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辦公室依法規范意見

時間:2022-03-02 11: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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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辦公室依法規范意見

開展“法治”創建活動是進一步深化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載體,對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推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實施,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保障社會和諧穩定,推動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根據中共省委依法治省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有關要求,現就我縣開展“法治”創建活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黨的確定的目標任務,進一步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切實尊重和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按照實踐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部署和要求,進一步動員、組織和帶領全縣人民,全面推進各項事業向依法規范、依法管理和依法運行轉變,加快全縣法治化進程,為保障和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全面發展、構建平安和諧、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縣有機統一;堅持服務中心、服務大局,充分發揮民主法治建設在推進改革開放、促進科學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方面的促進和保障作用;堅持以人為本,依靠人民群眾,充分發揮人民群眾在創建活動中的主體作用;堅持從實際出發、分類指導,著眼長遠、立足當前,有重點、有步驟、有秩序、積極穩妥地推進依法治縣各項工作。

三、總體目標

通過創建活動,進一步促進黨委依法執政、促進政府依法行政、促進司法機關公正司法、促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促進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和公民法律素質的提高,推動全縣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進一步增強全縣公民特別是領導干部和公務員的法治觀念、法律素質和依法辦事的能力,依法執政、依法決策、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明顯提高;行政、司法程序和政務公開、司法公開各項措施不斷完善,各項法律法規得到有效實施;法律服務覆蓋面進一步擴大,保護公民合法權益和制約公共權力的監督機制進一步健全,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基層、行業依法治理全面深化并取得明顯社會效果,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全縣經濟發展環境更加良好,市場經濟秩序更加規范,城市形象和競爭力進一步提升,構建平安和諧取得新進展,城鄉人民群眾安居樂業。

四、實施階段及步驟

(一)啟動階段(年5月—年8月)

成立縣創建“法治”領導小組及相關工作機構,制定創建“法治”實施方案,召開全縣創建“法治”動員大會和相關工作會議,明確各級各部門的職責和任務。把“法治”創建活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落實責任,要求各級各部門制定創建“法治”的工作方案,進一步細化目標和任務。

(二)實施階段(年9月—年12月)

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大對“法治”創建活動的投入力度,從人力、物力、機構、經費上給予保障。大力營造輿論氛圍,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引導廣大群眾積極投入到創建活動中。實現黨委依法執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平正義、權利依法保障、市場規范有序、監督體系健全、民主政治完善、全民素質提升、社會平安和諧,通過創建活動使我縣全面達到“法治”的要求。

(三)鞏固提高階段(年以后)

通過對《縣創建“法治”責任分解表》及《縣創建“法治”量化考核指標》的對照落實,鞏固創建“法治”成果,全面提高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的法治化水平;推進各項工作制度有效落實,完善“法治”管理長效機制,基本建成開放型、法治型社會。

五、主要任務

(一)加強黨委依法執政能力建設

堅持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進一步增強各級黨委的憲法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保障和促進縣鄉兩級人大、政府、司法機關及縣政協依法履行職責;黨員領導干部帶頭學法用法,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堅持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

(二)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

1.建立健全依法管理、高效服務的運作機制。認真貫徹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大力推進政府工作法治化進程。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強化政府宏觀管理職能,加強經濟調節和市場監管,切實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繼續推進政企分開、政事分開、政資分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切實把政府經濟管理職能轉變到主要為市場主體服務和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上來。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加快電子政務建設,完善便民服務中心工作機制,建立健全有利于促進機關作風轉變和提高工作效率轉變的各項制度,形成用制度規范行政行為,推進工作落實的長效機制,努力建設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高效精干、公開透明的法治政府、責任政府、陽光政府、效能政府和服務型政府。

2.改革和完善行政決策機制。建立分級自主的行政決策機制,完善各級政府和部門決策規則和程序,嚴格按照法定職責依法行使決策權。完善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專家咨詢、社會公示和聽證制度,防止決策的隨意性和盲目性,提高依法辦事和依法決策的水平。

