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監測方案
時間:2022-10-10 03: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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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簡稱“SARS”)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下簡稱“人禽流感”)均是以肺炎為主要臨床表現(輕型病例和隱性感染者除外)的急性呼吸道傳染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并要求按甲類傳染病管理。
為排查SARS和人禽流感病例,及時發現其它聚集性發生的呼吸道傳染病,早期預警,早期采取相應的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擴散,根據《全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監測、排查和管理方案》、《廣東省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監測方案(試行)》、《廣東省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診斷、報告和處理指引(試行)》,結合廣東省前期工作經驗和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僅用于我省不明原因肺炎的監測、排查,一旦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診斷為人禽流感或SARS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則按照我省人禽流感或SARS相關預案和技術方案執行。
一、目的
(一)排查SARS、人禽流感病例,及時發現其它聚集性的呼吸道傳染病。
(二)了解門診和住院流感樣病例、發熱肺炎病例、不明原因肺炎、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的診斷和病例數的動態變化情況。
(三)規范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報告和處理。
二、病例定義
(一)流感樣病例:具備發熱(≥38℃),伴有咳嗽、咽痛癥狀之一者。
(二)發熱肺炎病例:呼吸系統疾病發熱(≥38℃)病人,經肺部影像學顯示炎癥改變者。
(三)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同時具備以下4條,經醫院專家小組會診后仍然不能明確診斷為其它疾病的肺炎病例:
1.發熱(腋下體溫≥38℃);
2.具有肺炎的影像學特征;
3.發病早期白細胞總數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細胞分類計數減少;
4.經規范抗菌藥物治療3-5天(參照中華醫學會呼吸病學分會頒布的2006版“社區獲得性肺炎診斷和治療指南”,詳見附件2),病情無明顯改善或呈進行性加重
(四)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兩周內發生的有流行病學相關性的2例及2例以上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有流行病學相關性是指病例發病前曾經共同居住、生活、工作、暴露于同一環境,或有過密切接觸,或疾病控制專業人員認為有流行病學相關性的其它情況,具體判斷需由臨床醫務人員在接診過程中詳細詢問病例的流行病學史,或由疾病控制專業人員經詳細的流行病學調查后予以判斷。
三、監測點的設置
(一)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均要開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監測。
(二)各地級市選擇1間地市級以上綜合性醫院,作為省級監測醫院,開展發熱肺炎病例的監測。
四、監測方法
(一)不明原因肺炎的監測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以下簡稱“疾控機構”)負責開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監測工作。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發現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義的病例后,應立即報告醫療機構相關部門,由醫療機構在12小時內組織本單位專家組進行會診和排查,仍不能明確診斷的,應立即填寫傳染病報告卡,注明“不明原因肺炎”并進行網絡直報。不具備網絡直報條件的醫療機構,應立即向當地縣級疾控機構報告,并于24小時內將填寫完成的傳染病報告卡寄出。縣級疾控機構在接到電話報告后,應立即進行網絡直報。
縣級疾控機構要將發現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情況及時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醫務人員在發現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后,醫院應立即組織本院專家組進行會診,并進行網絡直報,同時向縣級疾控機構報告。縣級疾控機構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不具備相應診治條件的鄉鎮、社區等基層醫療機構發現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時,應立即將其轉至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診治,由接收病例的醫院進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網絡直報。
各級疾控機構在日常疫情監測中,要每日主動監視和分析網上報告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數據,分析是否有同一時間、空間或特定職業的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發生。
(二)發熱肺炎哨點監測
各地級市選擇1間地市級以上綜合性醫院,作為省級監測醫院,開展發熱肺炎的監測。
1.由發熱門診、內科門診、內科急診的醫務人員按《醫院門診流感樣病人就診登記表》(附件6)進行病例登記,并每日匯總報告預防保健科(感染科或醫務科)。
2.預防保健科醫生每周進行流感樣病例、發熱肺炎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統計匯總報告工作,每周二填寫《發熱肺炎病例監測周統計表》(附件7)和《發熱肺炎病例出院診斷情況周統計表》(附件8),傳真或通過E-mail上報市(地)級疾控中心,每周三市(地)級疾控中心通過E-mail(gdeis@)上報省級疾控中心。
3.各地級市衛生行政部門可根據省級監測醫院的監測工作內容,結合當地實際工作情況,組織開展發熱肺炎的監測工作。
五、處理原則
(一)病例報告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發現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義的病例后,應立即報告醫療機構相關部門,由醫療機構在12小時內組織本單位專家組進行會診和排查,仍不能明確診斷的,應立即填寫傳染病報告卡,注明“不明原因肺炎”并進行網絡直報。
(二)流行病學調查
縣級疾控機構接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報告后,應于24小時內對病例完成初步流行病學調查,調查內容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調查表》(附件9),并及時進行密切接觸者登記。
縣級疾控機構接到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報告后,應立即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同時組織對病例的密切接觸者進行登記、追蹤和醫學觀察。
縣級疾控機構應將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流行病學調查結果及時向上級疾控中心和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提出相應的工作建議。
(三)病例會診和排查
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發現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在進行網絡直報的2小時內電話報告當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填寫《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會診申請單》(附件4)申請會診。
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后,應在24小時內組織組織縣級專家組進行會診。對明確診斷為其他疾病或明確排除SARS和人禽流感的病例,應訂正為已明確診斷疾病或“其他不明原因疾病”,并將《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會診記錄單》(附件5)報市(地)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市(地)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需要組織市(地)級專家組進行審核。縣級專家組會診后仍不能明確排除SARS或人禽流感的病例,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立即報告市(地)級衛生行政部門,市(地)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后,應于24小時內組織專家組進行會診。
市(地)級專家組會診后,排除SARS和人禽流感的,應訂正為明確診斷的疾病或“其它不明原因疾病”,并將《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會診記錄單》(附件5)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需要組織省級專家組進行最終審核。市(地)級專家組無法排除SARS或人禽流感的,市(地)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立即報告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省級專家組進行會診。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報告后,要立即組織本級專家組進行會診。
各級專家組要嚴格按照衛生部制定的人禽流感和SARS診斷標準進行診斷,在會診結束后應提出書面會診意見,如診斷為其它疾病或“其他不明原因疾病”,衛生行政部門應立即將專家組會診意見逐級通知到原報告單位,由原報告單位訂正報告。
在各級專家組會診的基礎上,對報告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均應在發病后1個月內訂正報告。
(五)病例管理
縣級以上醫院發現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時,應立即將病例收治入院,按呼吸道傳染病隔離治療。鄉鎮、社區醫療機構發現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應立即將病人轉至縣級及以上醫院。
