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效能建設公眾評議方案

時間:2022-11-10 0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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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效能建設公眾評議方案

根據《**直績效考評實施意見》,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公眾評議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通過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的群眾評議活動,認真查找和整改各級機關效能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密切黨和政府同廣大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促進州直各級機關進一步轉變觀念、轉變職能、轉變作風,促進州直發展環境的全面改善,促進“富民強州”戰略目標的實現。

評議活動堅持“人民評判”原則、科學性原則、公開公正原則。

二、組織領導

公眾評議堅持“黨委、政府統一領導、專門機構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群眾積極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具體評議工作在州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的統一組織下,由州效能辦、州統計局共同負責。

三、被評議單位(部門)分類

被評議的對象為列入州直機關效能建設績效考評的縣(市)、單位(部門),20**年為79個。主要根據工作性質、職能、同群眾接觸的方式和程度等影響評議結果的因素,將評議部門(單位)分為四大類:第一類為各縣(市)委、人民政府,霍爾果斯口岸黨委、管委會;第二類為黨群機關(含州人大、政協機關);第三類為綜合部門和其他單位;第四類為司法、行政執法機關及條管單位。行政執法機關是指行政部門中執法職能較多,管理面較廣的部門。

第一類

州直屬縣(市)委、人民政府,霍爾果斯口岸黨委、管委會。

第二類

州黨委辦公廳、人大辦公廳、政協辦公廳、紀委(監察局)機關、組織部、宣傳部、統戰部、政研室(農辦)、政法委、機關工委、黨校、科協、總工會、團委、婦聯、文聯、工商聯、編委、信訪局、殘聯、伊犁日報社。

第三類

州政府辦公廳、發展計劃委、經貿委、糧食局、民宗委、語委會、外辦、建設局、財政局、審計局、統計局、外經貿局、旅游局、民政局、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衛生局、文體局、計生委、交通局、水利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局、農機局、廣電局、科技局、經協辦、供銷社、伊寧海關、人行、氣象局。

第四類

州檢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安全局、國土資源局、環保局、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質量技術監督局、藥品監督管理局、檢驗檢疫局、煙草局。

四、參評人員及分布

(一)確定參評人員的原則:

1、參評人員要體現廣泛的代表性;

2、參評人員要比較了解和關注州直的情況;

3、被評單位的參評人數根據不同類別,確定具體人數,參評人員如身份交叉的,只以前一種身份參加評議。

(二)第一類單位參評人員及分類

1、州黨委常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協領導班子成員,州紀委常委,州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州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共54人。(A表)

2、州黨委、政府秘書長、副秘書長,州直機關各部、委、辦、局領導班子成員,共290人。(B表)

3、被評縣(市)副縣以上領導,共30人。(C表)

4、被評縣(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愛國宗教人士,共130人。(D表)

5、被評縣(市)科級干部,共500人。(E表)

6、被評縣(市)機關副科(不含副科)以下機關干部、鄉鎮、街道干部、學校教師、企業職工代表、農牧民代表及離退休干部代表,共2000人。(F表)

7、各類企業業主、工商個體戶代表,共100人。(G表)

(三)第二類、第三類、第四類單位(部門)參評人員及分類

1、州黨委常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協領導班子成員,州紀委常委,州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州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以及上述機關副廳級以上離退休干部,共130人。(A表)

2、州人大代表,州政協委員,愛國宗教人士,共130人。(B表)

3、州黨委、政府秘書長、副秘書長,州直機關各部、委、辦、局領導班子成員,共290人。(C表)

4、州級機關處(含處)以下干部職工代表及離退休干部代表,共2000人。(D表)

5、各縣(市)及霍爾果斯口岸副縣以上領導,共350人。(E表)

6、各縣(市)機關干部,鄉鎮、街道干部和城鎮居民、農牧民代表,共4000人。(F表)

7、科研院所、文教衛生體育院(校)、解放軍、武警機關等方面代表,共700人。(G表)

