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局治理商業賄賂自查自糾工作實施方案

時間:2022-11-05 02: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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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局治理商業賄賂自查自糾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市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領導小組“關于開展治理商業賄賂自查自糾工作的通知”(仁治賄發[200*]01號)文件精神,為確保治理商業賄賂工作取得實效,結合我局實際,現制定自查自糾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成立治理商業賄賂自查自糾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道勛,副組長:蘭明亮,成員:匡正芬、劉濤、陳時忠、唐興強、萬洪林、張成康、趙春晴、馮世強、任真翠。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匡正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工作重點及目標

按照《××市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實施方案》第二階段工作要求,以“抓得住、抓得緊、抓得實”,解決問題見成效為工作思路,通過開展自查自糾工作,使全體職工真正受到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和認識,自覺增強抵制商業賄賂和廉潔從政的意識,促進商業賄賂的查辦工作,堅決遏制商業賄賂滋生蔓延,進一步改進和完善機制和制度存在的問題,探索建立預防商務領域治理商業賄賂的長效機制。

三、工作方法和步驟

從2006年7月1日起至9月底,主要查清局屬各單位從2001年1月1日以來是否存在不正當交易行為,對在建設工程和集中采購中是否存在商業賄賂行為進行自查自糾。

(一)全面調查摸底

調查摸底是自查自糾的基礎性工作。對照“自查自糾情況統計表”向局屬各單位發放自查表;通過在局辦設置舉報箱、公布舉報電話:2222076、召開座談會等形式,拓寬和暢通信訪舉報渠道,積極挖掘商業賄賂線索,廣泛發動群眾參與,認真進行調查摸底,準確掌握情況,列出可能存在的問題清單,掌握所涉及的單位、崗位、環節、人員、資金等基本情況,逐項組織所涉及的個人進行自查并如實報告不正當交易行為,并將自查清理情況予以公示。

(二)查找突出問題

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做到“三查三對照”:

一是對照法規查制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檢查管理制度、內控機制是否健全完善。

二是對照制度查程序。根據有關規定和管理制度,檢大經濟事項的決策程序,檢查專項工程招標投標、項目變更、竣工驗收、物資設備購銷、行政執法等程序的履行情況,找出涉及違規違紀的問題。

三是對照程序查臺帳。根據工作程序和管理要求,檢查各種會議記錄、報表、文件、合同及其副本或補充協議及備忘錄等臺帳是否完整規范,找出涉及違規違紀的問題。

(三)及時處理存在問題

按照“邊查邊糾”的原則,對查找出的問題,根據錯誤事實、情節輕重、影響大小和認識態度,予以區別對待,原則上自查從輕、被查從嚴,具體按上級有關規定及時作出處理。對查找出的一般性問題限期進行糾正。對發現的違法違紀問題及時報告并根據錯誤事實、情節輕重、影響大小和認識態度等予以區別處理。對情節輕微的,以批評教育和自我糾正為主;對雖有問題,但在9月底前能夠主動講清問題,認識錯誤,自我改正,主動交代并積極退贓的,依法從輕、減輕或免予處罰;對普遍存在的問題,注意從源頭抓起,進行綜合治理。

(四)認真落實整改

針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研究,查找原因,制訂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總結經驗,端正思想,規范行為,做到嚴格自律,確保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全面有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