醫務人員對不明原因肺炎病例進行診治時,要采取基本個人防護措施(如穿工作服、佩戴工作帽和醫用防護口罩等)。當出現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或有流行病學史(發生高度疑似病例醫療機構工作人員中出現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可能暴露于SARS或人禽流感病毒或潛在感染性材料的人員中出現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接觸野生動物和禽類的人員發生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情況時,應立即采取呼吸道傳染病隔離措施和相應的院內感染控制措施。
(六)標本采集和實驗室檢測
縣級專家組對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會診后,仍不能排除SARS和人禽流感時,縣級疾控機構和收治病例的醫療機構要密切配合,采集病例的相關臨床樣本,盡快送至有條件的實驗室,進行SARS和人禽流感病原體檢測。發現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后,應立即采集相關標本進行SARS、人禽流感以及其他傳染性呼吸道疾病的實驗室檢測。標本采集人員應做好個人防護,并填寫標本登記表。
采集的臨床標本包括病人的鼻咽拭子、下呼吸道標本(如氣管分泌物、氣管吸取物)和血清標本等。如病人死亡,應盡可能說服家屬同意尸檢,及時進行尸體解剖,采集組織(如肺組織、氣管、支氣管組織)標本。臨床標本應盡量采集病例發病早期的呼吸道標本(尤其是下呼吸道標本)和發病7天內急性期血清以及間隔2~4周的恢復期血清。
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相關標本的采集、包裝、運送和實驗室檢測要求詳細見《廣東省不明原因肺炎實驗室檢測技術指南》(附件10)。
經省級專家組會診不能明確診斷的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省級疾控機構要將標本送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檢測。必要時,省級疾控機構要按照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要求,將省級及以下專家組會診后已做出明確診斷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標本送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復核檢測。
六、部門職責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機構、疾控機構和衛生監督機構的工作職責如下。
(一)衛生行政部門
1.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領導轄區內的發熱肺炎、不明原因肺炎監測及處理工作,保障工作經費,組織督導評估和監督檢查。
2.組織專家組對醫療機構報告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進行會診。
(1)接到醫療機構報告或下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會診后,在接到報告后24小時內組織專家組進行會診;
(2)專家組縣級組成為臨床專家3名,流行病學專家1名;市級組成為臨床專家3名,病原檢測和流行病學專家各1名;省級組成為呼吸科或感染科或傳染科、放射科、病原學和流行病學專家;
(3)各級專家會診后均要填寫《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會診記錄單》,參加會診的專家要簽名,會診記錄要歸檔、列入病歷。
(4)專家組會診后,如仍不能明確診斷的不明原因肺炎,填寫《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會診申請單》(附件5),報請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局組織專家會診,并將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會診情況以文件形式上報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
3.將明確診斷為其他疾病或明確排除SARS和人禽流感病例的調查資料(《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會診記錄單》(附件5)、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調查表(附件9))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并根據需要,對下級衛生行政部門明確診斷為其他疾病或明確排除SARS和人禽流感的病例進行審核。
4.發現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要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報告,并提出防控措施建議。
(二)醫療機構
1.各級醫療機構
(1)負責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診治、排查工作。醫務人員在采集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病史時,應注意詢問病人的流行病學史及其周圍是否有聚集性發病現象;
(2)醫務人員在做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診斷后,應立即向醫療機構相關部門報告;醫院應在12小時內組織院內專家會診,填寫《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會診記錄單》(見附件5)。參加會診人員須包括呼吸科、感染科、影像科和檢驗科專業人員,參加會診的專家要在會診單上簽名。如果醫院專家組會診后,仍然經院內專家組會診后,如仍不能明確診斷,必須及時登陸“疾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系統”進行網絡直報“不明原因肺炎”(尚不具備網絡直報條件的醫療機構,應填寫傳染病報告卡,立即電話報告屬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由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網絡直報);
(3)對不明原因肺炎患者應采取呼吸道傳染病隔離措施和相應的院內感染控制措施;
(4)負責對聚集性病例所在醫院內的密切接觸者進行登記、醫學觀察及資料上報;
(5)為流行病學調查及各級專家組會診提供相關臨床資料;
(6)醫療機構預防保健或院內感染控制部門按相關規定對不明原因肺炎病例進行網絡直報及后續的訂正報告;
(7)協助疾控機構對不明原因肺炎病例進行流行病學調查;
(8)隔離治療病人,嚴格做好個人防護及院內消毒等相關工作,防止院內感染;
(9)負責采集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臨床標本,并妥善保存,以備送檢;
(10)按照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相關規定,與疾控機構配合進行標本轉運。
2.發熱肺炎監測醫院
(1)由醫院預防保健科(院內感染控制科)組織內科(呼吸)兒科、傳染科、門診、急診、發熱門診等相關科室按照監測方案的要求登記病例、統計數據、在每周二前將附件7、8上報市(地)疾控中心。
(三)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1.縣(區)級疾控機構
(1)對報告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進行流行病學調查;
(2)對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觸者進行追蹤和醫學觀察;
(3)指導醫療機構對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采取隔離措施,指導有關單位采取相應的防控措施;
(4)指導醫療機構對不明原因肺炎病例進行標本采集;
(5)將采集到的病例標本及時運送到有條件的市(地)級或省級實驗室;
(6)及時將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實驗室檢測結果反饋至報告病例的醫療機構;
(7)定期分析、匯總轄區內的監測數據并報告監測結果。
(8)對明確診斷為其他疾病或明確排除SARS和人禽流感的病例,將其調查資料進行整理,并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疾控機構備案。
2.市(地)級疾控機構
(1)定期分析、匯總、上報轄區內的監測數據并反饋監測結果,每周三前將附件7、8通過電子郵件(Email)上報給省疾控中心流研所。
(2)指導縣級疾控機構對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進行流行病學調查;
(3)有條件的實驗室開展SARS、禽流感病毒(H5N1)和其他呼吸道傳染病病原的相關檢測;
(4)定期對轄區內醫療機構和縣級疾控機構進行督導、檢查和質量控制。
(5)對明確診斷為其他疾病或明確排除SARS和人禽流感的病例,將其調查資料進行整理,并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疾控機構備案。
3.省級疾控機構
(1)開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實驗室檢測工作并報告、反饋實驗檢測結果;
(2)定期分析、匯總、上報、反饋本省的監測結果;
(3)定期對市(地)級和縣級疾控中心業務人員進行培訓;
(4)對全省監測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和質量控制。
(5)對明確診斷為其他疾病或明確排除SARS和人禽流感的病例,將其調查資料進行整理,并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備案。
(四)衛生監督機構
按有關規定及本方案要求對醫療機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監測、排查和管理相關工作制度落實情況開展日常性監督檢查。
七、信息收集、分析與反饋
(一)信息收集內容
監測系統收集的信息內容包括發熱肺炎監測報表、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報告卡、個案調查表、會診記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標本送檢表和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表等。
(二)定期報告、反饋
1.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傳染病報告卡應由醫療機構保存,相關資料及時錄入中國疾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系統。
2.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個案調查表應由縣級疾控機構存檔,根據需要將復印件逐級上報至省疾控中心。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個案調查表及調查處理報告應逐級上報至省疾控中心。
3.醫院組織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會診記錄原件保存在病歷中,并及時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的專家會診記錄原件作為部門工作文件歸檔。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會診記錄的復印件應逐級上報至省衛生廳和省疾控中心。
4.病例標本送檢表應由醫療機構或疾控機構填寫。實驗室檢測結果及時反饋給送檢單位。
5.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表應由縣級疾控機構負責填寫、匯總,并及時逐級報告至省疾控中心。
6.發熱肺炎監測報表由監測醫院填寫,由市疾控中心上報至省疾控中心.