8、各類企業業主、工商個體戶代表,共1200人。(H表)

五、評議內容

(一)評議要素:根據“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以及機關效能建設相關要求,主要評議四個方面:

1、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

2、圍繞深化改革,轉變職能,依法行政,履行職責,加強機關效能建設。

3、堅持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保持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努力為基層和群眾服務。

4、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強化監督,健全制度,狠抓落實,樹立機關黨員干部清正廉潔的良好形象。

參評人根據這些要素,結合被評單位的職責以及《評議表》所列內容對被評單位進行綜合評價。

(二)評議表內容:分為若干項內容,每項內容分別設有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不了解四欄,由參評人在符合自己看法的選項下打“√”。

六、評議程序和方式

(一)評議采取無記名方式。定于20**年8月10開始至9月30日結束。

(二)由州效能辦、州統計局統一抽調人員,組成專門工作班子,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方法,組織好評議表的發放和回收,并通過計算機對評議數據進行統計匯總分析。

七、評議得分計算

(一)確定各被評單位有效評議表。對某個被評單位的評議如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則作為“無效評議表”:

1、未填答的;

2、未按填表說明填答的;

3、填答自相矛盾的;

4、全部填答“不了解”的。

注:被評議單位的有效評議表數=回收評議表數-對該被評議單位的無效評議表數。無效評議表不計分。

(二)為便于計分排序,將表中的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的分值分別設定為1000分、800分、500分。按參評人類型分類計算被評單位初始得分,每個被評單位分別得出各類參評人給出的初始得分(平均分)。

計分辦法:

1、某類參評人給被評單位打出的單項初始得分=該類參評人給該單位打出的(滿意總分+基本滿意總分+不滿意總分)/該類參評人有效參評表數。

2、某類參評人給被評單位打出的公眾評議得分=(某類各單項初始得分之和/總項數)×權重數。

3、被評單位公眾評議總得分=各類參評人給被評單位打出的公眾評議得分之和。

(三)根據各類參評人對被評單位了解程度的差異等情況,其評議分數在最后總得分中的比重應有所區別。在計算最后得分時,按照事先確定的各類參評人分值權重(即計分系數),對被評單位的各類初始得分分別進行加權處理。

1、對第一類單位的7類參評人的權重系數(按百分比計算)設定為:

(1)州黨委常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協領導班子成員,州紀委常委,州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州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權重為15%;

(2)州黨委、政府秘書長、副秘書長,州直機關各部、委、辦、局領導班子成員,權重為15%。

(3)被評縣(市)副縣以上領導,權重數為15%;

(4)被評縣(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愛國宗教人士,權重為12%。

(5)被評縣(市)科級干部,權重數為15%。

(6)被評縣(市)機關副科(不含副科)以下機關干部、鄉鎮、街道干部、學校教師、企業職工代表、農牧民代表及離退休干部代表,權重為15%。

(7)各類企業業主、工商個體戶代表,權重為13%。

2、對第二類、第三類、第四類單位(部門)的8類參評人的權重系數(按百分比計算)設定為:

(1)州黨委常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協領導班子成員,州紀委常委,州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州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以上機關副廳級以上離退休干部,權重占14%;

(2)州人大代表,州政協委員,愛國宗教人士,權重占13%;

(3)州黨委、政府秘書長、副秘書長、州直機關各部、委、辦、局領導班子成員,權重占14%;

(4)各縣(市)副縣以上領導,權重占14%;

(5)州直機關縣處(含縣處)以下干部職工代表及離退休干部代表,權重占13%;

(6)各縣(市)機關干部、鄉鎮干部、城市居民和農牧民代表,權重占11%;

(7)科研院所、文教衛體、解放軍、武警機關、院校等方面代表,權重占11%;

(8)各類企業業主、工商個體戶代表,權重占10%。

八、評議結果

(一)根據被評單位的最后得分,對被評單位進行排序。

(二)將評價結果報州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審議,經州黨委常委會審定后在一定范圍內公布,各被評單位的評價結果將折算計入各單位年終績效考評總分中。