3.規范行政執法行為。認真貫徹《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強化行政執法責任,健全行政許可、檢查、收費、處罰、執行等主要行政行為的程序制度。推進綜合執法改革,科學規范執法職能,合理設置執法機構,解決層次過多、職能交叉、多頭執法問題。完善并嚴格執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執法公示制、評議考核制、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證件管理和培訓考核制度。把縣級行政執法部門實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情況納入每年執法檢查和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納入全縣民主評議機關作風內容,統一考評、獎懲,促進行政執法行為的規范化,不斷完善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

4.加強政府機關的內部監督和層級監督。加強行政復議監督,按照《行政復議法》的要求,完善行政復議工作的各項配套制度,及時糾正違法、明顯不當的行政行為。檢查規范性文件備案和審查制度,加強對縣鄉兩級政府及縣政府所屬部門制定規范性文件的管理。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強化對重要部門、重大事項和重要崗位的監督。強化審計監督,嚴厲查處違法違紀行為。重大或有社會影響的審計項目,審計結果要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督。強化行政監察,加強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履行法定職責、廉政效能、執法執紀情況進行監督,保證政令暢通,維護行政紀律,提高監督實效。嚴格執行決策失誤和違法行政行為方面的責任追究制度,確保行政部門依法嚴格履行職責。

(三)堅持公正司法,實現全社會的公平和正義

1.積極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加強和改善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全面貫徹落實中央有關司法體制改革的各項措施,逐步建立權責明確、相互配合、相互制約,便捷高效的訴訟機制,實現糾紛非訴解決機制與訴訟機制的有序銜接。深化審查逮捕方式和公訴方式改革,完善審查逮捕和審查起訴的銜接機制。深化警務運行機制改革,研究偵查工作的新措施。推進刑罰執行制度改革,積極推動社區矯正工作。創新教育管理機制,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職業化、高素質的執法隊伍,為維護司法公正提供人才保障。

2.強化司法機關職能作用。保障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偵查權、審判權、檢察權和執行權,依法懲治犯罪、調節經濟社會關系、保護國家和集體財產、維護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保障經濟困難的群眾平等參與訴訟和依法得到救助。健全維護訴訟參與人合法權益工作機制,保證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享有各項訴訟權利。妥善調處涉及公民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的案件,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加大案件執行全程公開力度,強化適用執行強制制裁手段,切實解決執行難的問題,維護法律的尊嚴和權威。

3.健全完善維護司法公正的各項制度和監督制約機制。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為先導、以規范執法為核心、以規范服務為重點,完善和落實司法執法責任制、執法公示制、評議考核制和錯案責任追究制、健全人民評審員、人民監督員制度。進一步推進審判公開、檢務公開、警務公開,加強司法執法工作的信息化建設,建立完善對司法工作社會的評價體系,接受社會監督,增強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維護法律的權威性。檢察機關要認真履行職能,依法加強對審判活動和公安偵查活動的法律監督,依法查處司法領域中的腐敗行為,防止和懲治司法腐敗。

(四)推動城鄉一體化建設,促進各項事業的法治化進程

1.建立完善市場機制。調整和完善所有制結構,依法扶持和促進中小企業、私營及個體經濟發展,保護投資者、非公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優化各種所有制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和全民創業的社會環境。積極引導企業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健全經營機制,規范企業行為。著眼解決“三農”問題,健全和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等相關制度,穩步推進土地經營權的合理流轉。強化政府對市場的監督管理,大力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依法打擊經濟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規范市場主體、市場秩序和市場行為,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格局的建立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2.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把依法治縣與以德治縣結合起來。在全社會進行誠實守信的思想道德教育,形成良好的道德風尚。加快以道德為支撐、產權為基礎、法律為保障的社會信用制度建設。政府要率先加強誠信建設,努力提高公信力。增強全社會的信用意識,加快建設企業和個人信用服務體系,大力培育信用市場和信用中介機構,建立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機制,促進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把誠實守信作為基本行為準則。

