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公司治理商業賄賂實施方案

時間:2022-12-29 05: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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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公司治理商業賄賂實施方案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和《電力行業開展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工作安排意見》、國資委《治理產權交易中商業賄賂工作實施方案》及《xxxxx公司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分公司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治理商業賄賂的總體目標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中央紀委第六次全會和國務院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的具體意見,扎實有序地開展治理工作??傮w目標是:通過專項治理,使領導干部和全體員工普遍受到教育,經營行為和行政權力得到規范,商業賄賂蔓延的勢頭得到有效遏制,推進企業反腐倡廉工作,形成行為規范、程序合法、監管到位、廉潔高效、制度健全的企業管理新局面,確保企業健康發展。

二、治理商業賄賂的重點內容

1、在工程建設項目立項、可研、審批(或核準),設計,工程施工建設、工程設備材料采購等招投標,工程項目概算、結算、決算和工程驗收過程中發生的商業賄賂行為;

2、在購買煤、油等原材料和電力設備、物資時發生的商業賄賂行為;

3、未按招投標程序指定使用關聯企業生產或提供的產品。

4、領導干部和管理人員嚴重違犯廉潔從業若干規定的其他行為。

三、組織結構

公司黨委成立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和協調自查自糾工作。

組長:xxxxx

副組長:xxxxx

組員:xxxxx

辦公室設在企業文化部,負責日常工作。

主要職責:協助領導小組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組織協調;起草有關簡報、文件;督促、檢查各單位自查自糾工作的落實情況;受理群眾舉報,組織案件線索排查處理;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四、方法步驟

根據xxxxx公司的統一部署,分公司開展對不正當交易行為進行自查自糾于2006年6月至10月,按動員部署、調查摸底、自查自糾、整改落實等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6月8日—6月30日)

1、召開動員大會,抓好思想發動。

2、運用報刊、廣播、網站等媒體,加強對依法合規經營、反對商業賄賂的宣傳和教育力度,使廣大經營者充分認識不正當交易行為的危害性,增強自查自糾的自覺性,積極主動地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第二階段:調查摸底(7月1日—7月31月)

1、征求意見廣泛查。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征求群眾和相關單位的意見建議。

2、深刻剖析對照查。對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重點查2001年以來的經營觀念和行為。一查經營活動中是否有給予、收受回扣和假借勞務費、信息費、顧問費、服務費、贊助費、外出考察等各種名義,違反職業道德和市場規則,影響公平競爭的不正當交易行為;二查經營、財務、購銷等內部管理機制是否建立健全,是否設“小金庫”、賬外賬、賬外物等,掌握在經營活動中采取不正當交易的主要手段,所涉及的崗位、環節、人員、資金等基本情況。

第三階段:自查自糾(8月1日---9月30日)

要采取審計營銷費用、清理小金庫、清理合同副本和補充協議及備忘錄、查看部門工作會議記錄等措施和方法,認真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同時還要查找經營決策、資產處置、資金制度、物資采購、市場營銷中以及重點崗位人員的問題。

1、在工程建設、設備物資采購、產權交易中給予或收受不正當利益的行為;

2、在各類招投標活動和資金結算中的違規違法行為;

3、在企業改制和產權轉讓中違反《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暗箱操作、侵吞國有資產或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

4、經營決策機制和內部規章制度可能產生或縱容商業賄賂的問題。

通過對不正當交易行為表現形式、發生規律、特點等進行分析,認真查找經營思想上存在的突出問題。一查思想認識,二查行為表現,三查制度規定,四查整改措施。

自查自糾中涉及公司以外單位和人員的有關事項和問題,及時上報公司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對查找出的不正當交易問題,要按照業務范圍、干部管理權限和《關于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意見》確定的原則,依紀依法、實事求是地作出處理。要根據事實、情節和后果,以及認錯態度等,予以區別對待。

1、對情節輕微的,以批評教育和自我糾正為主;

2、對情節嚴重,但在自查自糾期間能主動說清問題并認識和糾正錯誤的,依據有關規定從輕、減輕或免于處分;

3、對拒不自查自糾、弄虛作假或掩蓋違規、違紀、違法問題的,一經發現,從嚴處理;

4、對涉嫌商業賄賂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階段:整改落實(10月1日---10月31日)

