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系統普法規劃意見

時間:2022-07-23 10: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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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系統普法規劃意見

為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推進法治城管建設,進一步增強全系統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提高城市管理法治化水平,根據《中共市委關于“十二五”期間法治建設的意見》(合發[2011]25號)、《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合政發[2011]36號)和市委、市政府《關于轉發市委宣傳部、市司法局關于在全市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計劃的通知》(合發[2011]24號)精神,結合城市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我局“六五”普法規劃和‘法治城管建設’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緊緊圍繞我市“十二五”規劃對城市管理工作的發展目標和要求,加強城管立法,深化普法教育,嚴格依法行政,完善執法監督,促進城市管理文明化、科學化、法制化、規范化,努力構建和諧城市管理新秩序,為把打造成現代化新興中心城市,朝著在全國有較大影響力的區域性特大城市方向邁進,提供良好的城市管理環境。

(二)工作目標

圍繞城市管理“十二五”發展規劃和局中心工作,堅持依法、科學、從嚴、有序管理城市,適應全局干部職工和城市管理相對人對法律知識的現實需求,依托行業特點和網格化管理優勢,通過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法治實踐,進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法規體系,行政決策、行政執法、行政監督制度健全規范;進一步提高全系統廣大干部職工的法律意識、法律素質和法律信仰,依法決策、依法行政、公正執法、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進一步增強城市管理相對人的法律素質、誠信守法觀念和社會責任意識,為城管執法提供良好的執法環境。

(三)工作原則

1、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緊緊圍繞“十二五”規劃提出的推進城市精細化管理要求和打造整潔、有序、安全、舒適人居環境的目標,安排和落實城管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各項工作任務,增強城市管理行業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切實做好“三保、兩服務、一塑造”,即保公共利益、保公共民生、保公共秩序,服務發展、服務市民,塑造城市形象和城市品牌。

2、以人為本,服務群眾。把握人民群眾的根本需求,從滿足群眾需要出發開展城管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著力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在服務群眾中教育群眾,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3、學用結合,普治并舉。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多形式的法治實踐相結合,深入開展依法治理及專項整治活動,在法治實踐中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推進城管工作的法制化水平再上新臺階。

4、務實創新,與時俱進。把握城市管理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工作規律,加強對城市管理規律性、深層次問題的調查研究,堅持在實踐中探求規律,在實踐中改革創新,大力推進理念創新、載體創新、方式方法創新,體現城管特色。

二、主要任務

(一)落實學法各項制度,提高全系統領導干部職工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

1、健全領導干部學法制度。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學法,增強依法行政意識,不斷提高依法決策、依法執政水平和能力。建立健全黨組中心組學法制度,每年至少組織4次以上集中學習;建立健全專題法制講座制度,每年舉辦法制講座不少于2次,推進領導干部學法經常化、制度化。

2、完善機關工作人員學法制度。采取自學、集中學習,通過網上學習平臺,參加法制講座、法制培訓等形式,組織法律知識學習。每年公務員學習依法行政知識的時間不少于40學時,加強依法行政能力考核工作,將考核結果與年終考評、評定先進掛鉤,不斷提高工作人員運用法律手段解決矛盾和問題的能力。

3、加強行政執法人員業務培訓。堅持和完善城管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培訓制度,定期開展春季和秋季封閉培訓,堅持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培訓考核制度,定期組織執法人員參加行政執法業務能力測試,測試成績作為業務考核、任職晉級的重要依據,以提高執法人員執法水平和能力,樹立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必追究的觀念。

(二)創新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城管相對人自覺學法守法用法意識

1、深入開展“法律六進”主題活動。依托網格化管理優勢,采取上門服務、設立宣傳專欄等方式,深化“法律進社區”、“法律進企業”、“法律進單位”活動,送法到基層。

2、深入開展“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和“江淮普法行”主題宣傳活動。充分利用“12.4”全國法制宣傳日、“3.15”消費者權益日、法律法規生效日的氛圍,設立宣傳站點、開辦法制展覽、舉行廣場活動,讓城管法律、法規走出“深閨”讓人識,將法律交給群眾。

3、充分利用媒體做好宣傳工作。廣泛運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的平臺,把新思路、新舉措、新成就宣傳出去,充分發揮其在城管宣傳工作方面的主陣地作用;充分利用“文明”城管微博、城視雜志、城管門戶網站等自有資源,加強與被管理者的互動,拓寬收集信息渠道,把握民意表達主題,開明問政聚集人氣,創新城管服務新品牌。

4、不斷創新宣傳手段,拓展宣傳形式。拓寬思路,創新方法,以市民喜聞樂見的方法廣泛開展城管法制普及教育工作,形成普法宣傳磁場效應,擴大影響力。積極邀請市民特別是管理對象參與到城市管理工作中來,通過城管志愿者活動、城管開放日活動、角色互換活動、“我當一日城管”市民體驗活動的形式,加深管理對象對城管法規的了解,教育引導其增強法治意識,自覺維護城市環境和秩序,理解并支持城市管理工作。

(三)加強城管立法工作,完善城管法律體系。

以促進發展、規范管理為目的,從城管事業發展的大局出發,在認真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完善立法工作機制,加強立法評估、清理工作,強化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著重研究通過立法解決城管系統中帶有普遍性、共同性、規律性的問題,以適應管理與執法實踐的需要。制定、修改《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市城市容貌標準》、《市生活垃圾經營企業資質管理辦法》等,充分發揮立法對城管發展的規范、引導、保障和促進作用,切實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不斷創新工作機制,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完善行政決策機制。完善局機關重大事項決策程序規則、行政決策風險評估機制、法律顧問制度、重大決策跟蹤反饋和評估制度、重大決策糾錯和責任追究制度。通過抓制度建設,夯實決策的基礎;抓程序完善,保障決策的科學性;抓集體議事,保障決策的民主性;抓制度建設,保障決策的規范性;抓考核問責,保障決策的執行力。