7.各級疾控機構定期將監測系統的分析結果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疾控機構,并反饋給轄區內疾控機構及醫療機構。
八、附件
附件1.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診斷、報告、處理流程
附件2.社區獲得性肺炎診斷和治療指南
附件3.臨床醫生接診不明原因肺炎指導原則
附件4.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會診申請單
附件5.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會診記錄單
附件6.醫院門診流感樣病人就診登記表
附件7.發熱肺炎病例監測周統計表
附件8.發熱肺炎病例出院診斷情況周統計表
附件9.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調查表
附件10.廣東省不明原因肺炎實驗室檢測技術指南
九、本方案自之日起實施,我廳于2005年8月下發的《廣東省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監測方案(試行)》(粵衛辦〔2005〕62號)和2007年2月下發的《廣東省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診斷、報告和處理指引(試行)》(粵衛辦〔2007〕10號)同時廢止。
附件1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診斷、報告、處理流程
附件2
社區獲得性肺炎診斷和治療指南
中華醫學會呼吸病學分會
社區獲得性肺炎(community-acquiredpneumonia,CAP)是指在醫院外罹患的感染性肺實質(含肺泡壁,即廣義上的肺間質)炎癥,包括具有明確潛伏期的病原體感染而在入院后潛伏期內發病的肺炎。CAP是威脅人類健康的常見感染性疾病之一,其致病原的組成和耐藥特性在不同國家、不同地區之間存在著明顯差異,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而不斷變遷。近年來,由于社會人口的老齡化、免疫損害宿主增加、病原體變遷和抗生素耐藥率上升等原因,CAP的診治面臨許多新問題。最近,中華醫學會呼吸病學分會完成了兩項較大樣本的全國性CAP流行病學調查,在此基礎上,結合國外CAP診治方面的最新研究進展,對1999年制定的《社區獲得性肺炎診斷和治療指南(草案))進行了適當修改,旨在指導臨床建立可靠的診斷,全面評估病情,確定處理方針,改善預后,盡量避免不恰當的經驗性治療,減少抗生素選擇的壓力,延緩耐藥,節約醫藥衛生資源。
一、CAP的臨床診斷依據
1.新近出現的咳嗽、咳痰或原有呼吸道疾病癥狀加重,并出現膿性痰,伴或不伴胸痛。
2.發熱。
3.肺實變體征和(或)聞及濕性啰音。
4.WBC>10×109/L或<4×109/L,伴或不伴細胞核左移。
5.胸部X線檢查顯示片狀、斑片狀浸潤性陰影或間質性改變,伴或不伴胸腔積液。
以上1~4項中任何1項加第5項,并除外肺結核、肺部腫瘤、非感染性肺間質性疾病、肺水腫、肺不張、肺栓塞、肺嗜酸性粒細胞浸潤癥及肺血管炎等后,可建立臨床診斷。
二、CAP的病原學診斷
1.病原體檢測標本和方法:見表1。
2.痰細菌學檢查標本的采集、送檢和實驗室處理:痰是最方便且無創傷性的病原學診斷標本,但痰易被口咽部細菌污染。因此痰標本質量的好壞、送檢及時與否、實驗室質控如何將直接影響細菌的分離率和結果解釋,必須加以規范:(1)采集:盡量在抗生素治療前采集標本。囑患者先行漱口,并指導或輔助其深咳嗽,留取膿性痰送檢。無痰患者檢查分枝桿菌和肺孢子菌可用高滲鹽水霧化吸人導痰。真菌和分枝桿菌檢查應收集3次清晨痰標本;對于通常細菌,要先將標本進行細胞學篩選。對于厭氧菌、肺孢子菌,采用支氣管肺泡灌洗液(BALF)標本進行檢查的陽性率可能更高。(2)送檢:盡快送檢,不得超過2h。延遲送檢或待處理標本應置于4℃保存(疑為肺炎鏈球菌感染不在此列),保存的標本應在24h內處理。(3)實驗室處理:挑取膿性部分涂片作革蘭染色,鏡檢篩選合格標本(鱗狀上皮細胞<10個/低倍視野,多核白細胞>25個/低倍視野,或二者比例<1:2.5)。以合格標本接種于血瓊脂平板和巧克力平板兩種培養基,必要時加用選擇性培養基或其他培養基。用標準4區劃線法接種作半定量培養。涂片油鏡檢查見到典型形態肺炎鏈球菌或流感嗜血桿菌有診斷價值。
3.血清學標本的采集:采集間隔2~4周急性期及恢復期的雙份血清標本,主要用于非典型病原體或呼吸道病毒特異性抗體滴度的測定。
4.檢測結果診斷意義的判斷:(1)確定:①血或胸液培養到病原菌;②經纖維支氣管鏡或人工氣道吸引的標本培養的病原菌濃度≥105CFU/ml(半定量培養++),BALF標本≥104CFU/ml(+~++),防污染毛刷或防污染BALF標本≥103CFU/ml(+);③呼吸道標本培養到肺炎支原體、肺炎衣原體、嗜肺軍團菌;④血清肺炎支原體、肺炎衣原體、嗜肺軍團菌抗體滴度呈4倍或4倍以上變化(增高或降低),同時肺炎支原體抗體滴度(補體結合試驗)≥1:64,肺炎衣原體抗體滴度(微量免疫熒光試驗)≥1:32,嗜肺軍團菌抗體滴度(間接熒光抗體法)≥1:128;⑤嗜肺軍團菌I型尿抗原檢測(酶聯免疫測定法)陽性;⑥血清流感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等抗體滴度呈4倍或4倍以上變化(增高或降低);⑦肺炎鏈球菌尿抗原檢測(免疫層析法)陽性(兒童除外)。(2)有意義:①合格痰標本培養優勢菌中度以上生長(≥+++);②合格痰標本細菌少量生長,但與涂片鏡檢結果一致(肺炎鏈球菌、流感嗜血桿菌、卡他莫拉菌);③3d內多次培養到相同細菌;④血清肺炎衣原體IgG抗體滴度≥1:512或IgM抗體滴度≥1:16(微量免疫熒光法);⑤血清嗜肺軍團菌試管凝集試驗抗體滴度升高達1:320或間接熒光試驗IgG抗體≥1:1024。(3)無意義:①痰培養有上呼吸道正常菌群的細菌(如草綠色鏈球菌、表皮葡萄球菌、非致病奈瑟菌、類白喉桿菌等);②痰培養為多種病原菌少量(<+++)生長;③不符合(1)、(2)中的任何1項。