3.加強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依法建立健全實施城區規劃的科學化、民主化的運作機制,完善規劃審批制度,公開審批程序,加大規劃的監督執法力度。依法加強建設市場管理,強化質量監督,確保工程質量。深化城區管理體系改革,促進城區管理與社區管理有機結合,健全城區管理總體執法機制,提高城區綜合管理水平,將城區管理納入規范化、法治化、科學化的軌道。加強城鎮及鄉村整治力度,改善農村生態環境,改善農村環境衛生,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4.強化資源和環境生態保護。依法開發、利用和保護土地、水資源等自然資源,切實保護基本農田,加強綠化和環境衛生管理。堅持從源頭防止污染和保護生態,進一步健全環境監管體制,嚴格環境執法,嚴格實行排污總量控制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加大對風景名勝區和自然保護區的保護力度;把環境生態保護工作納入規范化、法治化、科學化的軌道。

5.推進社會各項事業有序發展。貫徹科教興縣戰略,加大科技法律法規的實施力度,健全鼓勵科技創新,依法建立完善人才培養、引進和使用的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深化教育體制改革,堅持依法治教,規范辦學行為,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發展。積極推進文化體制改革,規范文化市場管理,培育和完善繁榮、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場,繁榮城鄉文化,建設文化大縣。健全衛生監督執法體系,強化食品衛生和藥品管理,完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提高疾病防治與控制能力。積極培育體育產業,規范體育市場行為,依法保障人民群眾參加體育活動的權益。依法控制人口增長速度,提高人口素質,優化人口結構。

6.完善社會保障體系。落實社會保障措施,完善養老、失業、醫療、生育、工傷等基本社會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相適應的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優撫安置和社會互助相結合的社會保障體系,依法加大對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力度,認真解決進城務工人員的保障問題,促進農民共享城市化成果。協調勞動關系,依法保護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五)全面推進依法治理,提高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

1.深入開展基層依法治理。堅持民主與法治的有機統一和良性互動,廣泛開展“民主法治村(社區)”鞏固活動,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全面落實村務公開各項制度,切實尊重和保障農民群眾參與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的權利,不斷推進農村民主化、法治化進程,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完善以社區服務、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為重點的社會功能,推進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區建設;加強企業依法治理,堅持和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加強各種所有制企業工會組織建設,健全和規范運行機制,落實廠務公開制度,保障職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維護職工尤其是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提高企業依法經營和管理水平。繼續深化依法治校,堅持依法施教、依法育人,開展“法治示范學校”創建活動,進一步落實校務公開,加強學校及周邊環境整治,依法維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2.不斷強化行業依法治理。制定并認真實施行業依法治理方案,廣泛開展以“法治示范單位”、“法治示范窗口”創建活動為載體的行業依法治理,促進行業依法治理。各執法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部門執法責任制、執法公示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等制度,不斷提高服務人民的水平和能力。要加強協調與配合,整合資源,發揮行業職能優勢,在加大專業法宣傳教育力度的同時,深化行業依法治理,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3.適時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圍繞平安和諧的要求,從廣大群眾關注的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入手,適時組織開展專項治理,不斷構筑以地方依法治理為主體、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為基礎、行業依法治理為支柱、專項治理為紐帶,全方位開展依法治理的依法治縣總體框架,努力提高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

(六)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質

1.深入開展以憲法為重點內容的全民法治宣傳教育。在全縣公民中深入學習宣傳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法規;學習宣傳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關的法律法規;學習宣傳與群眾工作、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學習宣傳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法律法規;學習宣傳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相關法律法規;開展以“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為主要內容的法治宣傳教育,增強全縣公民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愛國意識、責任意識以及權利義務觀念,培養全縣公民自覺遵法、守法的行為習慣,保障和促進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建設。

2.加強重點對象的法治宣傳教育。法治宣傳教育要面向全縣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點加強對領導干部、公務員、青少年、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農民的法治宣傳教育,采取有效措施,著力提高領導干部依法執政的能力,使公務員牢固樹立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的觀念;努力培養青少年的愛國、守法意識、權利、義務意識,提高青少年的綜合素質;培養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誠信守法、依法經營、依法管理的觀念,提高依法誠信經營能力;重點引導農民依法參與村民自治活動,使廣大農民了解和掌握解決矛盾糾紛、維護合法權益的法律途徑,夯實全縣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基礎。

