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局干部實績考核實施方案
時間:2022-01-28 09: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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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提高我局干部職工的工作效能,增強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服務意識、競爭意識,充分調動每位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根據中共縣縣委辦公室《關于印發縣干部實績考核辦法》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考核對象
全體在編在職干部職工
二、考核原則
(一)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平、民主測評的原則。
(二)堅持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三)注重工作實績的原則。
三、組織考核
考核工作由局效能考評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結合承擔考核任務的各科室根據平時了解掌握的情況對干部實績進行考核評價。
四、考核內容
以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全面考核領導班子成員協調配合、參與集體決策,以及完成分管工作情況;一般干部職工業務能力、工作效率、出勤請假,以及對領導及科室負責人交辦事項的執行情況。
五、考核方式及程序
干部個人實績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年終考核,平時考核實行扣分制(總分30分),年終考核實行定量考核(總分70分)。
(一)平時考核
平時考核是指承擔機關建設與管理考核內容評價任務的各科室,根據考核內容的具體要求,用扣分的辦法每月進行干部職工考核,考核得分為12月考核的平均分。
1、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一次不打卡者扣1分。
2、嚴格履行請假制度,沒有請假手續且無故不在崗者,一次扣1分;每月請假天數規定為兩天,超一天扣0.5分。
3、對無故不參加各種學習和會議的一次扣1分。
4、上班時間玩游戲、看影視,發現一次扣1分。
5、以種種借口推諉或不服從領導和科室負責人工作安排的,發現一次扣當事人2分。
6、不按規定要求向上級部門報送相關計劃、總結、信息、統計數據等材料,發生一次,扣責任者0.5分。
7、上報材料及公文質量不高,不符合要求被退回或出現明顯錯誤的,發生一次,扣責任者1分。
8、對上級和縣委、縣政府決定事項、各類會議確定事項、工作安排未按要求辦理的,發現一次扣責任者1分。
9、在科室中或全局內有不團結現象和言行,造成不良影響的,發生一次,扣當事人2分。
10、工作作風簡單粗暴,服務態度生硬,對職責范圍內的事項故意不辦理,或者拖延、推諉、刁難、不按規定要求辦理的,發現一次扣當事人1分。
11、值班人員不堅守工作崗位、不保持通訊暢通的,發現一次,扣值班人員1分。
12、辦公室環境臟亂差,發現一次扣當天保潔者1分。
13、對所包煤礦存在問題處理不力的,扣1分。
14、全體干部職工要認真記好工作日志,少記一次扣1分。
15、發生各種工作失誤的,根據情節和后果嚴重性,一次扣相應責任者1-2分
六、年終考核
年終考核結合平時考核情況,綜合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個人年度工作效能情況、個人民主測評情況對干部職工進行個人實績定量考核打分,考核組在集體研究的基礎上,提出初評等次。
1、填寫《年度考核登記表》:被考核對象按要求填寫《縣干部實績考核表》中的相應部分。
2、領導評價:局領導根據平時掌握的被考核對象各項工作完成情況按照干部職工績效考核個人成績分值表進行打分評分。
3、科室評價:有關科室負責人根據平時掌握的被考核對象各項工作完成情況按照干部職工績效考核個人成績分值表進行評分。
七、等次及評等標準
干部職工的實績綜合得分,由集體業績得分、個人成績得分按不同比例折算構成,獎勵加分經單位研究,直接計入個人實績得分,獎勵加分按照縣干部實績考核獎勵加分條件規定執行。
1、主職干部。實績得分=集體業績×80%+個人成績×20%+獎勵加分。
2、副職干部。實績得分=集體業績×60%+個人成績×40%+獎勵加分。
3、其他干部。實績得分=集體業績×40%+個人成績×60%+獎勵加分。
干部職工實績考核綜合得分90分以上認定為“好”;綜合得分90-80分認定為“較好”;80-70分認定為“一般”;70分以下認定為“差”。
八、考核結果評定比例
根據干部實績綜合得分排名情況,從主職干部、副職干部、其他干部綜合得90分以上中,按30%比例確定本單位干部“優秀”名額。
九、考核結果的運用
(一)考核結果作為干部職工獎勵、培訓等重要依據。
(二)考核被評為優秀的班子領導和職工,給予通報表彰和獎金獎勵;
(三)被評為“差”的班子領導和職工,要進行誡勉,限期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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