2、規范行政執法行為。開展行政權力清理,依法界定工作職責,實行行政許可項目目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征收、行政強制程序規則,完善執法運行流程,規范執法文書制作;科學合理細化、量化行政裁量權,完善適用規則,嚴格規范裁量權行使,健全行政執法調查規則,規范取證行為;推行行政處罰群眾公議制度,實現群眾公議常態化;開展執法案卷評查、質量考核、案例評析工作,加強執法評議工作。

3、加強執法隊伍建設。以提升隊伍執法能力為目標,大力加強城管執法隊伍規范化、標準化建設,基本實現隊伍建設規范化、職責設置專業化、執法過程標準化,進一步探索“三單式”執法新模式,充分展示親民、高效、文明、和諧的城管新形象;創新城市管理方式,推進城市管理數字化平臺建設工作,深入推進網格化、精細化管理;完善城市管理指揮中心運行機制,繼續推行城市管理的統一調度指揮、投訴受理和專項考評,完善相關部門聯動機制和快速反應機制,及時解決市民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促進城市管理效能的全面提升。

4、嚴格履行城管執法職責。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認真執行《行政許可法》,優化行政許可工作流程,進一步提高行政服務效率。積極探索行政許可市場化運作模式,推動戶外廣告招投標,渣土處置、環衛經營企業公司化運作。改革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模式,降低收費成本,提高收取率;加強相對集中處罰權工作,依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章行為。認真落實查違長效管理機制,堅決遏制違法建設,確保新的零增長,老的逐步銷號;加大戶外廣告管理執法力度,及時拆除違規設置的戶外廣告,及時查處和清理違規設置的店招標牌,積極探索“牛皮癬”治理新路子;加大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管理執法力度,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堅決遏制渣土潑撒、亂(偷)倒行為,嚴厲打擊偷運、偷倒生活垃圾行為;加大市政、園林、公安交通、環境保護執法力度,嚴肅查處侵占市政公用設施、損綠毀綠、車輛亂停放等違法行為;加大“五小”服務業無證(照)執法力度,嚴肅查處賓館旅館、餐飲、娛樂、沐浴、機動車輛維修、五金修配與加工等服務業無證照擅自經營違法行為,為市民營造良好的市容環境。

(五)不斷完善監督機制,及時化解社會矛盾。

1、積極推進政務公開。建立完善政務信息公開制度、設立公開查詢平臺,依法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城管信息,提高市容環衛管理和城管行政執法工作的透明度,切實保障公民的知情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2、加強監督體系建設。強化執法監督,自覺接受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和司法監督;拓寬群眾監督的渠道,接受社會公眾和輿論監督;加大檢查、督導力度,加強對下級機關行政執法活動的監督。

3、完善投訴舉報應急處理機制。為便于市民監督,從著力解決群眾身邊的事入手,完善投訴舉報受理、處置反饋工作制度,幫助廣大市民排憂解難,做到對問題發現及時、處理及時,切實服務于民。

4、加強行政復議、應訴和調解工作。健全行政復議各項制度,暢通行政復議渠道,推行電話申請,完善網上申請,實行申請行政復議一次性告知制度,引導群眾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行政爭議;建立完善行政應訴制度,積極配合人民法院行政審判活動,推行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制度,自覺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裁定;探索行政糾紛調解工作機制,完善行政調解制度、科學界定調解范圍、規范調解程序,對影響較大、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糾紛積極主動進行調解,及時化解社會矛盾。

5、強力推行責任追究。嚴格執行行政監察法、公務員法、公務員處分條例,完善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規范責任追究的情形、追究途徑、追究方式、追究程序、責任人的認定,堅持有錯必糾、有責必問。

三、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1年11月底前):各單位根據本規劃,制定本單位規劃,做好宣傳、發動和組織工作,營造濃厚的的氛圍。各單位制定的規劃要及時報局法規處備案。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各單位依據本規劃和實施意見確定的目標、任務和要求,結合各自工作實際,制定年度計劃,做好臺賬記錄和資料歸檔工作,確保這項工作的全面貫徹落實。每年1月10前將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總結和本年度工作計劃報局法規處備案。

(三)驗收迎檢階段(2015年):按照規劃確定的目標要求,在2015年前完成自查工作,配合各級普法依法治理主管部門做好考核、總結、驗收和表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六五”普法、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本部門普法宣傳、依法治理工作,及時聽取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情況,及時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部署推進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的具體任務和措施,確保“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實有效地開展。

(二)強化隊伍建設。各單位要進一步加強法制機構建設,配齊配全專兼職工作人員。健全定期培訓和管理制度,提高專兼職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業務素質和組織指導能力,切實發揮其在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工作中的作用。

(三)落實經費保障。各單位要落實普法依法治理專項活動經費,做到按時足額撥付,專款專用。要盡力解決法制宣傳教育在人員、教材、經費、設施等方面的困難,努力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保障各項工作正常開展。

(四)健全考核獎懲機制。建立健全考核體系,完善運行評估機制,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年度考核、階段性檢查和專項督查,考評結果納入各單位年度目標管理體系,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表彰先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