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保險增強力度工作意見

時間:2022-02-16 0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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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保險增強力度工作意見

為全面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渝府發〔〕136號)精神,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大力發展責任保險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渝辦發〔〕159號)的有關要求,結合實際,現就大力推進責任險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重要意義

責任保險是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管理社會公共風險的重要手段。發展責任保險,通過建立市場化的風險轉移機制和社會管理機制,有利于增強社會安全防范意識,提高風險管理水平,防范和化解各類安全事故風險;有利于妥善處理安全事故引發的社會矛盾糾紛,減輕政府救助負擔,及時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維護公眾利益,促進社會穩定。

近年來,我縣雖然有部分行業、領域開展了責任保險工作,在補償事故損失、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由于社會對責任保險認識不足,責任保險覆蓋面較低,保險賠償所占比例較小,絕大部分損失由企業和個人承擔,給事故受害人、單位或業主帶來了沉重的經濟負擔。

市作為中國保監會和國家安監總局確定的全國唯一的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試點城市,大力發展責任保險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各鄉鎮(街道)、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推行責任保險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運用責任保險機制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意識和能力,確保責任保險推行工作取得實效。

二、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創新責任保險發展模式,強化風險管理和事故預防功能,健全安全保障機制、事故應對機制和社會矛盾糾紛處理機制,促進保險資金運用,為“”建設提供有力保障,推進經濟社會健康快速發展。

(二)工作原則

1.政府引導,政策支持。縣政府有關部門要研究制定促進責任保險發展的優惠政策和配套措施,鼓勵引導責任事故易發領域的企事業單位積極投保責任保險。

2.市場運作,先行先試。遵循市場運作規則,堅持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并重,引導保險公司按保本微利原則經營責任保險,引導企事業單位自愿投保責任保險;構建市場化風險防范體系,優化防災防損資金投入機制,探索建立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與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互動機制,創新保險資金運用聯動機制。

3.統一規劃,分步推進。堅持統籌安排、試點先行、總結經驗、穩步推廣的原則,有計劃、分步驟地發展責任保險。

三、主要工作

(一)重點方面

根據行業性質和特點,結合我縣實際,當前重點在以下六個方面加大力度推行責任保險,在試點基礎上逐步推廣,積極提升責任保險在我縣責任事故易發領域的覆蓋率。

1.高危行業:指《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明確的6個高危行業及交通運輸高風險領域。包括: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運輸和儲存,建筑,民用爆破品生產、運輸和儲存,煙花爆竹生產、運輸和經營,道路客運,水上“三客一危”運輸行業。

2.公眾聚集場所:網吧、影劇院、游樂、娛樂場所和大中小學校,商場、賓館、飯店等商業飲食服務場所。

3.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經營、使用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企事業單位。

4.醫療行業:公立醫療機構及其他性質醫療機構。

5.易發生環境污染事故行業:包括石油、天然氣,石化、化工,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廢物運輸、處置,等核技術利用和放射性同位素生產,化學藥品制造和生物生化制品制造,造紙,重金屬污染防控重點行業。

6.自然災害:暴風暴雨、雷擊、洪災、龍卷風、泥石流、冰雹、突發性滑坡等。

(二)重點險種

在高危行業推廣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或承運人責任保險;在公眾聚集場所推廣公眾責任保險或校園方責任保險;在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推廣特種設備安全責任保險;在醫療行業推廣醫療責任保險,在易發生環境污染事故行業推廣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在全縣居民中推廣自然災害責任保險。

(三)主要措施

1.建立組織領導體系。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縣責任保險發展協調組(以下簡稱縣協調組),由縣政府縣長任組長,分管安全和保險工作副縣長任副組長,縣政府辦公室、縣財政局、縣城鄉建委、縣教委、縣公安局、縣環保局、縣衛生局、縣民政局、縣質監局、縣食藥監局、縣消防大隊、縣安監局、縣煤工局、縣金融辦主要領導為成員。縣協調組負責研究制定全縣責任保險發展規劃,健全完善部門間的協同配合機制,統籌協調重大事項。縣協調組辦公室設在縣金融辦。

2.健全工作協調機制。縣金融辦負責牽頭組織有關部門擬訂責任保險發展規劃,建立工作會商機制,定期召開協調會議,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縣財政局、縣教委、縣城鄉建委、縣公安局、縣環保局、縣衛生局、縣安監局、縣質監局、縣煤工局、縣食藥監局、縣消防大隊等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結合我縣工作實際,大力支持責任保險推廣工作。

各鄉鎮(街道)要將推廣責任保險作為建設“”的重要手段,切實加大宣傳力度,積極引導有關企事業單位投保責任保險。

3.探索建立良性互動發展機制。積極引導保險公司按保本微利原則經營責任保險業務,強化保險精算,積極推廣符合企業實際承受能力的責任保險產品,探索建立與投保企業安全管理水平相掛鉤的費率浮動機制,充分發揮責任保險費率杠桿作用,不斷擴大覆蓋面;同時,引導保險公司積極參與防災防損工作,優化防災防損資金投入機制,構建市場化風險防范體系,加大人力財力投入,積極改善有關公共安全設施,開展對投保企業的風險排查排除、安全技術咨詢和風險管理服務等,不斷降低責任事故發生率,形成良性互動發展局面。

4.探索建立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與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互動機制。探索研究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等各類保證金沉淀資金組建“安全生產基金”,由參與責任保險的保險公司及有關金融機構進行規范管理,資金管理收益部分補貼有關風險抵押金繳納企業投保責任保險,形成良性的資金收益回流機制,合理降低企業保費負擔。

5.營造良好環境。各鄉鎮(街道)、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加大對責任保險的宣傳力度,積極宣傳責任保險的功能和作用,普及責任保險知識,增強全社會的風險意識和保險意識,促進我縣責任保險推廣工作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