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市容環境整治活動方案

時間:2022-10-16 10: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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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區市容環境整治活動方案

為切實解決當前群眾反映強烈的城區市容環境臟、亂、差問題,按照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決定開展城區市容環境專項整治活動,進一步創建整潔、有序、優美市容環境,提升城市整體品位。結合我市城市管理年活動安排,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以開展為民、務實、清廉的群眾路線教育活動為契機,以創建市文明城市和打造5A級景區為抓手,認真解決市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通過開展市容環境專項整治,確保市容市貌短期內有較大改善,推動城市管理工作上水平、上臺階。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具體負責專項整治組織、協調、督辦、考核等工作。各成員單位明確一名副職分管此項工作,一名工作人員作為聯絡員。

三、整治內容

(一)開展城區環境衛生整治。

(二)開展城區主次干道占道經營整治。

(三)開展城區戶外廣告標牌專項整治。

(四)開展城區違章搭建行為專項整治。

(五)開展城區農貿市場衛生秩序專項整治。

(六)開展城區餐飲油煙污染專項整治。

(七)開展城區建筑工地市容環境整治

(八)開展城區車輛亂停亂放整治。

(九)開展城區物流站點經營秩序專項整治。

(十)開展城鄉愛國衛生活動。

四、職責分工

(一)市委辦、政府辦:負責整治工作督促考核。

(二)報社、新聞中心:開設市容整治專欄,跟蹤整治工作動態,為整治工作的提供良好輿論環境。

(三)城管局:1、牽頭開展城區環境衛生整治、城區主次干道占道經營整治、城區戶外廣告標牌專項整治、城區農貿市場衛生秩序專項整治、城區(紅都大道以南區域)餐飲油煙污染專項整治。

2、、加快城北、城東農貿市場、城北建材市場建設,做好重新啟用贛東南農貿市場工作。

(四)規劃監察大隊:牽頭開展城區違章搭建行為專項整治。

(五)城建局:1、牽頭開展城區建筑工地市容環境整治;2、牽頭開展紅都廣場周邊市容環境整治;3、負責啟動樺林南路周邊區域農貿市場建設。

(六)愛衛辦:牽頭開展城鄉愛國衛生活動。劃分機關單位環境衛生責任路段,組織干部職工定期開展環境整治。

(七)交管大隊:1、牽頭開展城區車輛亂停亂放整治;2、負責加大沿江路贛東南農貿市場區域交通整治,對沿江路重新施劃交通標識線。

(八)交通局:1、牽頭開展物流站點經營秩序專項整治。2、負責汽車站環境衛生整治

(九)房管局:負責加強城區開放性小區的物業管理,重點督促做好紅都商業城、紅都廣場、綿江小區、錦江名城物業市容環境整治,協助做好城區亂搭亂建整治工作。

(十)環保局:牽頭做好紅都大道以北區域油煙污染整治工作,負責對城區物流站點噪音進行整治。

(十一)工商局:牽頭開展城區廢品收購點整治工作。

(十二)財政局:審核并及時撥付整治工作經費。

(十三)公安局:為整治工作做好治安防范,配合亂搭亂建、違章占道等整治工作。

(十四)公路分局:負責國道沿線的環境衛生整治。

(十五)國土局:牽頭完成城北、城東農貿市場土地“招拍掛”工作,配合啟動樺林南路周邊區域農貿市場建設。

(十六)藥監局:負責加強油煙污染餐飲經營戶管理。

(十七)消防大隊:配合做好綿江小區、紅都商業城、紅都廣場等區域亂搭亂建侵占消防通道違章行為的整治工作。

(十八)火車站:負責火車站環境衛生整治。

(十九)水務局:負責整治綿江河道城區段環境衛生,清除水面漂浮物和兩岸垃圾。

(二十)旅游局:負責旅游景區環境衛生整治。

(二十一)重點辦:負責火車站廣場環境衛生整治。

(二十二)公路分局:負責規劃區內國道沿線環境衛生整治,破損路面修復。

(二十三)象湖鎮:負責整治轄區村居環境衛生;動員城區居民做好居民區“四清”(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清雜草)工作,制止居民在城區圈地種菜和放養家禽行為。配合做好城區環境衛生、亂搭亂建、油煙污染、建筑工地環境整治工作。

(二十四)經濟開發區、開展轄區建筑工地環境整治、轄區環境衛生、占道經營、亂堆亂放、亂搭亂建、亂吊亂掛廣告整治。

五、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在三個月內完成,從2013年8月1日開始,到2013年10月31日結束,共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2013年8月1日一8月10日為宣傳發動階段。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宣傳車等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專項整治意義,充分動員機關單位干部職工和居民群眾投人到整治活動中來,營造全民參與整治的良好氛圍。

(二)8月10日一10月25日為專項整治階段。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按照本方案明確的整治內容與主要任務,集中時間,集中力量,統一步調,齊抓共管,按時保質完成專項整治活動任務。

(三)10月26日一10月31日為檢查驗收階段。由市委辦、政府辦牽頭,對各相關單位開展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綜合考評,考評結果納入全市單位績效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整治工作,將整治工作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要成立專門的整治工作小組,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對整治工作要親自部署,認真調度,分管領導為具體責任人,在整治工作中要一線指揮,抓好落實,單位聯絡員要做好信息報送和溝通聯絡工作。

(二)明確責任,落實措施。牽頭單位負責在總體方案基礎上制定細化的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人員安排、責任分工、落實措施、完成時限。責任單位要聽從牽頭單位調度指揮,安排精干力量參與整治,確保目標任務圓滿完成。

(三)嚴格標準,強化督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周對各牽頭、責任單位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以工作簡報形式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邀請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市民代表對整治工作進行實地監督評議,評議結果未達基本滿意的,由領導小組責成相關單位限期整改,并以“兩辦”名義給予全市通報批評。

(四)加大投入,保障經費。市財政要加大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為整治活動提供必要的工作經費,切實保障整治工作的正常開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做好整治工作的經費預算,及時報送市財政審核,整治經費開支必須做到節約、科學、合理。整治工作經費,可在市財政調控部分中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