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調控督查工作方案

時間:2022-08-27 09: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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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調控督查工作方案

為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根據常政發〔2013〕14號及蘇紀發〔2013〕7號文件精神,圍繞“控物價、助發展、惠民生、促和諧”工作目標,落實各項保供穩價,保障民生工作措施,做好管理通脹預期有關工作情況監督檢查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中央、省、及我市經濟工作和價格工作的總體部署,認真履行紀檢監察職能,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建立健全價格監管措施,加大督查力度,保證各項價格監管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實現我市2013年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漲幅控制在4%左右的調控目標,從而為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作出新貢獻。

二、主要任務和工作措施

1.督查內容。根據《市政府關于印發<市2013年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實施意見>的通知》文件規定,重點檢查我市糧食、食用油、豬肉、蔬菜等15種主要商品價格和服務收費價格水平調控目標實現情況(詳見附件),督查各項關于保障市場供應,暢通流通渠道,規范收費,緩解物價上漲對人民群眾,尤其是低收入群體的基本生活的影響等相關調控措施落實情況,督促各責任部門和單位履行價格調控責職,完善工作機制,提高價格監管水平,增強政府價格調控能力,努力保持全市價格總水平保持穩定。

2.督查方法。市物價調控目標責任制督查組將采取聽取書面匯報、抽查工作臺帳、實地調查調控效果等方式開展工作。監督檢查工作分定期和不定期二種檢查方式,每季度進行一次定期的督查,根據實際情況和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不定期督查。

3.注重整改落實。針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各級各部門確定整改目標、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切實整改到位。同時,要建立健全相關監管制度,并完善長效管理機制。

4.嚴格責任追究。對督查發現的問題或違法違規現象,要深入查明問題原因,并及時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對于涉及政府機關公職人員違紀違法行為的,嚴肅處理。檢查中發現工作措施落實不到位的,由市發改委會同市監察局約談相關責任人。

三、組織領導

物價調控目標責任制督查工作由市監察局聯合市發改委、市物價局等相關職能部門組成督查組共同實施。市發改委和市物價局主要負責價格調控具體目標的實現和規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市監察部門主要負責對各項物價調控措施落實以及目標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督查,并對違反相關規定,造成嚴重影響的行為實施責任追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物價穩定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我市各鎮、街道、板塊、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物價調控工作目標責任制,強化部門責職,統籌協調,齊抓共管,確保各項物價調控措施真正落到實處。

2.狠抓重點,有序推進。我市各鎮、街道、部門要突出物價調控重點,確保市場供應,加強價格預警和監管,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狠抓工作措施貫徹落實,切實加強監督檢查工作,確保全市物價調控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3.嚴明紀律,保證實施。各物價調控責任部門要嚴肅價格監管紀律,確保各項價格調控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市物價調控目標責任制督查組配合支持各相關部門開展物價調控工作,既要堅持正面宣傳、典型引導,又要嚴肅紀律,對于影響調控工作開展的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的要堅決予以查處并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