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意見

時間:2022-03-06 04: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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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意見

為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放管服評”改革推進流程再造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流程再造、結果評價”改革(簡稱“放管服評”改革),著力優化營商環境,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推動落實中央和省市近年來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部署,以“標準化、規范化、信息化”為導向,以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梳理為切入點,以政務服務流程再造為核心,以大數據信息應用為支撐,以信用法治化建設為保障,協同推進“放管服評”改革,加快實現“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為標準,并聯審批、幫辦代辦是底線”的工作目標,對照國際標準、對標國內先進,打通便民利企的關鍵環節,迅速形成營商環境競爭新優勢,為實現發展“三年有突破”和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強大支撐。

(二)工作目標。全面推行“一網辦、一鏈辦、一窗辦、一城辦”改革,2019年11月底與全市一體化的在線政務服務平臺深度對接,12月底前,所有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不低于70%。2019年底前,推出一批高頻“一鏈辦理”事項。2020年底前,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常態化并開展綜合智能監管;在縣政務服務中心全面推開全領域無差別“一窗受理”;實現全縣政務服務事項“一城通辦”;全縣政務服務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實現“一網通辦”。

二、重點任務

(一)以標準化放權推進政務服務規范化

1.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進一步提升政務服務質量,按照上級要求,制定統一的政務服務事項編碼、規范標準、辦事指南和時限要求,消除模糊條款,優化審批服務流程,制作易看易懂、實用簡便的辦理流程圖(表)。嚴格按照省市時限安排,推動我縣政務服務事項上網運行;2019年10月底前,在有條件的社區和行政村實現網上政務服務全覆蓋,全縣行政許可、行政給付、行政確認、行政獎勵、行政裁決、其他行政權力事項網上可辦率不低于80%;2019年底前,所有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不低于70%。(牽頭部門:縣政府辦公室、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開發區、高效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相關部門)

2.深化“減證便民”行動。進一步清理各類證明事項,對縣自行設定的證明事項一律予以取消;對法律法規設定的證明,積極采取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證明材料不用跑”改革等方式,切實減輕群眾提交證明的負擔。本著積極穩妥、應納盡納的原則,擴大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項目和“證明材料不用跑”改革項目的范圍,將更多證明事項納入試點和改革范疇,最大化方便群眾。進一步優化證明事項辦理流程,提高辦理時效,切實解決“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無謂證明和證明不統一、不規范問題。(牽頭部門:縣司法局;責任部門:開發區、高效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相關部門)

3.全面清理各類變相審批事項。2019年底前,組織清理各類變相審批和許可,對以備案、登記、注冊、目錄、年檢、監制、認定、認證等形式變相設置審批的違規行為進行專項整治。(牽頭部門:縣政府辦公室;責任部門:縣委編辦、縣司法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市場監管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相關部門)

(二)以聯動化監管推進政務服務法治化

4.實施信用監管。強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全面歸集企業監管信息并及時向社會推送,在事中事后監管上形成社會共治的合力。全面、及時、準確的將企業公示信息、即時信息、行政許可信息、行政處罰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使企業在信貸審批、政府采購、工程招標、土地出讓等審批服務程序的辦理中為各部門提供信息參考,推進信用信息與審批服務、監管處罰有效銜接。對申請告知承諾不實的,依法作出處理。(牽頭部門:縣市場監管局;責任部門:縣發展改革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直相關部門)

5.深入開展失信聯合懲戒。依法依規建立聯合懲戒措施清單,動態更新并向社會公開,形成行政性、市場性和行業性等懲戒措施多管齊下,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失信聯合懲戒大格局。

2019年底前,建立信用約束向失信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股東和高級管理人員等自然人延伸制度。(牽頭部門:縣發展改革局、縣市場監管局;責任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開發區、高效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6.探索建立信用修復機制。失信市場主體在規定期限內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的,可通過完成信用整改、通過信用核查、參加公益慈善活動等方式開展信用修復。(牽頭部門:縣發展改革局;責任部門:縣市場監管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開發區、高效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7.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加快全省統一的“互聯網+監管”平臺應用,統籌貫徹落實一般檢查事項和重點檢查事項抽查,按照上級安排確定抽查事項,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積極為其他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提供平臺服務指導,在企業數據庫中為檢查部門抽取數據及執法人員數據庫的匹配進行指導。2019年11月底前,建立縣“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聯席會議制度。2020年底前,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常態化并開展綜合智能監管。(牽頭部門:縣市場監管局;責任部門:縣發展改革局、縣政府辦公室<縣大數據中心>、縣稅務局,縣直相關部門)