表1社區獲得性肺炎主要病原體檢測標本和方法
病原體標本來源顯微鏡檢查培養血清學其他
需氧菌和兼性厭氧菌痰液、經纖維支氣管鏡或人工氣道吸引的下呼吸道標本、BALF、經PSB采集的下呼吸道標本、血液、胸腔積液、肺活肺活檢標本、尿液革蘭染色+-免疫層析法檢測肺炎鏈球菌抗原(針對成人肺炎鏈球菌感染的快速診斷方法)
厭氧菌經纖維支氣管鏡或人工氣道吸引的下呼吸道標本、BALF、經PSB采集的下呼吸道標本、血液、胸腔積液革蘭染色+-
分枝桿菌痰液、經纖維支氣管鏡或人工氣道吸引的下呼吸道標本、BALF、經PSB采集的下呼吸道標本、肺活檢標本萋尼染色++PPD試驗、組織病理
軍團菌屬痰液、肺活檢標本、胸腔積液、經纖維支氣管鏡或人工氣道吸引的下呼吸道標本、BALF、經PSB采集的下呼吸道標本、雙份血清、尿液FA(嗜肺軍團菌)+IFA、EIA尿抗原(主要針對嗜肺軍團菌Ⅰ型)
衣原體屬鼻咽拭子、雙份血清-+(有條件時)肺炎衣原體
MIF、CF、EIA鼻咽拭子的PCR僅限于臨床研究
支原體屬鼻咽拭子、雙份血清-+(有條件時)顆粒凝集、EIA、CF鼻咽拭子的PCR僅限于臨床研究
病毒鼻腔沖洗液、鼻咽吸引物或拭子、BALF、肺活檢標本、血清FA(流感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有條件時)CF、EIA、LA、FA組織病理(檢測病毒)
真菌痰液、經纖維支氣管鏡或人工氣道吸引的下呼吸道標本、BALF、經PSB采集的下呼吸道標本、肺活檢標本、血清KOH浮載劑鏡檢、HE、GMS染色、黏蛋白卡紅染色(隱球菌)+1-3-β-D葡聚糖(接合菌、隱球菌除外),ELISA法檢測半乳甘露聚糖(適用于曲霉菌)組織病理
肺孢子菌導痰、經纖維支氣管鏡或人工氣道吸引的下呼吸道標本、BALF、經PSB采集的下呼吸道標本、肺活檢標本姬姆薩染色、甲苯胺藍染色、GMS、FA--組織病理
注:BALF:支氣管肺泡灌洗液;PSB:防污染毛刷;PPD:結核茵素純蛋白衍化物;PCR:聚合酶鏈反應;FA:熒光抗體染色;IFA:間接熒光抗體法;EIA:酶免疫測定法;KOH;氫氧化鉀;HE:蘇木精-伊紅染色;GMS:Gomori烏洛托品銀染色;CF:補體結合試驗;MIF:微量免疫熒光試驗;LA:乳膠凝集試驗。ELISA:酶聯免疫吸附試驗。當痰培養分離的細菌與大多數痰涂片白細胞中的微生物形態一致時,痰培養的結果將更可靠。尿抗原檢測是診斷I型嗜肺軍團菌感染最迅速有效的方法,常應用EIA法或免疫層析法;+:陽性;-:陰性
5.病原學診斷方法的選擇:(1)門診治療的輕、中度患者不必普遍進行病原學檢查,只有當初始經驗性治療無效時才需進行病原學檢查。(2)住院患者應同時進行常規血培養和呼吸道標本的病原學檢查。凡合并胸腔積液并能夠進行穿刺者,均應進行診斷性胸腔穿刺,抽取胸腔積液行胸液常規、生化及病原學檢查。(3)侵襲性診斷技術僅選擇性地適用于以下CAP患者:①經驗性治療無效或病情仍然進展者,特別是已經更換抗菌藥物1次以上仍無效時;②懷疑特殊病原體感染,而采用常規方法獲得的呼吸道標本無法明確致病原時;③免疫抑制宿主罹患CAP經抗菌藥物治療無效時;④需要與非感染性肺部浸潤性病變鑒別診斷者。
三、CAP入院治療標準及病情嚴重程度的評價
1.住院治療標準:滿足下列標準之一,尤其是兩種或兩種以上條件并存時,建議住院治療;(1)年齡≥65歲。(2)存在以下基礎疾病或相關因素之一:1)慢性阻塞性肺疾病;2)糖尿病;3)慢性心、腎功能不全;4)惡性實體腫瘤或血液病;5)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征(AIDS);6)吸入性肺炎或存在容易發生吸入的因素;7)近1年內曾因CAP住院;8)精神狀態異常;9)脾切除術后;10)器官移植術后;11)慢性酗酒或營養不良;12)長期應用免疫抑制劑。(3)存在以下異常體征之一:①呼吸頻率≥30次/min;②脈搏≥120次/min;③動脈收縮壓<90mmHg(1mmHg=0.133kPa);④體溫≥40℃或<35℃;⑤意識障礙;⑥存在肺外感染病灶如敗血癥、腦膜炎。(4)存在以下實驗室和影像學異常之一:①WBC>20×109/L或<4×109/L,或中性粒細胞計數<1×109/L;②呼吸空氣時Pa02<60mmHg,Pa02/Fi02<300,或PaC02>50mmHg;③血肌酐(SCr)>106μmol/L或血尿素氮(BUN)>7.1mmol/L;④血紅蛋白<90g/L或紅細胞壓積(HCT)<30%;⑤血漿白蛋白<25g/L;⑥有敗血癥或彌漫性血管內凝血(DIC)的證據,如血培養陽性、代謝性酸中毒、凝血酶原時間(PT)和部分凝血活酶時間(APTT)延長、血小板減少;⑦X線胸片顯示病變累及1個肺葉以上、出現空洞、病灶迅速擴散或出現胸腔積液。
2.重癥肺炎診斷標準:出現下列征象中1項或以上者可診斷為重癥肺炎,需密切觀察,積極救治,有條件時,建議收住ICU治療:(1)意識障礙。(2)呼吸頻率≥30次/min。(3)Pa02<60mmHg,Pa02/Fi02<300,需行機械通氣治療。(4)動脈收縮壓<90mmHg,(5)并發膿毒性休克。(6)X線胸片顯示雙側或多肺葉受累,或入院48h內病變擴大≥50%。(7)少尿:尿量<20ml/h,或<80ml/4h,或并發急性腎功能衰竭需要透析治療。