九、時間安排

20**年度公眾評議自8月10日至9月30日分四個階段開展:

(一)宣傳動員階段(8月10日--8月15日)

1、印制《評議測評表》。各縣(市)、霍爾果斯口岸根據本縣(市)參加第一類單位測評人數印制第一類單位《評議測評表》(《評議測評表》可參照樣表另行印制,但測評內容不得修改),其他《評議測評表》由州效能辦統一印制。

2、由州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從相關部門抽調人員分別組成協調組和聯絡組,負責協調《評議測評表》的發放、回收和統計分析工作。

3、對參評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對評議工作進行具體部署。

4、組織新聞單位開展對州直機關工作作風建設的宣傳報道,營造健康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二)實施評議階段(8月16日一9月6日)

此階段的任務是發放和回收《評議測評表》,評議人在拿到《評議測評表》8日內,在了解被評單位工作職責,廣泛聽取多方面意見基礎上,認真填寫《評議測評表》,并將填寫好的《評議測評表》交回發放《評議測評表》的單位。

發放回收、統計和分析《評議測評表》的具體分工如下:

1、第一類單位《評議測評表》的發放、回收工作由州效能辦與各縣(市)、霍爾果斯口岸效能辦負責。統計、分析工作由州效能辦與州統計局負責。

2、第二類至第四類單位的《評議測評表》的發放、回收、統計、分析工作由以下單位負責:

(1)州直機關工委負責州直相關部門、單位《評議測評表》的發放、回收、統計和分析。

(2)各縣(市)紀委監察局負責本縣(市)范圍《評議測評表》的發放、回收、統計和分析。

此外,州黨委辦公廳負責黨委常委、副廳級以上離退休干部《評議測評表》的發放、回收、統計和分析。

州人大辦公廳負責州人大領導班子成員、副廳級以上離退休干部《評議測評表》的發放、回收、統計和分析。

州政府辦公廳負責州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副廳級以上離退休干部《評議測評表》的發放、回收、統計和分析。

州政協辦公廳負責州政協領導班子成員、副廳級以上離退休干部《評議測評表》的發放、回收、統計和分析。

州紀委辦公室負責州紀委常委、正縣級以上離退休干部《評議測評表》的發放、回收、統計和分析。

州教育工委負責州直屬高校方面代表《評議測評表》的發放、回收、統計和分析。

州衛生局負責州直醫療衛生方面代表《評議測評表》的發放、回收、統計和分析。

州文體局負責州直文藝界方面代表《評議測評表》的發放、回收、統計和分析。

州民政局負責駐地部隊、武警機關方面代表《評議測評表》的發放、回收、統計和分析。

州工商局負責州直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代表《評議測評表》的發放、回收、統計和分析。

在組織發放《評議測評表》的同時,州效能辦將在《伊犁日報》等新聞媒體征求意見《公告》,開辟專欄,面向社會廣泛征求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做好匯總整理工作。

(三)統計匯總階段(9月7日一9月22日)

在各負責《評議測評表》發放、回收部門對《評議測評表》統計和分析的基礎上,由州效能辦、州統計局組織人員,在集中、保密的條件下統一匯總評議數據。

(四)總結上報階段(9月23日一9月30日)

召開州直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會議,聽取州效能辦、州統計局關于評議活動的情況匯報。評議結果以州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的名義報州黨委、州政府。根據州黨委、州政府的意見將評議結果折算計入績效考評總分中。

(五)評議工作的領導和監督

1、州直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確保有專人負責本部門本單位在評議工作中所承擔的任務。各縣(市)效能辦要做好《評議測評表》的發放、回收、統計和分析工作,并協調有關方面的力量,保證評議工作的落實。

2、根據評議人員的分布,州效能辦將聘請州直機關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效能監督員作為評議工作監督員,參與評議活動的組織實施,并對《評議測評表》的發放、回收、統計、匯總等環節實行全過程監督,確保評議過程的公開、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