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目標管理考評工作意見
時間:2022-01-05 08: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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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切實做好今年全縣各項工作,縣委、縣政府決定,對全縣各鄉鎮實行目標管理考核?,F就有關事項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中、中全會精神,堅持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突出壯大縣域經濟發展規模、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重點,明確目標,量化指標,嚴格考核,揚先策后,促進干部作風轉變,確保各項工作落實,推動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全面發展。
二、考核原則
1.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注重工作效果;2.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考核方式,力求立項簡明、目標明確、數據量化、操作簡便;3.在單項考核的基礎上,搞好綜合評定;4.以平時臺賬為準,未經考核辦立項和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審核同意,各立項部門不得擅自組團到鄉鎮考核,確需現場考核的,必須履行審批程序,由縣考核辦統一組織;5.需抽查的工作以縣考核辦抽查結果為準;6.除縣委縣政府統一組織實施的考核外,各部門原則上不再組織單項業務工作考核評比。對各自業務塊的工作確需考核評比的,一律只準頒發證書,不發獎牌和獎金。
三、考核內容與評分標準
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內容為經濟社會發展、綜治維穩、計劃生育、隊伍建設四塊工作。其中經濟社會發展包括農村經濟發展和新農村建設、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項目建設(含招商引資、新型工業化、國省投資和農產品加工項目建設、優化項目環境)、財稅工作、城鎮建設管理等內容共66分,綜治維穩占10分、計劃生育和隊伍建設各占12分(具體見《考核評分標準》)。各項目扣分不超過基準分。
對發生涉農惡性案件或群體性事件、出現嚴重違紀和嚴重腐敗現象、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計劃生育工作在全市年度考核中排為“三類”或對全縣保類造成重大影響的鄉鎮,對其目標管理綜合考評實行一票否決。
四、組織機構
成立鄉鎮目標管理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書記任組長,縣長任副組長,縣委副書記,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兼任主任,縣政府辦主任、縣委辦分管副主任、縣委縣政府督查室主任任副主任,日常工作由縣委縣政府督查室承擔。
五、考核方法
由縣委、縣政府統一組織考核,縣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承辦。方法步驟為:1.年初,考核辦會同相關職能部門按照縣委、縣政府年度工作目標,把任務分解到鄉鎮,制訂考核方案(包括考核項目、目標、評分標準),報縣委、縣政府審查后,連同縣委、縣政府關于對鄉鎮目標管理考核的意見一并下發,并與各鄉鎮簽好責任狀,作為年度考核的依據。2.涉及考核的相關職能部門對各鄉鎮完成目標管理工作進展情況建好臺賬,每季度開展一次評估,并報縣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3.年底,各鄉鎮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工作總結和自我評估;縣考核辦組織各立項部門對鄉鎮完成本項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評估。4.縣考核領導小組對考核評估結果進行審查,審查后向縣委常委會報告。5.縣委常委會集體聽取考核匯報,確定考核結果。
六、獎懲辦法
根據考核評估結果,依得分多少依次排名,得分低于80分的為“目標管理綜合考評未達標鄉鎮”,高于80分(含80分)的為“目標管理綜合考評達標鄉鎮”,在“目標管理綜合考評達標鄉鎮”中評定8個“目標管理綜合考評先進鄉鎮”。
1.對“目標管理綜合考評先進鄉鎮”,各發獎金5000元,確定該鄉鎮年度考核人員評優比例為15%,單位主要負責人予以嘉獎。
2.對“目標管理綜合考評達標鄉鎮”,確定該鄉鎮年度考核人員評優比例為10%,單位主要負責人不評先評優。
3.對“目標管理綜合考評未達標鄉鎮”,確定該鄉鎮年度考核人員評優比例為5%,單位主要負責人年度考核定為不稱職。
4.設立進步獎。對當年未評為“目標管理綜合考評先進鄉鎮”,但綜合排名在上年基礎上前進5位(含5位)以上者,評為“目標管理綜合考評進步鄉鎮”,獎金各2000元。
5.對項目建設、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三項工作實行單項評比,分別評出8個先進鄉鎮,獎金各2000元。
6.參照本方案評選先進村(居委會)30個,獎金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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