四、CAP感染特定病原體的危險因素與初始經驗性抗感染治療建議
1.易感染某些特定病原體的危險因素:如果患者合并某些危險因素(表2)或存在某些合并癥(表3),將有感染某種特定病原體的可能,治療時應予考慮。
2.CAP初始經驗性抗感染治療的建議:我國幅員遼闊,各地自然環境及社會經濟發展存在很大差異,CAP病原體流行病學分布和抗生素耐藥率并不一致,需要進一步研究和積累資料,表4的治療建議僅是原則性的,須結合具體情況進行選擇。
幾點說明和注意事項:(1)對于既往健康的輕癥且胃腸道功能正常的患者應盡量推薦用生物利用度良好的口服抗感染藥物治療。(2)我國成人CAP致病肺炎鏈球菌對青霉素的不敏感率(包括中介與耐藥)在20%左右,青霉素中介水平(MIC0.1-1.0mg/L)耐藥肺炎鏈球菌肺炎仍可選擇青霉素,但需提高劑量,如青霉素G240萬U靜脈滴注,1次/4~6h。高水平耐藥或存在耐藥高危險因素時應選擇頭孢曲松、頭孢噻肟、厄他培南、呼吸喹諾酮類或萬古霉素。(3)我國肺炎鏈球菌對大環內酯類耐藥率普遍在60%以上,且多呈高水平耐藥,因此,在懷疑為肺炎鏈球菌所致CAP時不宜單獨應用大環內酯類,但大環內酯類對非典型致病原仍有良好療效。(4)支氣管擴張癥并發肺炎,銅綠假單胞菌是常見病原體,經驗性治療藥物選擇應兼顧及此。除上述推薦藥物外,亦有人提倡聯合喹諾酮類或大環內酯類,據認為此類藥物易穿透或破壞細菌的生物被膜。(5)疑有吸入因素時應優先選擇氨芐西林/舒巴坦鈉、阿莫西林/克拉維酸等有抗厭氧菌作用的藥物,或聯合應用甲硝唑、克林霉素等,也可選用莫昔沙星等對厭氧菌有效的呼吸喹諾酮類藥物。(6)對懷疑感染流感病毒的患者一般并不推薦聯合應用經驗性抗病毒治療,只有對于有典型流感癥狀(發熱、肌痛、全身不適和呼吸道癥狀)、發病時間<2d的高危患者及處于流感流行期時,才考慮聯合應用抗病毒治療。(7)對于危及生命的重癥肺炎,建議早期采用廣譜強效的抗菌藥物治療,待病情穩定后可根據病原學進行針對性治療,或降階梯治療。抗生素治療要盡早開始,首劑抗生素治療爭取在診斷CAP后4h內使用,以提高療效,降低病死率,縮短住院時間。(8)抗感染治療一般可于熱退和主要呼吸道癥狀明顯改善后3-5d停藥,但療程視不同病原體、病情嚴重程度而異,不宜將肺部陰影完全吸收作為停用抗菌藥物的指征。對于普通細菌性感染,如肺炎鏈球菌,用藥至患者熱退后72h即可;對于金黃色葡萄球菌、銅綠假單胞菌、克雷伯菌屬或厭氧菌等容易導致肺組織壞死的致病菌所致的感染,建議抗菌藥物療程≥2周。對于非典型病原體,療程應略長,如肺炎支原體、肺炎衣原體感染的建議療程為10~14d,軍團菌屬感染的療程建議為10~21d。(9)重癥肺炎除有效抗感染治療外,營養支持治療和呼吸道分泌物引流亦十分重要。
表2增加特定細菌感染風險的危險因素
特定細菌危險因素
耐藥肺炎鏈球菌
年齡<65歲;近3個月內應用過β-內酰胺類抗生素治療;酗酒;多種臨床合并癥;免疫抑制性疾病(包括應用糖皮質激素治療);接觸日托中心的兒童
軍團菌屬
吸煙;細胞免疫缺陷:如器官移植患者;腎功能衰竭或肝功能衰竭;糖尿病;惡性腫瘤
腸道革蘭陰性桿菌居住在養老院;心、肺基礎病;多種臨床合并癥;近期應用過抗生素治療
銅綠假單胞菌
結構性肺疾病(如:支氣管擴張、肺囊腫、彌漫性泛細支氣管炎等);應用糖皮質激素(潑尼松>10mg/d);過去1個月中廣譜抗生素應用>7d;營養不良;外周血中性粒細胞計數<1×109/L
表3某些特定狀態下CAP患者易感染的病原體
狀態或合并癥易感染的特定病原體
酗酒肺炎鏈球菌(包括耐藥的肺炎鏈球菌)、厭氧菌、腸道革蘭陰性桿菌、軍團菌屬
COPD/吸煙者肺炎鏈球菌、流感嗜血桿菌、卡他莫拉菌
居住在養老院肺炎鏈球菌、腸道革蘭陰性桿菌、流感嗜血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厭氧菌、肺炎衣原體
患流感金黃色葡萄球菌、肺炎鏈球菌、流感嗜血桿菌
接觸鳥類鸚鵡熱衣原體、新型隱球菌
疑有吸入因素厭氧菌
結構性肺病(支氣管擴張、肺囊腫、彌漫性泛細支氣管炎等)銅綠假單胞菌、洋蔥伯克霍爾德菌、金黃色葡萄球菌
近期應用抗生素耐藥肺炎鏈球菌、腸道革蘭陰性桿菌、銅綠假單胞菌
表4不同人群CAP患者初始經驗性抗感染治療的建議
不同人群常見病原體初始經驗性治療的抗菌藥物選擇
青壯年、無基礎疾病患者肺炎鏈球菌,肺炎支原體、流感嗜血桿菌、肺炎衣原體等(1)青霉素類(青霉素、阿莫西林等);(2)多西環素(強力霉素);(3)大環內酯類;(4)第一代或第二代頭孢菌素;(5)呼吸喹諾酮類(如左旋氧氟沙星、莫昔沙星等)
老年人或有基礎疾病患者
肺炎鏈球菌、流感嗜血桿菌、需氧革蘭陰性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卡他莫拉菌等(1)第二代頭孢菌素(頭孢呋辛、頭孢丙烯、頭孢克洛等)單用或聯用大環內酯類;(2)β-內酰胺類/β-內酰胺酶抑制劑(如阿莫西林/克拉維酸、氨芐西林/舒巴坦)單用或聯用大環內酯類;(3)呼吸喹諾酮類
需人院治療、但不必收住ICU的患者
肺炎鏈球菌、流感嗜血桿菌、混合感染(包括厭氧菌)、需氧革蘭陰性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肺炎支原體、肺炎衣原體、呼吸道病毒等(1)靜脈注射第二代頭孢菌素單用或聯用靜脈注射大環內酯類;(2)靜脈注射呼吸喹諾酮類;(3)靜脈注射β-內酰胺類/β-內酰胺酶抑制劑(如阿莫西林/克拉維酸、氨芐西林/舒巴坦)單用或聯用注射大環內酯類;(4)頭孢噻肟、頭孢曲松單用或聯用注射大環內酯類
需入住ICU的重癥患者
