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財政支出審評意見

時間:2022-05-23 1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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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財政支出審評意見

為深化財政支出管理改革,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市區區級財政專項支出預算績效考評試行辦法(政辦〔〕115號)及《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深化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意見》(財預〔〕32號)的有關規定,現就進一步深化我區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區財政局負責制定統一的財政支出績效管理制度,指導、監督、檢查各部門的支出績效管理工作,負責組織事前績效評價和重點項目的事中、事后績效評價。各部門是本部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實施本部門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組織對所屬單位預算支出進行績效評價。

(二)完善制度,規范流程。進一步完善預算績效管理的制度,規范預算績效評價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績效目標設定、績效跟蹤、績效評價及結果運用有機結合的預算管理機制,實現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

(三)積極推進,穩步提升。進一步規范事前績效評價范圍,強化銜接配合,努力做到應評盡評;大力推進以部門為主體組織的事中、事后績效評價,2012年納入評價的項目數量要符合規定比例,以后年度要逐步擴大評價范圍;財政部門統一組織的重點項目評價,應優先選擇重點民生支出和社會公益性較強的項目等進行事中、事后評價,穩步推進單位整體支出績效評價。

(四)客觀公正,公開透明。預算績效評價要符合真實、客觀、公平、公正的要求,評價指標要科學,基礎數據要準確,評價方法要合理,評價結果要依法公開,接受監督。

二、深化績效管理的主要內容

(一)實行績效目標管理

1.績效目標的申報。績效目標是指財政資金安排的支出項目計劃在一定期限內達到的產出和效果,包括績效內容、績效指標和績效標準。預算單位申報下一年度預算時,應按照規定的要求和格式將績效目標編入年度預算,執行中申請調整預算的,應當隨調整預算一并上報績效目標。從編制2012年預算起,部門申報財政資金安排的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一次性業務費或發展經費項目預算,原則上都要填報績效目標。報送的支出績效目標應該是具體的、可衡量的、一定時間內可達到的,且與部門目標高度相關。績效目標是申報部門預算的前置條件以及項目支出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未按要求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不予納入項目庫或安排預算。

2.績效目標的審核。區財政局依據相關政策、財政支出方向和重點、部門事業發展規劃等對單位提出的績效目標進行審核,主要審核績效目標的實現所采取措施的可行性、績效指標設置的科學性、實現績效目標所需資金是否體現節儉原則等。績效目標不完整、不符合相關要求的,須由報送單位進行調整、修改;審核合格的,方可進入下一步預算編審流程。

3.績效目標的批復。績效目標確定后,隨年初預算或追加項目一并批復,作為部門執行或績效評價的依據。批復的績效目標應當清晰、可量化,以便在預算支出實施過程中進行監控和項目完成后進行績效評價時對照比較。

(二)規范事前績效評價

1.進一步規范評審范圍。凡財政資金安排的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一次性業務費或發展經費項目,除從特定發展專項安排及區委區政府已明確撥補對象和金額等按規定可不進行事前績效審核的項目外,原則上都必須納入事前績效審核。待定經費落實到具體項目以及預算執行中追加安排的項目,如達到或超過100萬元的,應按規定進行事前績效評審。事前績效評價結果將作為納入項目庫及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未通過評審的項目或未按規定實行事前績效評審的項目,不予納入預算安排。

2.積極配合區財政做好評審工作。事前績效評價由區財政局委托區財政審核中心組織開展評審,各部門和項目單位應予以積極配合。各預算部門在編制預算建議計劃之前,須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時將事前績效審核申報材料送區財政審核中心審核,并確保材料的真實、準確、完整。在區財政審核中心開展項目評審過程中,主管部門和項目單位要積極主動配合,及時提供材料,主動介紹情況,積極配合現場查驗。對區財政審核中心出具的事前績效審核報告,區財政局將根據財力可能及相關情況進一步審定,對500萬元以上重大項目和涉及面較廣的績效項目,提交政府常務會研究。

