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景區災后重建工作方案
時間:2022-02-19 04:05:00
導語:風景區災后重建工作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妥善安排好災后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幫助因災倒房戶重建住房,確保倒房困難戶在10月底前住進新居,增強災區群眾抗災能力,促進災區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根據《2007年信陽市災區倒房重建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開展災區倒房重建工作的意義
今年7月以來,我區連續遭遇“7.01”、“7.08”、“7.13”三次強降雨過程,這三次強降雨歷時短、強度大,造成了多處山體滑坡、道路坍塌,大面積農作物受災,部分房屋倒塌,給災民居住和生產生活帶來諸多困難。
安居才能樂業,幫助解決災民倒房重建,是事關社會穩定、災區安定的大事。黨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實施災區倒房重建是確保群眾基本生活、改善群眾住房條件,共同奔小康的重要措施;是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把黨和政府的溫暖送到群眾之中以及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重要體現;是密切新時期黨群、干群關系,共同促進農村“三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區屬各單位、各有關部門要認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牢固樹立“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理念,充分認識實施災區倒房重建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領導,采取措施,切實把此項工作做實做好。
二、重建任務和救助對象
經過核查,這次洪災造成了我區農村房屋倒塌103間,其中需政府幫建的有42間,共涉及到15戶農村困難群眾。南灣辦事處要根據倒房戶的經濟狀況,分類排隊,登記造冊,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定需政府幫建的對象,重點是農村無自救能力的倒房戶、低保戶,分散供養的五保戶、優撫對象、殘疾人家庭等優先安排。
確定救助對象實行“本人申請、村民評議、村委上報、辦事處審核、區民政救災部門批準”的程序,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區、辦事處都要建立規范完整的臺帳,幫建對象確定后,由辦事處組織填寫《因災倒房戶建房檔案》,及時向幫建對象發放《恢復重建補助證》,幫建對象憑此證領取救助資金或物資。
三、救助實施方針和原則
要貫徹“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生產自救”的救災工作方針,堅持“重建與防災減災相結合、重建與改善災區群眾生活相統一、重建與當地總體規劃相銜接”的原則。從當地實際出發,立足當前,著眼長遠,以安全、適用住房為主。同時,做到“四個結合”,即把政府救助與政策優惠結合起來,增強救濟實力;把定期恢復與遠期減災結合起來,提高抗災標準;把集中建房與分散自建結合起來,加快建房步伐;把方便群眾生產生活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結合起來,改善災區居住環境。
四、建房規劃、標準和施工
要做到倒房重建工作的“五統一”,即統一建房標準、統一設計圖紙、統一采購建房材料、統一建房責任牌、統一“溫暖工程”標識牌。
(一)建房規劃。倒房重建工作要實行統一規劃,按照“花錢少、恢復快、質量好、能防災”的標準,科學選址。在規劃選址時,低洼、平原和丘陵地區要避開洪水走向;山區要防范山洪、泥石流和山體滑坡;處于低洼易澇處的倒房戶,在重建時必須搬遷到地勢較高處規劃建設,以防再次被淹。嚴禁在河道、行洪道、排澇溝和低洼區等地方違章建房,嚴禁出現亂砍濫伐林木現象。對因災倒損分散供養的五保戶住房,原則上不再分散建房,要結合敬老院建設,將倒房五保戶的建房任務統一納入敬老院建設之中,實行集中供養,提高集中供養率。
(二)建房標準。一般按每戶1至3間房、每間按15平方米左右掌握。需政府幫建的分散自建戶,原則上家中1口人倒房1間的幫建1間,家中2口人倒房2間以上的幫建2間,家中3口人且倒房3間或3間以上的幫建3間。參照省建設廳制訂的《村鎮住宅設計標準圖冊》,采用磚混結構或者磚木結構,水泥混合砂漿砌筑永久性房屋。
(三)建房施工。在區管委會領導下,辦事處可統一組織施工。需要建筑單位施工的,要實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施工單位要堅持速度快、質量高、費用低的原則,保值、保量、安全、按時完成建房任務,達到優質工程標準。
要建立建房資料檔案,將建房過程以文字、圖片和錄相等形式予以記載,在房屋明顯位置統一設立“溫暖工程”標識牌。
五、資金補助和建房進度安排
(一)資金補助。建房資金補助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多形式、多層次、多渠道加以解決。建房補助標準每間房應不低于2200元,其中省財政每間房補助1500元,市財政每間房補助100元、區財政每間房補助600元,辦事處根據實際財力,應當給予適當補助。
(二)建房進度安排。必須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的原則,由街道辦事處建立專賬管理。資金分配要堅持集體研究,嚴格審批制度,嚴格發放手續。要根據倒房重建資金補助金額和工程進度,分期發放補助款。
建房進度分為四個階段:第一階段,規劃選址,9月5日前完成;第二階段,打好基礎,9月15日前完成,區財政下撥建房補助款的40%;第三階段,房屋主體建成,10月10日前完成,區財政下撥建房補助款的30%;第四階段,工程竣工驗收,10月15日前完成,工程驗收全部合格后,區財政下撥建房補助款剩余30%。建房資金原則上不直接發放到戶,由辦事處統一購買建筑材料,組織建房。對倒房戶要逐戶制作一式兩份由補助對象簽名、蓋章的《恢復重建補助對象花名冊》,一份由街道辦事處留存,一份報區救災部門備查。
六、組織領導
(一)加強領導。區屬各單位、各有關部門要把解決災民住房問題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當作一件大事、難事、急事抓緊抓好。區管委會成立因災倒房重建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具體研究解決倒房重建工作的重大問題。各有關單位也要結合實際,因地制宜,盡快制定倒房重建方案,切實加強對倒房重建工作的領導。
(二)實行責任制。要實行災區群眾倒房重建工作責任制,第一責任人為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第二責任人為負責包村的有關領導。各級民政救災部門要把此項工作作為近期工作重中之重,澄清底數,建立臺帳,完善資料;財政部門要保證倒房重建資金足額到位,督促縣區落實配套的資金;紀檢、監察、審計、財政等部門要加強對倒房重建資金的監管;發改委要做好建材價格的監督;建設、規劃部門要搞好倒房重建的規劃、設計指導;國土資源部門要搞好倒房重建用地的調整;各單位要層層建立責任制,分級負責,分片包干。街道辦事處要與各有關村委會簽訂責任書,把相關責任分解到村。辦事處要建立辦事處、村干部包戶制度,包戶干部要與建設戶簽訂包建協議,由辦事處備案。災后倒房建設任務務必于2007年10月15日前完成,并確保因災倒房群眾在10月底前入住。
(三)加強督查工作。區災后倒房重建工作領導小組適時召開成員單位協調會,共同研究部署災后倒房重建工作。各有關單位、部門自9月1日起至10月底每10天要向區民政辦公室報告一次倒房重建工作進展情況,填報《災區恢復重建進度定期報表》和《災區恢復重建資金投入定期報表》。倒房重建工作完成后,區管委會將派出督查組,對各單位的倒房重建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各單位要加強督查,確保倒房重建工作的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