A組:無銅綠假單胞菌感染危險因素肺炎鏈球菌、需氧革蘭陰性桿菌、嗜肺軍團菌、肺炎支原體、流感嗜血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等(1)頭孢曲松或頭孢噻肟聯合靜脈注射大環內酯類;(2)靜脈注射呼吸喹諾酮類聯合氨基糖苷類;(3)靜脈注射β-內酰胺類/β-內酰胺酶抑制劑(如阿莫西林/克拉維酸、氨芐西林/舒巴坦聯合靜脈注射大環內酯類;(4)厄他培南聯合靜脈注射大環內酯類
B組:有銅綠假單胞菌感染危險因素A組常見病原體+銅綠假單胞菌(1)具有抗假單胞菌活性的β-內酰胺類抗生素(如頭孢他啶、頭孢吡肟、哌拉西林/他唑巴坦、頭孢哌酮/舒巴坦、亞胺培南、美羅培南等)聯合靜脈注射大環內酯類,必要時還可同時聯用氨基糖苷類;(2)具有抗假單胞菌活性的β-內酰胺類抗生素聯合靜脈注射喹諾酮類;(3)靜脈注射環丙沙星或左旋氧氟沙星聯合氨基糖苷類
五、CAP初始治療后評價、處理與住院患者出院時機的掌握
1.初始治療后48~72h應對病情和診斷進行評價。有效治療反應首先表現為體溫下降,呼吸道癥狀亦可以有改善,白細胞恢復和X線胸片病灶吸收一般出現較遲。凡癥狀明顯改善,不一定考慮痰病原學檢查結果如何,仍可維持原有治療。癥狀顯著改善后,胃腸外給藥者可改用同類或抗菌譜相近、或對致病原敏感的制劑口服給藥,采用序貫治療。
2.初始治療72h后癥狀無改善或一度改善又惡化,視為治療無效,其常見原因和處理如下:(1)藥物未能覆蓋致病菌或細菌耐藥,結合實驗室痰培養結果并評價其意義,審慎調整抗感染藥物,并重復病原學檢查。(2)特殊病原體感染,如分枝桿菌、真菌、肺抱子菌、包括SARS和人禽流感在內的病毒或地方性感染性疾病。應重新對有關資料進行分析并進行相應檢查,包括對通常細菌的進一步檢測,必要時采用侵襲性檢查技術,明確病原學診斷并調整治療方案。(3)出現并發癥(膿胸、遷徙性病灶等)或存在影響療效的宿主因素(如免疫損害),應進一步檢查和確認,進行相應處理。(4)CAP診斷有誤時,應重新核實CAP的診斷,明確是否為非感染性疾病。
3.出院標準:經有效治療后,患者病情明顯好轉,同時滿足以下6項標準時,可以出院(原有基礎疾病可影響到以下標準判斷者除外):(1)體溫正常超過24h。(2)平靜時心率≤100次/min,(3)平靜時呼吸≤24次/min,(4)收縮壓≥90mmHg,(5)不吸氧情況下,動脈血氧飽和度正常。(6)可以接受口服藥物治療,無精神障礙等情況。
六、預防
戒煙、避免酗酒有助于預防肺炎的發生。預防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和(或)流感疫苗可減少某些特定人群罹患肺炎的機會。目前應用的多價肺炎鏈球菌疫苗是從多種血清型中提取的多糖莢膜抗原,可有效預防85%~90%的侵襲性肺炎鏈球菌的感染。建議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的人員:體弱的兒童和成年人;60歲以上老年人;反復發生上呼吸道感染(包括鼻竇炎、中耳炎)的兒童和成年人;具有肺、心臟、肝臟或腎臟慢性基礎疾病者;糖尿病患者;癌癥患者;鐮狀細胞性貧血患者;霍奇金病患者;免疫系統功能失常者;脾切除者;需要接受免疫抑制治療者;長期居住在養老院或其他護理機構者。滅活流感疫苗的接種范圍較肺炎鏈球菌疫苗廣泛一些,建議接種的人員包括:60歲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及體弱多病者;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特別是臨床一線工作人員;小學生和幼兒園兒童;養老院、老年人護理中心、托幼機構的工作人員;服務行業從業人員,特別是出租汽車司機,民航、鐵路、公路交通的司乘人員,商業及旅游服務的從業人員等;經常出差或到國內外旅行的人員。
附件3臨床醫生接診不明原因肺炎指導原則
一、治療原則
根據《社區獲得性肺炎診斷和治療指南》,臨床醫生接診病例診斷為社區獲得性肺炎時,應該:
(一)規范抗生素治療。
1.單用抗肺炎鏈球菌喹諾酮;
2.廣譜ß-內酰胺類抗生素聯合大環內酯或強力霉素治療;
3.對收入重癥監護室的患者,若無綠膿桿菌感染危險,推薦使用廣譜ß-內酰胺類抗生素聯合阿奇霉素或氟喹諾酮;
注:綠膿桿菌為院內感染的主要菌種,社區感染中并不多見,若患者高度懷疑該菌感染,建議選用:(1)具有抗假單胞菌活性的β-內酰胺類抗生素聯合靜脈注射大環內酯類,必要時可同時聯用氨基糖苷類;(2)具有抗假單胞菌活性的β-內酰胺類抗生素聯合靜脈注射喹諾酮類;(3)靜脈用環丙沙星或左旋氧氟沙星聯合用氨基糖苷類。
(二)初始治療72小時后,對病情和診斷進行評價,復查血常規和胸片。
(三)對復診和轉診病例,臨床醫生要詳細詢問入院前抗生素的使用情況,如符合規范抗菌素治療的,則規范抗生素的治療時間應加上入院前的治療時間,該時間可以作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診斷、報告的依據之一。
二、詢問流行病史
臨床醫生對所有肺炎病例均要詳細詢問以下流行病學史并記錄入病歷(包括門診病歷),其目的在于盡早發現傳染病,避免引起進一步的傳播。包括下列內容:
(一)病人發病前是否有外出史(如是否到過鼠疫疫區?SARS疫區?禽流感疫區?)?
(二)病人是否有明確同類病人接觸史或其接觸者也出現肺炎或為肺炎群體發病者之一?
(三)病人發病前是否接觸野生動物?禽鳥類?是否屬于野生動物或禽鳥類從業人員(飼養、販賣、屠宰、加工野生動物或禽鳥類的人員,獸醫,捕殺、處理病、死禽及疫點消毒的人員等)?
(四)病人是否為可能暴露于禽流感或SARS病毒或其他潛在感染性材料的人員(如從事SARS或禽流感科研、檢測、試劑和疫苗生產等相關工作人員)?
