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鄉駐村入戶實施方案

時間:2022-09-13 08: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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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鄉駐村入戶實施方案

根據土地黨辦字〔**〕89號《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地區領導干部“聯鄉駐村入戶”活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轉變領導干部工作作風,密切黨群干群關系,全面深入貫徹落實鄯聯組發〔**〕03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聯鄉駐村入戶”活動的安排意見》和鄯聯組發〔**〕5號文件《關于在“聯鄉駐村入戶”活動中深入開展“三同”和“大接訪”活動的通知》的有關要求,結合**縣實際,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健全活動的組織形式

(一)**縣“聯鄉駐村入戶”活動各成員單位要抽調有關人員與地區“聯鄉駐村入戶”成員單位、鄉鎮駐村干部組成工作小組,集中時間進駐聯系點開展工作。

(二)“聯鄉駐村入戶”活動各工作組組長原則上由地直部門(單位)縣(處)級領導干部擔任,副組長由縣四大班子領導及縣直部門科級干部擔任,副組長要認真督促工作小組及時進點開展工作,定期不定期的開展督查,確保人員及時到位。每個工作小組中鄉鎮下派駐村干部不得少于2名。

(三)“聯鄉駐村入戶”單位在下派人員數量上要根據所聯系村的規模而定。5個村民小組以上的行政村,原則上不少于10人;3個村民小組以下的行政村,原則上不少于6人。保證每個村民小組工作組員不少于2人(其中,至少有1人懂雙語)。

二、完善駐村“三同”制度

(一)要堅持實行領導干部駐村“三同”(同吃、同住、同勞動)制度。縣級領導干部每年駐村“三同”時間不得少于15天,科級領導干部每年駐村“三同”時間不得少于20天。

(二)各“聯鄉駐村入戶”單位要根據工作的實際需要,以各工作小組為單位自行安排時間,集中駐村開展“三同”活動。工作小組成員日常走訪慰問、調查研究、指導督查等非集中性活動,沒有駐村的,不算作“三同”時間。

(三)重大節慶日、重要敏感時期和基層組織建設、自然災害防控等階段性重點工作期間,縣委不再安排工作組進駐鄉鎮、村(社區)指導工作,工作任務由各工作小組選派人員全程駐村承擔,駐村時間根據工作需要確定。

(四)駐村“三同”時間超過10天的,在縣“聯鄉駐村入戶”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沒有統一要求的情況下,各“聯鄉駐村入戶”單位可實行輪派,輪派周期不得少于10天,交接崗采取壓茬方式進行(接替人員提前一天到崗),確保工作無空檔。

三、具體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以工作小組為單位集中開展領導干部駐村“三同”活動,是領導干部聯系、服務群眾的有效措施。各工作組、“聯鄉駐村入戶”單位要高度重視,明確目標任務,落實工作責任,認真對照要求,及時制定配套方案,確保“聯鄉駐村入戶”活動上下銜接、落實有力、成效突出。

(二)統籌兼顧,科學運作。各“聯鄉駐村入戶”單位要立足本單位的業務工作實際和群眾需要,認真研究,統籌兼顧,科學合理地安排好領導干部駐村“三同”工作,確保每年所有領導干部輪派一遍、每人駐村“三同”時間不少于縣委要求。駐村“三同”人員的安排要人性化,科學搭配,充分考慮人員年齡、知識、民族等因素,實現工作組工作資源的最大化。對于年老體弱、身有疾病的干部,要選擇合適的時間、探索科學的方式開展駐村“三同”活動;對于年富力強的干部要積極動員,鼓勵他們踴躍參加、自覺接受鍛煉;女干部原則上安排在城區、鄉(鎮)周邊的村(社區)開展聯系幫扶工作,夜間可以不駐村。

(三)通力協作,相互配合。領導干部駐村“三同”活動涉及面廣、任務重、責任大,各“聯鄉駐村入戶”單位要及時溝通,加強協作,并廣泛征求所聯系的鄉(鎮)、村民小組以及廣大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建立上下聯動、齊抓共管、黨委放心、群眾滿意的工作體系,真正實現讓黨員受教育、農牧民得利益的目標。領導干部駐村“三同”活動要和鄉(鎮)干部駐村、黨員承諾制、“三聯兩強一提高”等工作緊密結合,不斷豐富活動內涵,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水平。

(四)嚴明紀律,保證質量。駐村“三同”期間,駐村干部必須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原工作單位不得隨意抽調、換人,如有特殊情況,必須以單位名義向縣“聯鄉駐村入戶”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委基層辦)請假。原則上在節假日沒有工作安排的情況下,工作小組成員可以正常休息。工作小組成員在駐村期間,要講政治、守紀律,嚴以自律,艱苦樸素,食宿從簡,做到進村不增負、幫民不擾民。駐村期間,要搞好民族團結,尊重當地風俗習慣,嚴禁酗酒,嚴禁參加宗教活動,嚴禁參與賭博等違法違紀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