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銷社治庸問責實施意見
時間:2022-10-25 1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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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共縣紀委、縣監察局江紀發(2011)16號文件《關于進一步治理治庸問責問題的實施意見》的總體要求,現結合我社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貫徹總書記在十七屆中紀委六次全會上重要講話精神為主線,按照縣紀委、縣監察局治理工作的總體要求,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懶增效率,以治散正風氣努力增強干部隊伍的責任意識,轉變干部隊伍的工作作風,提高干部隊伍的執行力,為推動供銷經濟發展和我縣農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提供有力的組織保障和作風保障。
二、治理的主要內容
縣社機關和下屬單位管理工作人員為此次治理工作對象。按照縣紀委和監察局的實施意見要求,治理治庸問責問題重點為以下四個方面:
(一)切實治理干部履職不力的問題。重點治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認真貫徹落實黨委的決定,不認真完成目標任務等問題。
(二)切實治理干部作風不實問題。重點治理工作中存在的衙門作風、群眾觀念淡漠,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弄虛作假、虛報浮夸等問題。
(三)切實治理效能不高問題。重點治理首問負責制和限時辦結制執行不力,辦事流程不規范,相互推諉扯皮,群眾滿意度不高等問題。
(四)切實治理紀律不嚴問題。重點治理管理不規范,上班遲到、早退和中途溜號等自由散漫,擅離職守;上班時間上網炒股、打游戲、看電影、聊天等與工作無關的行為;公款“吃喝玩樂”的問題。
三、實施步驟
(一)一是學習教育階段(2011年9月25日-10月10日);二是整改提高階段(2011年10月11日-10月25日);三是建章立制階段(2011年10月26日-11月10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我社開展治庸問責問題的治理工作由主任負總責,主要領導帶頭抓,分管領導直接抓,科室、單位具體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做到有的放矢,務求實效,堅決防止形式主義、走過場。
(二)加強督查問責。機關各股室負責人要切實對各自的科室在治理治庸問責問題負責,認真落實本實施意見,堅持日常管理和督查,要敢于對存在問題的人和事提出嚴厲的批評,及時糾正治庸問責等問題。由辦公室和相關股室對機關的工作作風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對發現違反作風建設和效能建設規定,履職不力、辦事拖拉、作風漂浮、推諉扯皮、敷衍塞責等造成重大損失和惡劣影響的治庸問責問題,按照行政機關責任追究有關制度嚴肅追究相關股室和人員責任,堅決糾正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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