三、首診醫生負責的原則
縣級及以上醫院門診臨床醫生發現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要將病人收治入院治療。如病人不同意住院,醫生要詳細記錄病人的一般情況并要求病人簽字為證。
鄉鎮、社區醫療機構發現可疑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后,必須在24小時內將其轉至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進行診治;如在門診發現重癥病例,應建議患者立即到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就診;如懷疑為傳染病,應報告當地疾控機構。
縣級及以上醫院臨床醫生發現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后,2小時內填寫《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會診申請單》(見附件4)并向本院提出專家會診請求,同時采集病人血清、鼻咽拭子、氣道分泌物等樣本送檢驗科4℃冰箱保存待查,采樣送檢過程詳見,《廣東省不明原因肺炎實驗室檢測技術指南》(見附件10)。如醫院專家組不能明確診斷為其他疾病時,則由首診醫生填寫《傳染病報告卡》,上報傳染病。
附件4
______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會診申請單
科別病室床號住院號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職業
工作單位現住址
初步診斷:
病歷概要:
請求專家組會診目的:
此致
申請人(單位)
聯絡人:電話:
申請日期年月日
附件5
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會診記錄單
醫院:患者姓名:
會診時間:會診地點:
參加會診人員:
病例情況匯報
病例診治情況:
實驗室檢查結果:
影像學檢查結果:
流行病學調查結果:
會診結論:
專家組意見:
專家組簽名:
記錄時間:年月日
附件6
廣東省市醫院門診發熱病人就診登記表
就診日期姓名性別年齡職業現住址或聯系電話發病日期體溫℃有呼吸道癥狀之一者白細胞×109/L淋巴細胞×109/L胸片流行病學史初步診斷醫生簽名
填表說明:“癥狀”欄有則打“√”,“胸片”欄填寫有無炎癥改變,其余欄目填寫相應內容。流行病學史填寫:(0)無(1)接觸者中有肺炎(2)從事非典、禽流感高危職業(3)接觸野生動物(4)接觸過高危人員或高危職業人員(5)有當前非典、禽流行區旅行史
附件7
廣東省市醫院發熱肺炎病例監測周統計表
日期星期當日門診當日醫院住院
病例總數①
流感樣病例數發熱肺炎病例數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數病例總數②
發熱肺炎病例數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數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數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日
周合計
注:注:①指大內科門診、內科急診、發熱門診和感染性疾病科門診的病例。②指大內科,兒科,感染性疾病科的入院病例。
此表由監測醫院預防保健科醫生填寫,每周二將上周的資料進行統計后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病例定義:A流感樣病例:具備發熱(≥38℃),并伴有咳嗽、咽痛癥狀之一者。B發熱肺炎病例:呼吸系統疾病發熱(≥38℃)病人,經肺部影像學顯示炎癥改變者。C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具備以下4條:(1)發熱(≥38℃);(2)具有肺炎或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ARDS)的影像學特征;(3)發病早期白細胞總數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細胞分類計數減少;(4)經抗生素規范治療3-5天,病情無明顯改善。且經過醫院專家組會診,尚不能作出明確診斷的病例。D.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兩周內發生的有流行病學相關性的2例或2例以上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報告人報告日期單位蓋章
附件8
廣東省市醫院發熱肺炎病例出院診斷情況周統計表
住院病案號姓名年齡性別發病日期入院日期出院
日期入院診斷出院診斷*是否死亡備注
細菌性病毒性支原體衣原體原因
待查其它
注:*出院診斷請在相應選項劃√,如診斷為“其它”,請注明。此表由監測醫院預防保健科醫生填寫,要求每周二統計前一周的出院發熱肺炎病例的診斷情況,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報告人報告日期報告單位(蓋章)
附件9
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調查表
一、病例一般情況
1.姓名:若為兒童,請填寫家長姓名
2.性別:□男□女
3.民族:
4.出生日期:□□□□年□□月□□日(陽歷)
(如出生日期不詳,則實足年齡:□□歲或□□月)
5.職業:
□幼托兒童□散居兒童□學生□教師□保育保姆□餐飲業
□商業服務□工人□民工□農民□牧民□漁(船)民
□干部職員□離退人員□家務□待業□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其他
6.現住址:省市縣(區)鄉(街道)村(棟)組(單元)號
7.學習或工作單位:
8.聯系電話:
(1)手機(2)家庭電話(3)其它聯系人電話
二、病例的發病、就診與報告經過
1.發病日期:□□□□年□□月□□日
2.前往醫療機構就診前,是否自行服藥:□是□否□不知道
2.1若自行服藥,則服藥種類:
3.請填寫以下就診情況:
就診次數就診單位就診日期治療天數診斷結果入住院時間門診/住院病歷號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4.病例的報告單位(具體到科室):
4.1聯系方式:(1)電話:(2)傳真:(3)E-mail:
4.2網絡直報時間:□□□□年□□月□□日□□時□□分
三、病例的臨床表現和實驗室檢查
1.首發癥狀(描述):
2.流感樣表現:
□發熱:體溫(范圍)℃持續時間:□寒戰□咳嗽
□咳痰□咽痛□頭痛□鼻塞□流涕□肌肉酸痛□關節酸痛
□乏力□胸悶□氣促□呼吸困難□腹瀉□結膜炎
3.其它臨床表現(描述):
4.血常規:
第1次:□月□日,WBC:×109/L;N%;L%檢測單位:
第2次:□月□日,WBC:×109/L;N%;L%檢測單位:
第3次:□月□日,WBC:×109/L;N%;L%檢測單位:
5.X線檢查(檢查時間、結果、單位):
第1次:□月□日,檢測單位:
第2次:□月□日,檢測單位:
第3次:□月□日,檢測單位:
6.CT檢查(檢查時間、結果、單位)
第1次:□月□日,檢測單位:
第2次:□月□日,檢測單位:
第3次:□月□日,檢測單位:
7.病原學和血清學檢查:
標本類型采集時間檢測方法檢測結果檢測時間檢測單位
四、流行病學史
1.病人發病前14天是否有外出旅行史(指去過調查對象發病時居住地所在鄉(鎮)以外的其他地點)?□是□否(如否,請跳轉至第2題)
地點1:國家省市縣(區)鄉(鎮)村
地點2:國家省市縣(區)鄉(鎮)村
地點3:國家省市縣(區)鄉(鎮)村
所去地點是否為以下區域?
(1)動物禽流感疫情發生的疫區?□是□否
(2)SARS疫區?□是□否
(3)鼠疫疫區?□是□否
(4)其他傳染病疫區□是□否
(由調查員詢問旅行地點信息后判斷是否為上述傳染病疫區)
2.發病前14天內,是否有明確同類病例密切接觸史,或其接觸者也出現肺炎或為肺炎群體發病者之一?□是□否
注:密切接觸是指治療或護理、探視病例,與病例共同生活,通過其它方式直接接觸病例的呼吸道分泌物或體液和/或排泄物(如糞便)等。
如果是,請提供這些病例的姓名和聯系方式:
病例1:聯系方式:
病例2:聯系方式:
病例3:聯系方式:
3.病例發病前14天接觸動物的情況:
(1)發病前7天內,是否接觸過病、死禽(包括家禽、野生水禽和候鳥),或其排泄物、分泌物,或暴露于其排泄物、分泌物污染的環境?□是□否
(2)發病前14天內,是否曾經到過有活禽交易、宰殺的農貿市場?□是□否
(3)發病前14天內,是否在出現異常病、死禽的地區居住、生活、工作過?□是□否
(4)發病前14天內是否有與果子貍等相關野生動物的接觸史(如曾經到過飼養、販賣、運輸、加工、烹飪果子貍等野生動物的場所和環境,直接接觸過其分泌物和/或排泄物(如糞便)等)?□是□否
(5)除此以外,發病前14天內是否直接用手接觸過正常活禽(包括家禽、野生水禽和候鳥),或其排泄物、分泌物?(□是□否)是否與正常活禽有過近距離(1米以內)接觸?(□是□否)
4.病例是否有下列高危職業史?
