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長效管理安排意見

時間:2022-07-06 03: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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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區長效管理安排意見

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優化城區環境,提升城區品位,按照區委區政府的總體要求,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按照“重心下移、權責統一、屬地管好、守土有責”的總體原則,進一步轉變職能、理順關系、優化結構、提高效能,做到權責一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建立適合“首善之區”發展需要的城市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推動城區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基本原則

(一)科學劃分事權原則。堅持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區、街道二級管理,根據實際需要科學確定區、街道的管理范圍與管理權限,明確街道在城區管理中的職責,將管理重心向街道辦事處轉移。

(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明確建管系統(專業)和街道辦事處的主體責任,并賦予相應權力。人隨事走,費隨事轉,解決城市管理中存在的權利與責任脫節和“看得見的管不著、管得著的看不見”的問題。

(三)監督有力原則。區城管辦采取“每日督、回頭督、反復督”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對各責任單位的工作情況進行有效督查。街道辦事處對所屬轄區進行隨時、全面監督。充分發揮區人大、區政協和廣大居民群眾以及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確保城市長效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四)屬地管好原則。實行系統(建管專業)責任制和轄區(辦事處)責任制,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強化街道城市管理職能,形成科學有序、協調高效、監督有力的城市管理運行機制。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城市管理體制改革的決定》精神,依據管理權限,將市政管理、綠化管理、環衛管理、物業管理、行政執法等方面的部分職能調整到街道辦事處。

(五)市場化運作原則。引入競爭機制,打破區域壟斷和行業壟斷,通過委托、招標、承包等形式,實現城市管理、建設、養護市場化運作。

三、工作目標

按照全面優化城區新環境的要求,通過建立新型的管理體制、科學的管理手段、完善的責任體系、有效的運行機制,實現精細化管理,做到城市管理全覆蓋、無縫隙、無死角,爭取用3-5年時間,把區打造成為宜人和諧、環境優美、秩序井然、特色鮮明、獨具魅力的新城區。

四、工作內容

(一)調整內容。

1、市政工作。將背街小巷庭院通道、甬道、地面硬化等工作劃歸辦事處管理,協助職能部門對轄區內掘(占)路進行行政許可初審,對違法占用、挖掘道路或不按批準范圍施工等情況進行查處。

2、綠化工作。將街道辦事處轄區內的居住小區綠地、居民庭院綠地、三不管綠地的綠化管護等工作劃歸辦事處管理(確定的重點區域除外),協助職能部門對轄區樹木砍伐遷移、綠地占用等工作進行行政許可初審。

3、環衛工作。將三級道路、背街小巷、未交接道路保潔、居民庭院垃圾清理等工作劃歸街道辦事處管理(確定的重點區域除外)。

(二)增加內容。

充分利用和整合現有城市管理資源,運用現代數字化信息技術,構建數字化城市管理網絡平臺。科學劃分城市管理的物件和事件,實行網絡化管理。建立信息采集主動及時發現機制、問題解決快速精準到位處置機制、職責分明監督有力綜合評價機制以及管理規范、運轉高效的城市管理長效機制。

(三)強化內容。

1、物業管理工作。依據省《物業管理條例》規定,街道辦事處組織、指導本轄區業主大會成立和業主委員會換屆及備案;監督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調解處理物業管理糾紛;負責物業服務企業和物業區域內公共設施設備的日常監督;負責建立轄區內物業管理方面的聯系會議制度;負責建立轄區內物業管理信息檔案。

2、行政執法工作。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在各街道辦事處設立街道執法中隊,街道執法中隊以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名義實施行政執法;各街道執法中隊受執法局、辦事處雙重管理,接受區城市執法局業務領導;執法中隊日常工作、日常經費由各街道辦事處管理;重要裝備(車輛配備、對講機、服裝)由執法局統一配發;重大活動、集中行動由區城市執法局統一指揮、調度。

五、保障措施

(一)體制保障。成立區城市管理委員會。城市管理委員會由區長任主任,政府分管區長任副主任,各有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采用聯席會議制度,代表區政府行使城市管理決策權,下設城管辦,領導全區城市管理工作規劃、組織和考核。

(二)機制保障。

1、監督機制。區城管辦對城市管理工作進行指揮、監督、檢查、考核。負責對市政道路及設施管理、綠化管理、環境衛生管理、市場管理、樓院整治、戶外廣告管理、物業管理、違法建筑、游商浮販、亂堆亂放等一系列城市管理工作;對城市管理各相關單位工作情況進行評價。

2、作業機制。市政總公司、環衛總公司、綠化總公司、海濱風景區管理處負責承包區域內的作業任務;街道辦事處負責居民樓院、公共樓梯、背街小巷、甬道的設施維護,并承擔環境衛生、綠化管護等部分工作,物業小區的作業由物業管理企業負責組織實施,并承擔相應的工作責任。

3、獎勵機制。設立城市管理專項獎勵資金。區城管辦按照日常考核、定期考核與隨機抽查相結合的原則,制定內容細化、指標量化的考核辦法,每月依據城管目標考核情況列出各專業系統和街道辦事處的排名順序予以公布,并根據排名順序兌現獎勵。

(三)教育保障。加大輿論宣傳和引導,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廣播等宣傳媒體開展形式多樣的城市管理教育活動,積極引導廣大市民理解、支持、參與城市管理工作,真正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為人民”的良好氛圍。各城市管理相關部門加大內部教育力度,通過開展志愿者活動、公益使者活動、城市管理各類評比等活動,積極組織和發動廣大干部職工參與城市管理工作。區政府將適時組織民意調查,及時掌握居民群眾對城市管理工作的認可度和滿意度。

(四)人員、財力保障。

1、人員保障。解決辦事處城管科人員不足的問題,根據街道辦事處需要,從市政、綠化、環衛公司中,選派懂技術的業務人員,在辦事處領導下,進行城市管理有關工作。

2、財力保障。科學界定區建管(作業)系統、街道辦事處承擔城市管理工作的責任、范圍,根據城區管護的工作量和工作標準,合理確定城區管護資金。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認識,加強領導。區各有關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要提高對這項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從全局出發,樹立正確的利益觀,指定專門領導、專門人員,積極主動地推進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具體工作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集中時間,全力推進。

(二)認真制定實施方案。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部門(單位)的具體實施方案或細則,明確重心下移具體內容和相應的人員編制、經費調整辦法,積極穩妥地組織實施。

(三)大力推進職能轉變。各有關部門要結合管理重心下移,繼續推進職能轉變。隨著部分事權向街道辦事處轉移,各有關部門要強化宏觀管理,抓好統籌規劃、制定政策、監督檢查和指導服務等工作。

(四)加強督促檢查。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對推進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工作進行檢查,協調解決調整后出現的新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