3.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法治宣傳教育活動。要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法治宣傳教育主題活動,把法治宣傳教育融入社會組織和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之中,在服務群眾中加強宣傳教育。要創新工作形式,把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貫穿到法治教育中,大力推進法治宣傳教育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在各行各業掀起學法用法的熱潮,使學法用法有機結合,法治教育與道德教育有機結合,增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時效性。

4.建立健全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機制。法治宣傳教育是全縣各單位的共同責任。黨委宣傳部門和司法行政部門要密切配合,搞好全縣法治宣傳教育的宏觀指導、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把握宣傳方向,整合宣傳資源,形成宣傳合力。各級黨委、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要把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組織保障機制、經費保障機制和考核評估機制,完成“五五”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確定的各項任務,不斷深化法制宣傳教育內容。

(七)完善法律服務體系,拓展和規范法律服務領域

1.發展法律服務隊伍。深化法律服務體制改革,積極引進人才,培育和發展律師、公正、法律援助、基層法律服務等法律服務隊伍,完善組織結構,提高隊伍專業化素質,努力使全縣法律服務隊伍基本形成并存發展、優勢互補的格局,為實現全縣法律服務機構的專業化、規模化建設,建立規范完備的法律服務體系奠定堅實的基礎。

2.拓展法律服務領域。進一步推動法律服務介入經濟、政治、文化、法治等領域并向社區和農村延伸。努力培養一批具有涉外服務水平的律師、公證員,提高涉外法律服務的能力,使法律服務工作更好地服從和服務于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切實發揮法律服務促進經濟建設、提高城區管理、推動文化發展、維護社會穩定、保障民主權利等方面的服務保障作用。

3.規范法律服務管理。堅持和完善司法行政機關管理和行業協會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加強對法律服務市場的監督,依法規范服務主體、服務行為和服務秩序,創造良好的法律服務執業環境。完善法律服務監督制約機制,建立誠信和懲戒制度,提高法律服務人員的職業道德水平。認真貫徹落實《法律援助條例》,加強法律援助機構和組織的規范化建設和管理,建立健全法律援助質量監督、經費保障制度,努力形成以政府為主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法律援助工作機制,為受援人提供符合標準的法律服務,不斷提高法律援助的社會效益。

(八)深化平安創建,全力維護社會穩定

1.落實社會治安長效管理措施。把創建法治與打造平安、構建和諧有機結合起來,構建長效機制,依法打擊各類犯罪活動,打好禁毒和防止艾滋病的人民戰爭,加大查禁“黃、賭、毒”的力度,深化“無毒”社區創建,切實解決群眾反映突出的治安問題。改善司法保障條件,加強基層政法機構、案件偵查、禁毒等的基礎設施建設。以實現安全穩定工作的社會化、科技化、法治化為重點,加強社會治安檢測評估、治安管理控制、新型社區治安防范、街面動態巡邏能防控和治安工作保障等五個體系建設,抓好農村社會治安防范與管理。深入開展“平安鄉鎮、平安社區、平安村寨、平安單位”系列創建活動。堅持社會治安與城區管理相結合,探索建立以基層組織和社區管理為基礎的城鄉治安社會化管理新機制。建立青少年犯罪防范體系。加強外來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做好社區矯正及刑釋解教人員的幫扶工作。

2.健全機制,突出源頭抓防范。逐步完善預警機制。進一步落實全縣重大問題和重大事項維穩風險評估處理機制。以及群體性事件預防及應急處置機制,依法調解和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強化社會矛盾排查調處責任制,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運用經濟、行政、法律等手段,妥善處理各種社會矛盾,預防和化解群體性事件的發生。加強基層人民調解工作,規范和完善人民調解制度,建立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相銜接的配合機制,構建綜合矛盾糾紛“大調解”格局。發揮民間組織、仲裁機構和其他社會組織在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的作用。積極引導公民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現實生活中所遇到的矛盾、糾紛,努力把人民內部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全面貫徹《信訪條例》,暢通群眾表達利益訴求的渠道,規范信訪行為,認真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化解社會矛盾。