(1)是否為飼養、販賣、屠宰、加工、診治家禽的職業人員?□是□否
(2)是否為可能暴露于禽流感病毒或其他潛在感染性材料的人員(如從事禽流感科研、檢測、試劑和疫苗生產等相關工作人員)?□是□否
(3)未采取嚴格的個人防護措施,處置動物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人員?□是□否
(4)未采取嚴格的個人防護措施,診治、護理人禽流感疑似、臨床診斷或實驗室確診病例的醫護人員?□是□否
(5)未采取嚴格的個人防護措施,診治、護理SARS疑似、臨床診斷或實驗室確診病例的醫護人員?□是□否
(6)是否為可能暴露于SARS病毒或其他潛在感染性材料的人員(如從事SARS科研、檢測、試劑和疫苗生產等相關工作人員)?□是□否
五、密切接觸者情況(可另附表)
姓名性別與患者關系聯系電話
六、最終診斷情況
1.最終診斷:人禽流感:□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確診病例
SARS:□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確診病例
□排除人禽流感和SARS,診斷為:(病名)
2.診斷單位:
調查單位:
調查者簽名:
調查時間:□□□□年□□月□□日
附件10
廣東省不明原因肺炎實驗室檢測技術指南
一、實驗室條件及生物安全操作的要求
(一)實驗生物安全要求。
1.非SARS臨床觀察病例可以在BSL-2級實驗室進行有關SARS和禽流感的核酸和血清學檢測;
2.SARS臨床觀察病例需在BSL-3級實驗室開展滅活前的SARS核酸和血清學檢測;
3.SARS和人禽流感病毒分離等涉及高濃度病毒的實驗需在BSL-3級實驗室進行;
4.開展核酸檢測的實驗室需參照《臨床基因擴增檢驗實驗室管理暫行辦法》劃分實驗區域。
(二)設備要求。
開展核酸檢測的實驗室需具備生物安全柜和熒光定量PCR儀。
二、各級CDC職責
(一)市CDC實驗室職責。
1.開展不明原因肺炎中非SARS臨床觀察病例的H5N1禽流感病毒和SARS冠狀病毒核酸檢測;
2.流感監測哨點市可開展禽流感病毒抗體血凝抑制試驗;
3.開展病例密切接觸者的監測檢測。
(二)省CDC實驗室職責。
1.協助開展H5N1禽流感病毒和SARS冠狀病毒檢測的地區開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檢測;
2.對各市報告的陽性結果進行復核、確認;
3.對人禽流感臨床觀察病例的陰性結果進行復核、確認;
4.對SARS臨床觀察病例進行SARS和人禽流感檢測和排查。
三、標本采集
(一)標本采集人員。
醫療或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專業人員負責標本采集,標本采集人員需注意做好個人防護,并填寫標本登記表。
(二)標本采集種類和要求。
1.采集標本的種類:包括咽鼻拭子或含漱液、下呼吸道標本(如氣道分泌物、氣道吸取物)和血清,根據實際情況還可采集糞便以及死亡病例的心、肝、脾、肺、腎、腦和淋巴結等組織。所有采集的標本應立即分裝,一式三份,如果不能立即送檢,24小時內應冷藏保存。
2.采集標本時間。
咽、鼻拭子或含漱液應在發熱后3天內采集。出現肺炎癥狀后盡可能采集下呼吸道標本。病人死亡后,如有必要應盡快采集尸體肺組織等標本。
急性期血清在發病后7天內采集越早越好,恢復期血清須在發病后2~4周采集。
3.標本登記表的填寫。
標本登記表所有內容均對實驗室的檢測有重要意義,應在采集時由采集人員認真填寫。
(三)標本的保存:采集的標本應在24小時內送到實驗室檢測,除一份用于檢測外,其余則應盡快放在-70℃以下保存。無-70℃條件的需在-20℃冰箱短時間暫存,并盡快聯系上送。
(四)標本采集的方法:參照《廣東省非典型肺炎檢測標本采集指南》和《廣東省人禽流感防治應急預案》。
四、標本包裝、運送與接收
(一)標本的包裝。
1.標本必須放在大小適當的帶螺旋蓋內有橡膠圈的塑料管里,擰緊。
2.將密閉后的標本外包吸水物質,放入大小適當的塑料袋內密封;每袋裝一份標本。
3.在塑料管上用油性記號筆寫明樣本的種類、采樣時間、編號、姓名,同時也將標本有關信息填在標本送檢登記表上。
4.將裝標本的密封袋放入專用運輸箱內,放入冰排,然后以柔軟物質填充,內襯具緩沖能力的材料。同一患者2份以上的密封標本,可以放在同一個塑料袋內再次做密封。所有容器必須印有生物危險標識。
(二)標本運送。
按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和衛生部的有關規定進行標本的運送。
(三)標本的接收。
需送省CDC實驗室檢測的標本,在低溫保存條件下,于24小時內送至省CDC進行復核,標本應一式兩份。
五、不明原因肺炎標本的實驗室檢測
(一)檢測工作流程。
1.人禽流感臨床觀察病例應同時進行甲型流感、禽H5亞型流感病毒的核酸檢測:
(1)檢測結果任一項為陽性均需立即上送省CDC復查;
(2)結果均為陰性,但流行病學和臨床診斷再次分析后仍無法排除的,應重新采樣,連同前次標本一起上送省CDC復核;
(3)復核結果仍為陰性的,根據臨床和流行病學分析結果可以考慮進行SARS冠狀病毒檢測;
(4)采集病人恢復期血清通過微量中和試驗或單擴溶血試驗,以最終排除人禽流感。
2.SARS臨床觀察病例應由省CDC進行核酸、抗原和抗體檢測,所有結果均為陰性,可報告陰性結果,必要時進行人禽流感病毒排查。
3.其余不明原因肺炎病例需同時進行人禽流感病毒核酸、抗體和SARS冠狀病毒核酸、抗原、抗體檢測,結果為陰性可報告未檢出;市級疾控中心發現任一結果陽性均需將所有標本上送省CDC復查。
(二)人禽流感檢測。
1.核酸檢測采用real-timePCR方法,進行甲型流感、禽H5亞型流感病毒的快速檢測,建議使用深圳科潤達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產real-timePCR試劑盒;病毒RNA提取試劑盒,建議使用德國QIAGEN公司的ViralRNAMiniKit。
2.抗體檢測采用血凝抑制試驗,具體方法參見《廣東省人禽流感防治應急預案》。
3.中和抗體檢測:采用微量中和試驗進行檢測,具體方法參見《禽流感實驗室檢測技術方案》。
(三)SARS冠狀病毒檢測
1.SARS核酸檢測可使用常規RT-PCR或深圳匹基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SARS病毒real-timePCR檢測試劑盒。病毒核酸提取試劑建議使用德國QIAGEN的ViralRNAMiniKit。
2.抗體檢測推薦使用北京華大吉比艾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生產的SARS病毒抗體檢測試劑盒(ELISA),包括IgM和IgG抗體兩種試劑盒。在進行IgM檢測時可能會出現假陽性,注意采集雙相血清觀察抗體滴度是否出現升高。
3.抗原檢測推薦使用珠海海泰生物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狀病毒(N-蛋白)測定試劑盒。
(四)檢測結果確認。
1.人禽流感檢測結果的確認:
以下之一,均可確認為人禽流感病例H5感染。
(1)H5核酸檢測結果陽性;
(2)雙相血清H5抗體出現4倍以上升高;
(3)分離到H5N1病毒。
2.SARS檢測結果確認:
(1)SARS核酸或抗原檢測結果陽性;
(2)雙相血清SARS抗體出現4倍以上增高;
(3)分離到SARS冠狀病毒。
六、檢測結果報告
實驗室收到樣本后應立即進行檢測,并于收到標本后48小時內出具核酸和抗原抗體檢測報告,28天出具病毒分離培養結果報告。
當實驗過程中出現不可預測情況或意外事件,影響了按時出具報告時,應及時報告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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