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氣象服務三農意見

時間:2022-11-11 11: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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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氣象服務三農意見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各部門和單位:

為貫徹落實浙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氣象服務三農”工作的意見》(浙政辦發〔2010〕157號)和紹興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氣象為農服務的意見》(紹政辦發〔2011〕77號)文件精神,深入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氣象服務均衡發展,提高“三農”防御氣象災害和氣象為現代農業服務的能力,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氣象服務在“三農”工作中的重要性

農村是氣象災害的多發區,也是氣候的敏感區,氣象工作與“三農”工作有著密切的聯系。氣象工作關系農業的科學發展,加強氣象工作,既有利于防范、減輕氣象災害對農村和農業的危害,又有利于趨利避害,優化農業經濟結構,提升農業效益;氣象工作關系農村的和諧穩定,農村氣象災害防御能力薄弱,極易造成生命財產損失和社會的不穩定;氣象工作關系農村的民生改善,極端氣候事件的頻發,對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造成嚴峻威脅。各鄉鎮(街道)、市直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氣象服務“三農”工作的重要性,把氣象為“三農”服務工作作為統籌城鄉發展、夯實農業農村發展的基礎工作來抓,不斷提高全市農村氣象服務和氣象災害防御水平,為積極改善農村民生、發展現代農業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出積極貢獻。

二、全面推進農村氣象災害防御體系建設

各鄉鎮(街道)、市直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意見》要求,以減輕農村氣象災害損失,提高農村氣象災害防御能力為目標,爭取在3年時間內,基本建成“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農村氣象災害防御體系。

(一)加強農村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建設。要加快現代化農業氣象觀測系統建設,整合氣象、水利、國土等部門資源,優化布局,加密站點,統籌推進曹娥江流域、山洪地質災害易發地區等農村重點部位的氣象災害監測系統建設。因地制宜開展特色農業、生態農業、設施農業等現代農業的監測分析,開展農業氣象災害預報和農用天氣預報,進一步提高監測預報的準確性、災害預警的時效性和風險評估的針對性。

(二)加強農村氣象防災減災組織建設。各鄉鎮(街道)、市直有關部門氣象防災減災領導機構,統籌協調做好氣象災害防御工作。做到重點部門有聯絡員,每個鄉鎮有氣象協理員,每個村有氣象信息員,落實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組織災害防御、傳播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反饋受災情況和氣象災害科普宣傳等工作。

(三)加強農村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措施的建設。2011年編制出臺《上虞市氣象災害防御規劃》,全面完成所轄鄉鎮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建設;開展農村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突出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進一步優化各氣象災種的應對措施和處置程序。積極開展氣象災害預案演練,提高農村群眾自救互救能力及各單位協同作戰水平。

(四)加強氣象災害風險管理機制建設。要建立氣候可行性論證制度和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制度,并納入城鄉規劃和工程建設項目行政審批工作;重點加強對農村重要基礎設施建設、農村遷建選址、農民建房等的氣象災害風險評估,避開氣象災害風險區和隱患點,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積極開展鄉鎮、村(社區)和重點單位的氣象災害應急準備認證工作。

(五)加強農村防御雷電災害能力建設。要按照規范標準,科學設計、安裝防雷裝置,推進農村學校等公共設施、企業以及成片農民新村的防雷設施建設,并逐步納入當地政府建設項目的審批管理。氣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編制農村住宅防雷裝置設計安裝指導圖集,引導農民按防雷規范標準建房,提高農民防御雷擊災害的能力。要加強農村防雷減災科普與宣傳,提高農民防御雷擊災害的能力,建成一個農村防雷科普示范點。

三、全面推進氣象為農服務體系建設

以基本公共氣象服務城鄉均等化為目標,以現代農業園區和糧食生產功能區為重點,爭取用3年時間,基本建成結構科學、布局合理、功能先進的氣象為農服務體系。

(一)開展保障糧食安全的氣象服務。氣象部門要開展針對糧食作物關鍵農事時期的農用天氣預報服務;農林漁牧部門要加強與氣象局的合作,及時開展重大氣象災害影響的會商分析,指導農戶采取抗災避災措施,保障全市糧食生產的安全和穩定。