1、針對自查中發現的不正當交易問題,認真查找監管中的薄弱環節和漏洞,明確整改重點,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加強督促指導。

2、對應當解決的問題,要采取有效措施,限期解決;對暫時解決不了的問題,要明確整改期限。整改效果不好的,要在有關部門的監督下重新進行整改。

3、總結經驗教訓,端正經營思想,規范經營行為,做到嚴格自律。加強對營銷費用的審計、檢查,切斷不正當交易的資金渠道。

五、建立健全防治商業賄賂的長效機制

治理商業賄賂是一項復雜而艱巨的任務,要堅持用發展的思路和改革的辦法解決,要與黨風廉政建設相結合,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1、加大宣傳教育力度。要廣泛宣傳黨和國家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提高職工群眾對商業賄賂危害性的認識,形成反對商業賄賂的良好的氛圍。在《熱電報》和廣播中開辟專欄,加強對專項治理工作的宣傳報道。筑牢思想道德防線,增強自覺抵制商業賄賂意識。

2、強化企業內部管理,建立有效的監督約束機制。要加強對重點人員的管理,要加強對工程建設、生產經營、物資采購、銷售等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糾正。要加強企業內控機制和企業文化建設,樹立以守法誠信、優質服務為核心的經營理念,完善從業人員行為準則和職業規范,推行反商業賄賂承諾制,嚴格遵守公平競爭規則。各單位要堅持依法經營,干部要帶頭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自覺抵制商業賄賂。

3、要把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與規范工作流程結合起來,切實規范工程建設、物資采購、產權交易等領域和環節的行為。要把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與構建懲治與預防腐敗體系結合起來,增強企業的法制意識和法制觀念,健全反腐倡廉制度體系。

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進度表

階段/時間

負責人

參加人員

內容及要求

第一階段:

動員部署

6月8日

--6月30日

1、動員會:領導小組。

2、學習:各部門負責人。

1、動員會:中層以上管理干部、黨支部書記、生產、經營、財務部相關人員

2、學習:全體員工

內容:

1、動員大會,抓好思想發動。

2、認真組織學習上級文件精神、國華實施方案,抓好深化認識。

要求:

1、重在強化學習,提高認識,糾正錯誤觀念,營造活動氛圍。

2、6月30日前將第一階段情況國華公司領導小組。

第二階段:

調查摸底

7月1日

--7月31日

各部門負責人

各部門全體人員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內容

1、廣泛征求意見。

2、刻剖析對照檢查。

3、梳理問題準備整改。

要求:

1、各部門相對集中時間,深入查找問題,深挖思想根源,明確整改方向。7月25日前將總結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2、一查思想認識是否到位;二查行為。是否有給予、收受回扣和假借勞務費、信息費、服務費、贊助費、外出考察等各種名義,違反職業道德和市場規則,影響公平競爭的不正當交易行為;三查制度。查找在經營、財務、購銷等管理制度方面是否健全,本單位有沒有"小金庫"、賬外賬、賬外物等。所涉及的崗位、環節、人員、資金等基本情況。

3、7月30日前將調查摸底情況上報國華公司領導小組。

第三階段:

自查自糾

8月1日

--9月30日

各部門負責人

各部門全體人員

內容:

查找經營決策、資產處置、資金制度、物資采購、市場營銷中以及重點崗位人員的問題。

1、在工程建設、設備物資采購、產權交易中給予或收受不正當利益的行為;

2、在各類招投標活動和資金結算中的違規違法行為;

3、在企業改制和產權轉讓中違反《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暗箱操作、侵吞國有資產或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

4、經營決策機制和內部規章制度可能產生或縱容商業賄賂的問題。

要求:

1、對查找出的不正當交易問題,要按照業務范圍、干部管理權限和《關于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意見》確定的原則,依紀依法、實事求是地做出處理。

2、9月30日前將自查自糾結果上報國華公司領導小組。

第四階段:

整改落實

10月1日

--10月31日

各部門負責人

各部門全體人員

內容:

1、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認真進行整改。

2、總結經驗教訓,端正經營思想,規范經營行為。

3、建立健全防治商業賄賂的長效機制。

要求:

1、對整改措施的落實加強監督。

2、10月25日前將整體活動情況上報國華公司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