8.依法規范中介服務行為。除國家有明確規定外,嚴禁限額管理中介服務機構數量,允許具備資質的中介服務機構平等進入市場開展業務。深入推進中介服務收費改革,最大限度地縮小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范圍,并向社會公布。全面清理部門所屬事業單位、主管的社會組織從事與本部門行政審批相關中介服務,杜絕中介強制行為。對清理規范后保留的中介服務事項,實行清單管理,明確項目名稱、設定依據、服務時限、收費標準、經費來源渠道等,一并向社會公開。嚴格查處違規收費、出具虛假證明或報告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牽頭部門:縣發展改革局;責任部門:縣市場監管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司法局,開發區、高效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9.強化審批與監管無縫對接。對相對集中、審管分離的行政許可事項,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建立部門間信息及時共享機制,審批信息及時告知、過程信息全部共享、監管信息限時反饋。實行“一事一檔案”,對每項審批事項建立全流程監管檔案。受理群眾和企業通過人民網、新華網、縣長信箱等平臺對涉企問題的意見和建議,轉辦群眾和企業通過“12345”政務服務熱線反饋的問題,定期對辦理情況回訪并進行通報。(牽頭部門:縣政府辦公室、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直相關部門)

(三)以信息化服務推進政務服務便利化

10.加快運行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進一步梳理各部門自建系統,推進完善縣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功能,2019年11月底前,完成縣各部門自建業務系統遷移上云,并與市政務服務平臺深度對接,打造網上政務服務統一入口和出口。(牽頭部門:縣政府辦公室<縣大數據中心>、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直相關部門)

11.深入推進“一窗受理”。對涉及多個部門審批的業務,實行證照聯辦,由綜合服務窗口人員統一受理材料,通過“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的政務服務新模式,實現一套材料、一個窗口辦齊所有證照。2020年在縣政務服務中心全面推開全領域無差別“一窗受理”。(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政府辦公室<縣大數據中心>,縣直相關部門)

12.推出“一鏈辦”事項。堅持以申請人辦事需求為導向,對高頻關聯事項辦理流程進一步優化、材料進一步精簡、時限進一步壓縮,推動實現不同部門、不同層級的關聯事項協同服務,變“一事一流程”為“多事一流程”。2019年底前,重點在企業開辦、水電氣暖隨不動產轉移登記過戶、工程項目聯合驗收等領域推出一批高頻“一鏈辦”事項,打造“套餐式”服務,實現政務服務事項“就近辦”。(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水利局;責任部門:縣直相關部門)

13.加快推進“一城辦”。2019年底前,根據全市公布的“一城辦”事項清單,實現在我縣政務服務中心或者同一部門(系統)的服務窗口均可辦理。2020年底前,根據我市要求落實全市政務服務事項“一城通辦”。(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政府辦公室<縣大數據中心>,縣直相關部門)

14.推進“掌上一窗”政務服務應用。整合移動端政務服務資源,實現全縣移動端辦公統一認證、統一出口、統一應用管理、統一服務監測,推出一批“秒批、秒辦”事項,加快推進移動政務服務應用,2019年底前,完成縣級辦件量前20位的政務服務事項和民生高頻事項實現掌上辦理。(牽頭部門:縣政府辦公室<縣大數據中心>、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直相關部門)

15.推進政務服務自助辦理。以“開放、共融、共享”為標準,以“不見面”“少等待”為目標,合理規劃政務服務自助服務區,分批推進行業性自助服務和自助終端設備整合,優先實現社保和營業執照打印等群眾和企業需求量大的服務事項自助辦理,逐步推進稅務、交通處罰、不動產登記、公積金等業務自助辦理。推動政務服務自助終端向基層延伸。2020年底前,在有條件的基層社區實現綜合自助終端設備進社區,方便群眾在“家門口”辦事。(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政府辦公室<縣大數據中心>;責任部門:開發區、高效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相關部門)

