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統反腐倡廉工作意見

時間:2022-07-21 03: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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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統反腐倡廉工作意見

一、總體要求

2015年我縣教育系統反腐倡廉建設工作的總體要求是: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中央、省、市、縣紀委全會會議精神,堅持標本兼治、懲防并舉方針,突出作風建設和職能轉變,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為教育持續發展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提高黨員干部拒腐防變的能力

1、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各學校和直屬機構(以下簡稱“各單位”)要認真組織黨員干部深入學習黨章、黨的各項紀律以及其他黨內法規,切實增強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守紀律、講規矩的意識。各單位、領導干部和廣大黨員要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法規,嚴格按規矩辦事,嚴格遵守“五個必須”,堅決做到“五個決不允許”。堅持“四個服從”和請示報告制度,堅決整治無組織、無紀律行為。加強對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使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嚴肅查處欺騙組織、對抗組織等行為。

2、加強反腐倡廉宣傳教育。以領導干部為重點,在全縣教育系統干部職工中開展理想信念教育、廉潔自律教育、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突出重點部門關鍵崗位人員的警示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堅定理想信念,開展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教育,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廉政談話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納入干部教育培訓計劃,堅持主要領導講廉政黨課活動,激發黨員干部加強品行修養和廉潔自律的內在動力,引導黨員干部樹立正確的權力觀。要遵循學校教育教學規律和青少年成長成才規律,廣泛深入開展“廉潔教育進校園、進課堂”活動,繼續在全縣教育系統開展“廉政文化示范校”活動,進一步提高教師的廉潔從教意識,引導中小學生樹立正確的是非觀、榮辱觀,形成誠實正直、遵紀守法的良好品德。

(二)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推進反腐倡廉各項工作的深入開展

1、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主體。各單位領導班子是反腐倡廉建設的責任主體,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單位主要領導必須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對班子內部和管理范圍內的反腐倡廉建設負總責,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應根據工作分工,對自己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各學校(直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要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抓好自己職責范圍內的反腐倡廉工作。要把反腐倡廉工作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做到一同部署、一同落實,一同檢查、一同考核。縣教育局監察室協助局黨政領導班子開展反腐倡廉工作,相關職能股室各負其責,做到“誰主管、誰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把管人與管事相結合、管業務與管黨風廉政建設相結合,切實履行好管理和監督職責。

2、加強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檢查與定期考核制度,堅持把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列為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領導干部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科學運用檢查考核結果,對領導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及職責范圍內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進行責任追究。嚴格落實“一案雙查”,既要追究責任主體,又要嚴肅追究負有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的相關領導。強化重大事項報告和責任倒查追究制度。

(三)深化作風效能建設,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

1、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各單位要繼續鞏固和拓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堅決反對“四風”,不斷加強作風建設,積極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厲行節約相關要求,努力正文風,改會風,轉作風,樹新風,著力整治庸懶散奢等不良風氣,倡導樹立勤儉辦事的良好傳統,以黨風帶政風,以政風帶行風,努力構建良好的育人環境。縣教育局監察室將對各學校執行中央“八項規定”情況進行常態化監督檢查,堅持經常性開展監督檢查,健全作風建設常態化新機制,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

2、保持正風肅紀的高壓態勢。堅決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規范并嚴格執行公務接待相關管理規定,注重從源頭上管理和控制。緊盯“四風”問題新形式新動向,堅決查處公款大吃大喝、鋪張浪費、公款送禮、公款旅游、公車私用、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加強對厲行節約、公務接待等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緊盯中秋節、國慶節、教師節及開學前后可能出現的不正之風,嚴格執行教育部“六個嚴禁”,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列入紀律審點,以優良黨風帶動教風學風。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作風建設相關規定的行為作為問責重點,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并對所在單位進行嚴格問責。

3、深化機關效能建設。進一步鞏固效能建設成果,深入推進作風建設,著力打造“四個”,不斷創新工作機制,切實提高政務服務水平,深入開展政風行風評議活動,積極開展辦事窗口單位創建和基層學校人民滿意站所民主評議活動。

4、優化學校績效管理工作。要進一步完善學校績效評估指標體系和操作規程,逐步建立有效治理“庸懶散軟”問題的長效機制。加大明察暗訪、投訴受理和民主考評力度,及時嚴肅查處影響效能建設和損害教育發展環境的行為。

(四)加強政風行風建設,認真解決群眾關注的突出問題

1、規范學校辦學行為。鞏固治理教育亂收費成果,嚴肅查處教育亂收費行為。嚴格執行教輔材料的選用及代購有關規定,加強教輔材料使用情況的監督。充分發揮教育督導在規范辦學行為,糾正行業不正之風中的作用。嚴格中小學校規范辦學行為,深入開展教育收費、學校招生、師德師風建設、教輔材料征訂與使用等專項檢查。要把治理教師違規辦班補課、有償家教、教輔材料濫訂和違規兼職等問題,作為教育系統糾風治亂重點工作來抓。

