%以上投入縣域;農村信用社(含農村合作銀行)每年貸款增長的80%以上投入縣域,并根據省縣域經濟發展協調小組要求編制計劃、接受考核。二是對縣域金融資源利用效率進行考核。重點考核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縣域的分支機構(農信社以縣級合作聯社為單位)當年新增存款用于當地貸款投放的情況。三是對縣域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盤活存量的情況即所收回的不良貸款使用情況進行考核。加強對縣域地區的信貸投放,采取增量投入和存量盤活相結合政策,并與清欠考核相結合。
- 上一篇:環保局環境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自查匯報
- 下一篇:城市語言文字評估動員會致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