16.推進電子證照共享應用。推進電子證照共享應用。協助建設市統一電子證照庫,推進電子印章、電子簽名在各類政務服務事項中的應用,積極推行“電子亮證”,通過二維碼掃描,實現證照信息共享和查驗比對,壓減提交材料,方便群眾辦事。2020年6月底前,實現高頻申請材料、常用信息的共享和復用。(牽頭部門:縣政府辦公室<縣大數據中心>;責任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直相關部門)

17.推進政務數據資源歸集和共享。2019年底前,完成全縣政務信息資源目錄交接遷移,理清數據歸屬,實現政務數據資源歸集率不低于80%。根據政務服務事項辦理需要,形成事項數據共享需求清單、責任清單,2019年底前,實現政務數據資源共享率不低于80%。(牽頭部門:縣政府辦公室<縣大數據中心>;責任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直相關部門)

18.深入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拿地當日就開工”審批模式,落實“一窗受理+承諾容缺+并聯審批”和會商聯審,形成全縣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實現“清單之外無審批”,確保項目單位在取得用地批準手續后,即具備開工條件。實現社會投資類全過程審批65個工作日、政府投資類

全過程審批90個工作日。根據全市整體工作部署,到2020年6月底前,融入全市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力爭審批時間再縮短10-15個工作日。(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政府辦公室<縣大數據中心>)

19.全面推行幫辦代辦服務。在縣政務服務大廳、兩區及各鎮(辦)組建幫辦代辦隊伍,科學界定各級幫辦代辦的職責和范圍,建立全縣統一的標準化、規范化服務體系。按照“屬地為主、部門協作、縣鎮聯動、分級負責、總體協調”的要求,為全縣投資項目提供審批事項辦理過程中的咨詢、指導、幫辦、代辦等優質高效的全過程服務;對企業辦理特定領域相關審批手續,提供全程代辦、無償代辦;為企業和群眾提供錯時、延時服務和雙休日、節假日辦理通道,真正使“店小二”和保姆式服務落實到位。

(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開發區、高效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相關部門)

20.推行政務服務“告知承諾制”。除涉及公共安全、生態環境保護和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政務服務事項外,對能夠通過事中、事后監管糾正且風險可控的政務服務事項,以告知承諾制方式實行容缺受理,申請人只需具備主要審批條件且提交主要申請材料,并書面承諾在規定時間內達到所有審批條件、補齊欠缺材料,政務服務職能部門即可先行辦理。(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直相關部門)

(四)以導向性評價推進政務服務成效化

21.組織開展營商環境評價。以確保完成省營商環境評價任務,滿足市營商環境重點指標測評需要為目標,建立營商環境評價協調工作機制,協助第三方做好問卷調查,協助市本級部門提交案例和總結,確保評價工作在我縣順利開展。(牽頭部門:縣政府辦公室;責任部門:縣直相關部門)

三、加強工作保障

22.建立組織領導體系。成立縣深化“放管服評”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領導小組,加強對相關工作的統籌領導和整體推進,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作為第一責任人親自抓、負總責,層層落實責任,細化任務分工,明確時間節點,確保改革工作強力有序推進。(牽頭部門:縣政府辦公室;責任部門:開發區、高效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相關部門)

23.暢通政企溝通渠道。依托“12345”政務服務熱線和工業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等渠道,搭建涉企問題反饋信息平臺,設立“縣政企面對面”微信公眾號,定期組織開展“政企面對面”活動。(牽頭部門:縣政府辦公室;責任部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直相關部門)

24.強化督促落實。加大對改革措施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和跟蹤調度,定期通報改革進展情況。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移交相關責任單位整改落實,對工作推動不力、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以及損害營商環境的違紀違法問題進行嚴肅問責,確保全縣深化“放管服評”改革各項工作落實到位。(牽頭部門:縣政府辦公室、縣紀委監委、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開發區、高效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