3.建立健全重大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建立統一指揮、結構完整、功能齊全、反映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機制,提高對重大突發事件的預警和處置能力,建立與現代化城市相適應的公共安全體系。健全公共信息制度,依法保障工作的知情權。運用法律手段,加大反恐防暴和依法嚴厲打擊邪教等非法組織的工作力度。推進社會治理和城區安全管理法制化進程,提高城區交通、食品、居住、衛生安全保障水準和城區安全綜合管理水平。加強安全生產,依法追究失職和瀆職人員的責任。

(九)加強對公共權力的監督,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

1.加強黨委的組織監督,認真貫徹執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切實加強廉政建設,加大防腐力度,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深入開展,加強對公職人員、領導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的教育、管理和監督,規范從政行為;加強對司法機關的執法監督和紀律監督,糾正、協調、解決司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堅決查處各種違紀違法案件,切實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堅持重大決策、重大審批項目、重要人事任免、大額資金調度等事項實行集體研究制度。嚴格實行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干部述廉制度和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健全領導干部述廉、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質詢制度和民主評議制度,積極預防職務犯罪。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注重思想道德教育,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2.強化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縣人大及其常委會要依照法定職權,全面加強對法律法規實施的監督工作,強化對“一府兩院”工作和執行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保證法律法規的正確有效實施。積極探索和改進監督方式方法,努力增強監督實效。建立健全監督制度,完善執法檢查監督、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計劃預算監督、工作評議、質詢、特定問題調查等方面的程序。加強對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領域的監督,認真受理人民群眾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申訴、控告、檢舉。

3.發揮社會和民主監督職能。加強人民政協以及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的民主監督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團體的監督。健全社會監督工作機制,拓展監督渠道,完善舉報網絡,健全舉報制度,加強信訪工作,保障人民群眾通過各種渠道對公共權力的行使實施有效監督。加強輿論監督,切實發揮和有效利用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委對創建“法治”活動實行統一領導,將依法治縣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和目標管理責任制。各級黨委(黨組)要把創建法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健全領導機構,明確領導職責,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堅持統一領導、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創建工作延伸到各個領域和基層組織,確保“法治”創建工作有領導、有組織地進行。

(二)健全工作機制。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要高度重視“法治”創建活動,充分發揮在依法治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堅持發揮黨委領導作用、人大主導作用、“一府兩院”執法主體作用、政協民主監督作用,形成黨委統攬全局,各方積極推進,狠抓貫徹落實的工作機制。縣委創建“法治”辦公室在縣委創建“法治”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承擔“法治”創建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檢查等工作。落實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建立創建“法治”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席會議制度,實行信息報送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加強信息交流,形成信息反饋機制。各級黨委(黨組)創建“法治”機構(聯絡員)要加強法治理論學習,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堅持理論和實踐相結合,抓住創建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深入調查研究、開拓新思路、提出新方法,改進和創新工作觀念、工作措施、工作部署和工作方式,總結推廣創建活動的先進經驗,從理論和實踐兩個層面不斷深化“法治”創建活動。

(三)建立激勵機制。逐步建立評估考核機制,完善評估考核指標體系和評估手段體系,將創建“法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全過程。建立健全激勵監督機制,將創建工作納入全縣綜合治理考核、領導干部績效考核和目標管理考核的范疇,充分調動各鄉鎮、各部門、各行業的積極性,推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深入開展。

七、工作要求

(一)突出工作重點,積極穩妥推進。各級各部門要把建設法治化政府和維護司法公正作為工作重點,不斷開拓創新,結合實際,制定本部門、本單位創建活動實施意見和相關配套措施。找準切入點,提出階段性工作目標與要求。

(二)加強檢查考核,促進工作落實。要把創建活動納入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加強督促檢查,促進創建活動各項任務的落實。要研究探索科學的創建活動評價體系和考核辦法,定期進行檢查考核和評比表彰,推進創建活動扎實開展。

(三)加強輿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加大對創建活動的重大意義、主要任務和工作重點的宣傳,吸引更多的群眾自覺投入到創建活動中來,努力擴大創建活動的群眾基礎,為創建活動營造良好的社會和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