(三)完善事中和事后評價

1.強化部門主體責任。各部門作為支出績效評價的主體,要切實履行責任,積極組織開展本部門財政支出項目的事中和事后績效評價。2012年各部門開展事中、事后績效評價項目的比例應分別不低于當年需納入考評項目總數的30%,并在今后年度逐步提高評價比例。

2.明確評價內容。項目事中績效評價的對象是財政累計安排資金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跨年實施的一次性業務費或發展經費項目,主要是對項目績效目標分年度完成情況、項目完成進度、項目效益與預期目標偏差情況等進行階段性評價。項目事后績效評價的對象是財政資金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已完工的支出項目,主要是對項目實施結果的經濟性、效率性、有效性進行全面綜合評價。

3.做好評審組織工作。每年一季度,各部門要對上一年度預算安排的支出項目進行篩選,選取當年擬實施績效評價的事中和事后項目,制定本年度的績效評價計劃,原則上當年10月底前要完成本部門的績效評價工作。各部門要建立完善績效評價制度,組織力量開展績效評審,重大、重點項目可借助專家或社會中介的力量。績效評價結束后,要出具支出項目績效評價報告,并在報告出具15日內報區財政局備案。績效報告應包括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完成情況(項目階段完成情況、與申報的績效目標進行比較分析、績效結果等內容。

區財政局對主管部門報送備案的績效報告質量進行復核,質量明顯不符合要求的,可要求主管部門重新組織評審。

(四)加強重點項目評價

區財政局將選擇部分市委市政府關心、社會普遍關注或具有較大經濟社會影響的重大或重點項目進行事中或事后評價,同時不斷拓展評審領域,在做好單個項目評審基礎上,選擇部分領域的專項資金乃至某一部門或單位的整體支出進行重點評價。每年一季度,區財政局將確定當年事中和事后重點評價項目,下達重點項目評價計劃通知。項目主管部門在接到通知后應及時督促項目單位收集相關資料,組織績效自評,形成自評材料上報區財政局。區財政局委托區財政審核中心組織開展重點評價,將評價報告及時反饋給各相關部門和項目單位。

(五)強化結果應用

1.建立績效問責制度。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績效評價結果的運用,對績效檢查發現的問題,要認真分析原因,查找薄弱環節,及時改進措施,完善制度機制,確保財政資金使用的安全、高效。區財政局將把事前績效評價結果作為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把事中績效評價結果作為撥付項目進度款的重要依據,把事后績效評價作為以后年度預算安排的重要參考;對開展績效管理工作較好的部門,將在今后預算安排時予以優先支持,對開展績效工作較差或發現問題不及時整改的部門,將按有關規定停止對相關項目撥款、調減預算,直至取消該項財政支出。

2.建立績效評價信息公開制度。區財政局將在一定范圍內對有關單位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和項目績效評審情況進行通報,必要時部分支出績效評價結果將向社會公開。

三、有關要求

1、強化組織、健全機制。各部門要強化組織保障、健全工作機制,要抽調財務人員和其他業務骨干,成立績效評價工作小組,確保工作落到實處。要認真研究制定本部門績效評價具體實施方案,指導、監督、檢查所屬單位的績效評價自評工作,精心組織評審,并配合區財政局做好績效評價有關工作。區財政局將加大對績效評價工作的培訓、指導力度,進一步規范操作程序和評價體系。財政部門和預算單位之間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加強督查、強化約束。區財政局將采取重點督察、隨機檢查等方式,加強對部門開展績效管理工作的督促檢查,同時,將對各部門開展的績效評價工作進行評比,并將評比情況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綜合考評。各部門每年要對本部門績效評價工作進行總結,說明部門預算績效的完成進度、存在問題、改進措施和下一步工作重點,于每年1月底前將總結報告上報區財政局。

區發改、區科技局等發展經費歸口管理部門,要在年年內研究出臺本部門歸口管理發展經費的支出績效評價實施方案,制定年度評價工作計劃,切實推動相關績效評價工作的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