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監管工作意見
時間:2022-02-27 02: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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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
為進一步理順城市、區兩級規劃建設管理事權,建立規范、高效、協調的管理體制,加快推進城市化進程,實現生態園林城市的目標,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理順城市、區兩級規劃建設管理事權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思路
根據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市實際,整合資源,規范工作,進一步理順市、區兩級規劃建設管理的事權,建立權責明確、管理科學、規范高效、運轉協調、共建共管的兩級管理體制,加快城鎮化進程,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依法辦事、依法行政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切實規范和理順市市、區兩級規劃建設管理事權。
(二)堅持綜合協調、促進發展的原則。既要有利于增強市人民政府對城鄉規劃建設的宏觀管理和調控能力,又要有利于充分發揮區人民政府建設和管理城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三)堅持因地制宜、實事求是的原則。從實際出發,確保城規劃建設管理各項工作有序推進,健康發展。
三、市、區兩級規劃建設管理事權
(一)城鄉規劃工作
1.市人民政府負責全市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城鄉規劃管理職能由市規劃局負責履行。城規劃區內的規劃管理工作由市規劃局具體承擔。區人民政府不再承擔城規劃區內的規劃管理工作。
2.城規劃區外的鄉鎮規劃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授權區人民政府負責。
(二)城市建設工作
1.城市基礎設施和市政公用設施建設。
(1)城市建設土地征用、房屋拆遷工作由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
(2)市政基礎設施和公用設施建設實行市區共建,以區人民政府為主組織實施。
2.城市住房保障與房地產管理工作。
(1)市人民政府負責全市住房保障與房地產管理工作。成立“市住房保障與房地產管理局”,為市建設局下屬行使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承擔全市住房保障與房地產管理工作,承辦城規劃區內房屋產權登記、產籍管理工作。
(2)城規劃區外的房屋產權登記、產籍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授權區人民政府負責。
3.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管理工作。
(1)市人民政府負責中央、省屬駐臨單位和市屬單位的所有工程以及市管權限內的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工作。
(2)區人民政府負責區管權限內的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工作。
(3)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按照統一一個建設工程交易市場的原則組織實施,市、區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統一在“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進行。
(三)城市管理工作
城城市管理工作由區人民政府負責。
(四)城建監察工作
市人民政府負責全市的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的行政執法監察工作。成立“市城建監察綜合執法支隊”,主要承擔全市的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的行政執法監察工作。
四、上述事權調整從年1月1日起執行。事權調整所涉及的財權變化調整,由市財政局商區人民政府和市建設局(規劃局)提出意見,另行制定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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