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解困工作意見

時間:2022-06-16 03: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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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解困工作意見

2016年是“十三五”規劃開局之年,也是我鎮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之年,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以及區、州、市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為切實幫助我鎮弱勢群體解決好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真正使弱勢群體得到實惠,進一步推動全鎮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和諧發展,根據市委、市政府下達的2016年扶貧幫困工作任務,結合我鎮扶貧幫困工作的特點和具體情況,現就2016年的扶貧幫困工作提出以下安排意見:

一、指導思想

2016年鎮解困工程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為本,著眼于解決弱勢群體的實際困難,按照構建和諧社會和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要求,幫助困難群眾擺脫貧困,進一步創新和完善解困工程新思路、新辦法,著重要解決好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以解決困難群眾生活,就業、就學、就醫、冬季取暖等方面的困難為重點,進一步完善和規范解困工程的長效機制。

二、實施城鄉解困工程的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統一領導、城鄉協調、扎實推進的原則。對城鄉解困工程納入全鎮工作當中進行整體規劃。統籌安排,提高幫扶資源利用率,確保城鄉解困工作協調、有序、扎實開展。

二是堅持因戶制宜、分類幫扶的原則。根據解困戶的實際情況進行分類幫扶,一戶一策,因戶制宜,突出就業幫扶,提高幫扶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是堅持自力更生與扶貧扶志相結合的原則。既重扶貧,更重扶志;既重治窮,更重治愚;既重“輸血”更重“造血”,立足標本兼治。

四是堅持黨委、政府主導和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原則。黨委、政府制定解困計劃,加大投入力度,同時組織全鎮力量開展統一的城鄉解困工作,進一步擴大幫扶工作的覆蓋面和實效性。

三、實施解困工程的目標、范圍、標準和確認程序

任務目標:2016年底實現全鎮農村解困戶23戶63人。全部脫貧,生活水平得到提高。

農村解困的范圍:凡具有我鎮戶口并在鎮域居住的因疾病、子女上學等原因致貧的特困家庭以及有勞動能力的特困家庭,按照村委會上報、鎮民政辦審查、市解困辦審批的程序,確定解困戶23戶,其中:玉堂村4戶、新戽村5戶、龍河村3戶、思源村3戶、村4戶、新渠村3戶。

農村解困對象的確認標準:農村人均月收入低于780元的家庭可列入農村解困工程進行幫扶。

農村解困對象的確認程序:村(居)民個人申請、村“兩委”(社區)班子研究評審、鎮黨委、政府審查核實、市民政局、解困辦抽查核實,由村、鎮兩級公示,市城鄉解困領導小組確認,協調工作組研究審定。

四、實施城鄉解困工程的具體措施

建立幫扶單位與被幫扶解困戶簽訂幫扶協議制度,各幫扶單位要積極參加我鎮組織的幫扶單位與幫扶對象見面會,并與幫扶對象簽定《幫扶協議書》,幫扶單位要對自己所幫扶的解困戶進行深入了解,力爭各項幫扶措施落到實處。鎮民政辦要督促各幫扶單位進行幫扶。對幫扶對象可按以下措施進行幫扶。

(一)就業幫扶措施:結對幫扶的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企業對困難家庭的富余勞動力要實行“一對一”幫扶措施。要幫助、鼓勵困難家庭子女通過“走出去”的方式自謀職業勤勞脫貧。鎮勞動保障所要根據勞務市場需求制定特困群眾技能培訓計劃,加大對有就業能力的特困群眾的技能培訓力度,提高其就業能力,增加其就業機會。

(二)子女就學幫扶措施:凡當年考入疆外高校的解困戶子女,鎮民政辦將向爭取3000元資助,考入疆內院校的爭取2000元資助,就讀大二、大三的學生每年爭取2000元資助。

(三)就醫幫扶措施:按時向享受就醫優惠政策的解困戶發放1000元就醫卡,并根據《市城鄉醫療救助管理辦法》,對解困戶住院費用進行城鄉醫療救助。

(四)冬季取暖幫扶措施:鎮民政辦為解困家庭解決2-3噸煤炭。

(五)生產經營幫扶措施:勞動力薄弱的特困家庭由幫扶單位幫助其做好春耕、夏忙、秋收時期的各項工作,確保其生產正常進行。無勞動能力的特困家庭,由幫扶單位會同村“兩委”將其土地以當地市場承包價發包給他人耕種,并按時收回土地承包費,確保將承包費交到解困戶手中。各幫扶單位要因地制宜,特別要引導一些有能力的解困戶發展投資少、風險小、見效快的家庭養殖,依靠養殖業脫貧致富,增強解困戶的“造血”功能。

(六)法律援助幫扶:需司法救助的特困人員,按規定程序申請援交、減交和免交訴訟費,可持《城鄉解困工程優惠證》到鎮司法所申請法律援助。

(七)臨時性救助人員的幫扶措施:對突發性的致貧事件,村“兩委”班子可采取一事一議的辦法,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給予一次性救助,或向鎮民政辦、市民政局申請臨時性救助。

(八)生產資料幫扶:為全鎮十五戶解困戶每戶每年資助1000元用于購買農資,幫助他們順利完成春耕生產。

五、工作要求

要動員社會力量對我鎮弱勢群體進行救助,各幫扶單位要加強承擔起光榮的社會責任,按照“構建和諧”的總體要求,創新工作思路、完善幫扶措施、解決突出問題,定期入戶走訪、主動了解幫扶對象在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不斷提高幫扶工作的整體水平。

(一)形成鎮、村兩級齊抓共管格局

扶貧幫困工作開展的同時,各村村“兩委”班子要和“訪匯聚”工作組根據各自實際制定針對本村貧困戶定期脫貧。并且切實可行的定人幫扶計劃和實施方案,將各村貧困戶的脫貧時限落到實處。

(二)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創新城鄉解困工作新機制

要積極動員社會各方力量,不斷提高社會各界參與和支持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積極性,多層次、多途徑逐步解決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問題。各幫扶單位要將思想幫扶與物質幫扶相結合,通過物質幫扶、協調解決貧困戶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特別在“春節”、“古爾邦節”、“五一”、“七一”、“十一”等重大節日對幫扶對象進行走訪慰問,確保全年走訪維穩不少于5次,幫扶物資或慰問金要達到3000元以上;加強對解困戶的技術幫扶,充分發揮各幫扶單位的自身優勢,通過無償為困難群眾提供勞務、農產品致富信息等服務,進一步拓寬其致富渠道。

(三)強化管理,嚴格督促檢查

各幫扶單位要定期向民政辦上報慰問情況的相關材料(圖片、信息以及相關書面材料),鎮民政辦定期將幫扶工作開展情況如實上報市民政局,鎮民政辦按照季度對全鎮城鄉解困工作進行督察,將各單位的幫扶工作納入年終考核工作并與領導年終考核評優掛鉤,對幫扶工作滯后的單位要在全鎮范圍發督查通報。

扶貧幫困工作是密切黨群、干群關系,構建和諧新農村的一項系統工程,也是實現我鎮社會穩定、經濟發展的一項政治任務,全鎮各級干部和群眾都要積極投入到此項工作中,努力把我鎮的扶貧幫困工作做到更好,使我鎮各項社會事業邁上一個新的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