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熱配套費監管意見
時間:2022-06-26 07:31:04
導語:供熱配套費監管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加強供熱配套費征收使用的監管,提高配套項目質量,保護消費者權益,根據《市中心城區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公用事業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燃氣供熱配套費征收使用監管的意見的通知》的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區供熱管理范圍內配套費征收使用監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建設、開發單位和個人(以下統稱建設單位)在我區供熱管轄范圍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各類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涉及供熱設施配套建設的,均應當繳納供熱配套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減、免、緩收。
二、供熱配套費,用于熱源建設以及熱源至單位用戶閥門井或從熱源至用戶樓前閥門井的管網建設。
三、我區供熱管轄范圍內的供熱企業是我區供熱配套費的收費主體。收費單位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實施收費。
四、我區供熱管轄范圍內的供熱配套費的收費標準按照淄政辦發〔2008〕114號文件執行,各供熱企業應在每月10日前將上月的配套費收支情況報區公用事業管理局供熱管理科。
五、供熱企業按照規定的建設程序在批準的經營區域范圍與建設單位簽訂工程配套建設協議。該協議作為費用繳納、工程配套建設以及部門監管的依據。
六、供熱配套費專戶存儲核收。
七、配套費監管及解控程序
1.供熱企業在辦理工程立項手續前,由監管部門、銀行和企業三方簽訂配套費監管協議,供熱企業收取的供熱配套費存入協議銀行專用賬戶,企業支取使用時須向監管部門提出申請并辦理分期解控手續,資金權屬和監管期間利息歸配套企業所有。配套費存儲銀行由供熱主管部門選定,銀行同時向監管部門作出按規定付款的承諾。
2.建設單位和個人憑監管部門出具的繳存通知,按照批準或核定的用汽量、建筑面積足額繳納配套費,并在3日內及時存入專用賬戶。
3.供熱主管部門負責對供熱配套設施建設實行全過程監管。供熱企業按照配套設施建設進度,經供熱主管部門審核,并報分管區長批準后,由銀行分期向供熱企業解控配套費,配套項目竣工后,經驗收合格的,企業繳存的配套費予以全額解控。
4.供熱配套費分以下三個階段進行解控:
(1)配套項目準備階段,解控額度不超過配套費總額的40%。配套單位申請配套費解控應提供工程立項批文和《供熱配套費解控申請表》。
(2)配套設施開工階段,解控額度不超過配套費總額的40%。配套單位申請配套費解控應提供《施工許可證》和《供熱配套費解控申請表》。
(3)配套設施竣工驗收階段,解控額度不超過配套費總額的20%。配套單位申請配套費解控應提供《供熱配套費解控申請表》及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工程備案表。
八、建設單位在我區供熱管轄范圍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各類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涉及集中供熱設施配套建設的,應當在項目規劃、建設階段向相關鎮、街道辦事處和區供熱主管部門申請確定供熱單位并辦理備案手續;不需要集中供熱設施配套建設的建設項目由建設單位和相關鎮、街道辦事處出具關于該項目不需集中供熱的書面證明材料到區公用事業局備案,并由區公用事業局出具的準予備案的手續到住建部門辦理相關建設手續,否則住建部門不得辦理相關建設手續。
建設單位應當和確定的供熱單位簽訂書面合同,合同必須到區公用事業局備案。合同中應當約定以下主要事項:
1.開發建設單位集中供熱設施、建筑節能質量責任;
2.開發建設單位和供熱單位管理責任等;
3.集中供熱設施驗收、移交的責任。
九、工程竣工后,涉及集中供熱設施配套建設的項目,建設單位必須組織供熱、施工、監理等單位參與建設項目集中供熱配套設施建設的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持參與驗收各方的共同簽署的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到區公用事業局辦理集中供熱設施驗收合格備案手續,建設單位持區公用事業局出具的備案手續到工程質量監督單位申請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否則,工程質量監督單位不予批準工程驗收、不予出具工程竣工驗收監督報告。
十、嚴格標準,強化責任
1.供熱企業的配套費應按規定實行專戶存儲和計劃管理,各供熱企業應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會計核算工作,按照會計制度設立收費專項賬冊,嚴格按規定的收支范圍使用,定期向監管部門報告收支情況。
2.在專用賬戶外存放配套費、未按規定存繳配套費的,由監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3.配套單位應當按照批準的設計方案進行配套建設,不得擅自縮減或修改配套項目及其規模。確需變更的,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辦理法定變更手續。
4.供熱配套項目出現漏項、自行降低標準、建設滯后等問題的,配套費緩期解控或不予解控,由區供熱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配套企業進行處罰。
5.各相關管理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把關。區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對供熱配套費專戶存儲相關工作的監督檢查,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 上一篇:全區金融風險排查指導方案
- 下一篇:鎮委監督管理機制工作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