2、規范教師從教行為。組織學習省市縣有關規范辦學行為各項規定,教育和引導廣大教職工自覺抵制有償家教和校外兼職兼課。中小學校作為禁止教師從事有償家教和校外兼職兼課的主要責任單位,要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各學校校長要與本校中層領導、年級主任、教研組長、在職教師層層簽訂《自覺抵制有償補課行為承諾書》,明確要求在職教師不得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從事有償家教活動,不得組織、要求、誘導學生參加校外有償補課。完善電話、網絡、信訪等多元化的監督投訴機制,建立學校自查、主管部門常規檢查、專項督查和突擊暗訪相結合的監督檢查機制,充分發揮查處環節在糾風治亂中的懲戒和警示作用。

3、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把師德建設放在教師隊伍建設的突出位置,加強以誠信、敬業為重點的職業道德教育,樹立正確教育觀、質量觀、人才觀,提高實施素質教育的自覺性。以辦人民滿意教育為宗旨,以打造優美的育人環境、平安的辦學環境、凈化的教育環境、溫馨的教學環境為載體,以貫徹落實《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為抓手,繼續深入開展“干部精神風貌和園丁形象建設”這一主題教育實踐活動。進一步完善師德評估標準,細化師德行為規范,建立科學有效的監督機制和考核機制,將師德考評與職稱評聘、評先評優掛鉤。將師德培訓作為教師全員培訓的重要內容,把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考核的重要依據,在教師職務評聘、晉升等方面實行師德一票否決制,進一步營造有利于教育改革和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五)強化權力運行監督,確保權力正確行使

1、加強內部監督約束。進一步健全議事程序和工作規則,推進科學民主決策,規范重要崗位特別是領導干部的決策權限,防止個人專斷和權力失控。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談話提醒制度,強化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加強對信訪、基層反映等信息資料的分析研判,及時發現不良傾向和違法違紀線索。認真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的各項規定。嚴格述職述廉制度,完善監督制約機制,推動黨內監督的有序開展。強化反腐敗防范糾錯機制,認真實施警示提醒、誡勉糾錯兩項制度,糾偏于既遂,防患于未然,預防和遏制腐敗現象的滋生和蔓延。加強對重點環節和重點部位權力行使的監督。進一步健全完善基建工程、大宗物品、教學設備采購招投標制度,堅決制止規避招投標行為的發生。對教育改革發展的重大決策、干部人事任免、教師招聘、職稱評定、教師資格認定、評先評優等工作的一些關鍵環節加強監督,從源頭上預防職務犯罪和腐敗問題的發生。

2、發揮審計監督職能。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強化內部財務管理。加強審計監督,推行審計結果通報和公示制度,特別是要加大對領導干部離任審計的力度,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加強對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的管理指導。繼續做好教育經費內部審計、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三公”經費和專項資金審計工作,抓早抓小,促進財務規范管理。切實抓好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

3、抓好教育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抓好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教育工程項目等教育民生工程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抓好對各類教育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嚴禁擠占、挪用、截留教育經費,嚴防虛報冒領和吃“空餉”等問題的發生,杜絕套取國家教育資金等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

4、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制度建設。加強對教育系統反腐倡廉形勢的研判,要針對查找出的在權力行使、制度機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風險,加強制度建設,“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真正做到使制度建設貫穿于規權、管錢、選人、干事等各個環節,形成比較完備的制度體系。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深入推進權力清單、教育“陽光工程”建設。圍繞國家教育惠民政策落實、招生錄取、學生轉學、教師考核、職稱評定、物資采購、基建工程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加強權力運行監督制約,落實廉政風險防控措施。

(六)加強查辦案件工作,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

1、加強和改進信訪監督工作。繼續深入學習、宣傳、貫徹新的《信訪條例》,努力拓寬聯系群眾的渠道,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黨政領導信訪接待日制度,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利益;依法規范信訪工作秩序,嚴格實行信訪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問題線索的管理,及時對問題線索進行梳理、研判和處置。嚴格落實問題線索處置和查處情況及時向上級紀檢監察部門報告制度。加強初核初查,及時發現黨員領導干部違規違紀問題。堅持早發現、早處置,及時采取約談、函詢、誡勉談話等糾防措施。

2、加大辦案力度,落實辦案責任追究制。及時查辦教育系統違紀違法重大案件、典型案件,嚴格落實“一案雙查”制度。加大案件通報力度,充分發揮案件警示作用。突出辦案重點,嚴肅查處違反政治、組織紀律的行為;堅決查處違反財經紀律、保密紀律、失職瀆職、領導干部違反廉政規定、以權謀私等方面的案件;堅決查處招生收費、建設工程領域、干部人事違法違紀案件;堅決查處違反“八項規定”、“四風”反彈方面的案件。注重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深入剖析發案原因,提出源頭預防措施,達到查處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針,做到寬嚴相濟,區別對待,教育與懲戒相結合。

三、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強化責任。各單位要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切實擔負起反腐倡廉建設的政治責任。各學校(直屬單位)“一把手”要明確責任、敢于擔當,切實把黨風廉政建設當作分內之事、應盡之責,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進一步健全制度、細化責任、以上率下,著力營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圍。

2、加大考核和責任追究力度。實行半年檢查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考核方式,年中要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一次督促檢查,年末對全年工作情況進行全面檢查考核,對任務完成好的,給予表揚和肯定;對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后果的,要追究領導班子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