(二)推進現代農業“兩區”氣象服務。根據發展現代農業園區、糧食生產功能區的服務需求,在“兩區”建立具有當地特色的現代農業氣象觀測站,完善“兩區”服務機制,制訂服務規范和業務流程,通過兩年時間,建立二個園區氣象工作室和一支園區氣象信息員隊伍。探索建立現代農業氣象服務試驗基地,提升農業氣象觀測和小氣候觀測能力。完善氣象為農服務“聯系卡”制度,為農業專業大戶、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開展“一對一”氣象服務。

(三)加強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在農村的傳播。建成以氣象服務系統為依托的縣(市)級突發自然災害預警信息平臺,完善鄉鎮、村及氣象災害敏感行業(單位)和易發風險區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接收機制,逐步建成農村氣象災害預警大喇叭、iTV氣象直播頻道、電子顯示屏等多種農村氣象信息接收設施,使氣象信息進村入戶,為農民防御氣象災害和安排生產生活提供服務。深入開展各類氣象科普教育、氣象信息應用培訓等活動,增強農民的氣象信息運用能力。

(四)加強農業氣候資源開發利用。深入挖掘農業氣候資源生產潛力,科學規劃農業生產布局,為合理調整農業種植結構提供決策支撐。圍繞農業結構調整和農村環境建設,認真組織開展氣候資源普查評估和精細化農業氣候資源區劃,結合農業區域開發、商品糧基地建設、良種引進等開展氣候可行性論證、動態預警服務;落實人工增雨作業經費、裝備和隊伍等,開展針對農業抗旱、水庫蓄水、緩解高溫及森林防火的人工增雨作業。

四、以“氣象防災減災標準化鄉鎮”建設為載體,推進氣象為農服務“兩個體系”建設

全市要在建設農村防災減災示范鄉鎮的基礎上,以點帶面,按照“有氣象工作站、有氣象協理員、有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有氣象監測設施、有氣象信息接收設施、有氣象科普活動”為內容的“六有”標準,全面推進氣象防災減災標準化鄉鎮(街道)建設工作,積極開展創建示范村(社區)的試點工作。爭取3年內完成所有鄉鎮(街道)氣象防災減災標準化建設和20個氣象防災減災示范村(社區)建設。市財政部門要大力支持,市氣象局要加強指導,各鄉鎮(街道)要抓緊推進。對已通過省級氣象防災減災示范鄉鎮驗收的單位,要按照標準定期復查,真正發揮示范作用,提升基層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規范化建設水平。

五、切實加強氣象為農服務工作的領導

(一)加強組織協調。各鄉鎮(街道)要把氣象服務“三農”工作擺在當地農業農村工作的重要位置,把氣象為農服務工作納入鄉鎮(街道)的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新農村建設考核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行動計劃的重要內容。切實加強聯系協作,發改、財政、規劃、國土、水利、農林等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共同支持和參與氣象為農服務工作。

(二)加強統籌規劃。按照科學規劃、統籌安排要求,把氣象基礎設施建設納入農村公共設施建設、美麗鄉村建設、現代農業園區、農村休閑觀光區的總體規劃,避免重復建設,統籌考慮建設、運行、維護資金。為農服務氣象設施建設項目涉及的新增建設用地,凡符合節約集約用地和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選址要求且規模合理的,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應予積極保障。

(三)完善保障措施。加強資金保障,按照現行氣象管理體制和分級負擔原則,加大對農村氣象設施維護更新的財政投入力度,確保氣象為農服務工程建設資金落到實處。強化氣象服務“三農”的基層基礎保障,積極創造條件,探索中心鎮氣象服務體制機制,促進氣象為農服務工作重心下移;大力推進鄉鎮氣象協理員、村氣象信息員隊伍建設,建立培訓、管理與考核制度,提升基層氣象工作人員為農服務的素質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