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造林綠化實施方案
時間:2022-11-07 1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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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步伐,提高綠化覆蓋率,增加人均公共綠地面積,切實改善生態環境,根據《關于印發**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實施方案的通知》(烏政發〔20**〕1**號)和《關于印發**共建園林城市實施意見的通知》(烏綠發〔20**〕6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創建國家園林城市為目標,廣泛發動全社會力量,深入開展全民義務植樹活動,充分調動全市各族人民參與綠化建設的積極性,努力實現適齡公民“一人一株樹”的目標,提高城市綠化覆蓋率,為把我市建設成為經濟繁榮、社會穩定的現代化國際商貿城奠定良好的環境基礎。
二、組織領導
(略)
三、工作任務
(一)交通綠化。
各區(縣)、各道路建設單位對所管轄區域內未綠化的道路兩旁新植樹木,對已綠化的道路兩旁進行全面補植,更換枯死樹木,不能漏植、缺株、斷行。
(二)庭院綠化。
1.各區(縣)人民政府具體統計轄區單位樓前屋后樹木種植地點、數量,并組織落實各單位在秋季綠化中進行種植。
2.各區(縣)人民政府督促轄區內各企事業單位對本單位庭院內的空地及遺棄綠地進行種植、補植。
3.凡已辦理樹木遷移砍伐的單位,未按承諾完成綠地補償,綠地率達不到35%的,由各區(縣)人民政府負責監督其完成綠地補償。對拒不完成的,按照《**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由各區(縣)人民政府收繳其綠地補償資金代行綠地補償建設。
(三)荒山綠化。
各區(縣)秋季繼續開展荒山綠化,并對春季義務植樹未成活樹木進行更換、補植。
(四)公共綠地。
各公園、廣場、街道綠地管理單位,應加倍完成“一人一株樹”的造林綠化任務,造林綠化任務數是單位在職職工人數的兩倍。
(五)防護綠地。
繼續完善防護綠地的種植工作,對大型防護綠地,如河灘、燕爾窩風景區林地等大片綠地進行補植樹木。
(六)垂直綠地。
凡條件具備、水源充足、能進行垂直綠化的區域,要進一步提高綠化覆蓋率。
(七)屋頂綠化。
各單位在可綠化用地面積不足的情況下,對條件合適的建筑進行屋頂綠化。
(八)具體造林綠化任務數量分解。
**縣種植喬木151800株,灌木1500墩;天山區種植喬木78000株;沙依巴克區種植喬木4800株,灌木1650墩;新市區種植喬木24000株;水磨溝區種植喬木48000株;頭屯河區種植喬木12000株;東山區種植喬木52000株;達坂城區種植喬木13000株,灌木2000墩;經濟技術開發區種植喬木550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種植喬木4000株,灌木56000墩;河灘路種植喬木10000株,灌木5000墩;和平渠兩岸種植喬木2800株。
四、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20**年10月10日—10月20日)
各區(縣)、各相關單位對秋季綠化“一人一株樹”進行廣泛宣傳,全面動員。通過各種新聞媒體,積極宣傳我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的目標,宣傳提高綠化覆蓋率、增加人均公共綠地面積對改善生態環境和人居環境的積極作用,使全市各族人民能夠支持并積極投入到秋季綠化“一人一株樹”活動中。
(二)綠化實施階段:(20**年10月10日—11月15日)
對城市的綠地、空地,在具備水源的情況下均為種植場地。對有林地進行密植,對草坪地、空地進行種植,株行距根據不同樹種確定。以觀賞樹種為主,力求得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效果,充分增加綠量。凡綠地必須用喬木、灌木、宿根花卉等全方位覆蓋。各單位及轄區部隊(含武警)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區(縣)統一安排,在轄區內進行綠化。
(三)檢查驗收階段:(20**年11月16日—11月30日)
由市目標辦牽頭,市林業(園林)管理局、市綠委辦、市文明辦參加,對全市秋季綠化工作進行檢查驗收評比。
五、職責分工
(一)各區(縣)全面負責本轄區內秋季造林綠化“一人一株樹”的組織實施工作。
(二)市水務局、烏河管理處、市水務集團負責協調秋季綠化用水,根據企業單位效益情況,按照市綠委核準給予減免綠化用水費用,提高企業單位的綠化積極性。
(三)市林業(園林)管理局、市綠委辦負責秋季造林綠化“一人一株樹”的任務分解、業務指導和檢查驗收。
(四)市目標辦負責將各區(縣)及市屬相關部門20**年秋季造林綠化“一人一株樹”工作納入20**年市級目標管理,并進行考核。
(五)市文明辦負責將秋季造林綠化任務完成情況與“文明單位”的創建工作結合起來,對未完成秋季造林綠化任務的單位,取消其參加年度“文明單位”評選的資格。
(六)市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綠委辦等部門負責對有空地和遺棄綠地不綠化、不養護的單位,嚴格按照《**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規定的標準進行驗收,達不到規定標準的,不予辦理其相關建設手續。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區(縣)、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秋季造林綠化工作,以改善生態環境為己任,扎扎實實開展秋季造林綠化,全方位抓好綠化建設工作。按照“誰管轄,誰負責”的原則,各區(縣)、各部門要認真研究制定秋季造林綠化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工作重點、實施步驟和責任單位,建立起主要領導親自抓,職能部門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造林綠化體系,確保造林綠化工作任務按時、保質、保量的完成。
(二)秋季造林綠化工作要做到上下聯動、齊抓共管、共同推進。全市各行各業和各族人民群眾都要關心、支持、參與秋季造林綠化工作,市屬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及中央、自治區、軍區、兵團、武警、鐵路、民航等駐烏各單位要各司其職,協調聯動,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進秋季造林綠化工作的開展。
(三)市、區(縣)兩級財政要安排專項資金,逐年加大投入,保證造林綠化建設的需要。要進一步拓寬資金渠道,引導和廣泛吸收社會資金用于造林綠化建設。要進一步建立和健全全民義務植樹綠化費征收使用管理制度,加快造林綠化進程。要積極探索新形勢下造林綠化工作的新方式和新途徑,鼓勵和提倡由專業公司進行造林綠化,提高造林綠化工作水平。鼓勵、支持外商、企業和城鄉居民個人投資建設造林綠化項目,參與造林綠地的管理和養護。
(四)要加大宣傳力度,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大力宣傳造林綠化有關法律法規和創建國家園林城市的重要意義,提高廣大群眾對造林綠化重要性的認識和投身綠化建設的自覺性、積極性,在全社會努力營造愛綠、護綠、植綠、興綠的良好風尚,最終形成全社會參與,全民動手,綠化美化家園,共同創建國家園林城市的良好社會氛圍。要充分發揮報紙、電視等新聞媒體輿論監督的作用,對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宣傳表揚;對落后單位和個人進行批評曝光,并依法嚴肅處理。
(五)建立造林綠化長效管理機制,鞏固綠化成果。市林業(園林)局、綠委、文明辦、目標辦等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并及時進行驗收和考核,做到任務到位、責任到位、人員到位、獎罰到位,確保造林綠化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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