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突發公共預案

時間:2022-12-27 0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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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突發公共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防止和減少電力事故對社會的影響,保證****市電力事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提高****市電力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大面積停電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結合****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國家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國家電網公司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理暫行規定》、《甘肅省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規定,結合本市電力應急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市因電力生產事故、電力設施大范圍破壞、電力供應持續危機等引起城市安全、社會穩定以及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構成重大影響和嚴重威脅的電力突發事件。因計劃檢修導致的停電不在本預案范圍內。

1.4分類分級

電力系統突發事件根據國家電網公司和地方政府相關標準,按照事故性質、嚴重程度和可能造成的損害程度分為Ⅰ級停電事件和Ⅱ級停電事件兩個狀態等級。

1.4.1Ⅰ級停電事件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電網進入Ⅰ級停電事件狀態:

(1)因電力生產發生重特大事故,引起連鎖反應,造成區域電網大面積停電,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30%以上;

(2)因嚴重自然災害引起電力設施大范圍破壞,造成區域電網大面積停電,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40%以上,并且造成重要發電廠停電、重要輸變電設備受損,對區域電網、跨區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構成嚴重威脅;

(3)因重要發電廠、重要變電站、重要輸變電設備遭受毀滅性破壞或打擊,造成區域電網大面積停電,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20%以上,對區域電網、跨區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構成嚴重威脅。

1.4.2Ⅱ級停電事件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電網進入Ⅱ級停電事件狀態:

(1)因電力生產發生重特大事故,造成區域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10%以上,30%以下;

(2)因嚴重自然災害引起電力設施大范圍破壞,造成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20%以上,40%以下;

1.5工作原則

1.5.1預防為主。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電力安全管理,落實事故預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電力生產事故發生;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宣傳工作和行政執法力度,提高公眾保護電力設施的意識,維護電力設施安全。

1.5.2統一指揮。在市應急委員會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市電力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通過市電力生產調度機構組織開展事故處理、事故搶險、電網恢復、應急救援、維護穩定、恢復生產等各項應急工作。

1.5.3分層分區。按照分層分區、統一協調、各負其責的原則建立事故應急處理體系。按照電網結構和調度管轄范圍,制定電網事故預案,保證電網盡快恢復供電。電力用戶根據重要性程度,自備必要的電力應急措施,避免在突然停電情況下發生次生或衍生災害。

1.5.4保證重點。在電網事故處理和控制中,將保證電網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限制事故范圍進一步擴大,防止發生系統性崩潰和瓦解。在電網恢復中,優先保證重要電廠廠用電源和主干網架、重要輸變電設備恢復供電,提高整個系統恢復速度。在供電恢復中,優先考慮對重要用戶恢復供電,盡快恢復社會正常秩序。

1.6應急預案體系

****市電力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由本預案、市政府相關部門應急救援預案、****市供電公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酒鋼(集團)公司電力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組成。

2組織體系

2.1應急機構與職責

2.1.1市電力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

成立****市電力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電力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市電力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主管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酒鋼(集團)公司副總經理、市政府副秘書長、市公安局局長、市安監局局長、市經委主任、****供電公司經理擔任。成員由市委宣傳部、經委、發展與改革委、財政局、監察局、公安局、交通局、衛生局、安監局、環保局、民政局、****市電信分公司、電力企業、保險公司等單位組成。應急指揮部下設應急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經委,市經委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

2.1.2市電力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1)在市應急委員會的統一領導和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辦公室的協調下,進行****市電力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理、事故搶險、電網恢復等各項應急工作。

(2)協調市內各鎮、各有關部門、各應急指揮機構之間的關系,協調指揮電力事故社會應急救援工作。

(3)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

(4)決定實施和終止應急預案。緊急情況下,宣布進入應急狀態,具體應急指令;應急結束后,宣布解除應急狀態。

(5)負責與新聞媒體溝通,處理與媒體報導、采訪、新聞會等相關事務。

(6)負責本市電力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7)承辦市應急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2.1.3市電力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組織落實市電力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決定,協調和調動成員單位應對電力突發公共事件相關工作;

(2)組織編制(修訂)本市電力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督促有關單位制定本系統電力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3)監督檢查有關單位電力應急工作準備和執行情況;

(4)負責本市電力應急宣傳教育與培訓,組織電力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演練;

(5)收集分析工作信息,重要信息及時上報;

(6)負責本市電力隱患排查和電力應急資源的管理工作;

(7)承擔市電力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2.1.4各成員單位在應急處理中的主要職責:

(1)市經委負責重要用戶應急措施的檢查、督促、協調、落實工作,負責社會應急措施落實的綜合工作。

(2)市委宣傳部負責互聯網新聞信息的監控和引導,及時排除不良和有害信息;配合指揮部組織主要新聞媒體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做好新聞報道工作。

(3)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電力設施項目計劃安排與建設資金落實,協調應急物資的緊急供應和調運。

(4)市財政局負責應急救援與搶險、電網大面積停電后恢復等的有關經費保障。

(5)市公安局負責組織、指導地方公安機關維護社會治安、交通秩序,做好消防工作。

(6)市安監局負責協調有關事故應急工作,并監督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事故調查,提出事故處理意見。

(7)市交通局負責保障搶險救援、必要生活資料等物資的公路運輸工作。

(8)市環保局負責事故現場環境的監測工作,負責事故現場污染程度、危害范圍的判定,提出污染源處置和污染區域防護措施的建議。

(9)市衛生局負責組織醫療衛生救援,迅速展開對受傷人員的現場急救、傷情診斷和治療。

(10)市民政局負責救災物資的征集、調動、分配、處置等工作。

(11)市監察局負責檢查和督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落實情況,對失職、瀆職行為予以查處。

(12)****市電信分公司負責組織各電信運營企業通過自有設施保障重點部門、重點企業通信渠道暢通,協調組織通信系統的處置、恢復工作。

2.2電力企業、重要用戶職責:

2.2.1電力企業職責

有關電網企業、發電企業成立電力事故(大面積停電等)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企業的電力事故搶險和應急處理工作。

2.2.2重要用戶職責

負責本單位事故搶險和應急處理。

3應急響應

3.1事件報告

(1)電力事故發生后,電力企業立即將有關情況報市電力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并按國家規定報告上級電網企業應急領導機構。

(2)接到電力企業電力事故報告后,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報告應急指揮部,并通知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

(3)發生停電事件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應立即召開緊急會議,就有關重大問題作出決策和部署,宣布啟動應急預案,并向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辦公室匯報事故有關情況。

(4)發生停電時,電力企業應結合我市電網、電源的實際情況對具體問題進行具體分析,及時向市電力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報告并提出處置意見。

3.2事件通告

(1)電力事故發生后,由市電力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會同新聞管理部門,及時向有關部門(單位)通報事件影響范圍、發展過程、搶險進度、預計恢復時間等內容,使有關部門(單位)和公眾客觀的認識和了解停電情況。應急結束后,及時向有關部門(單位)和公眾通報信息。

(2)發生可能產生國際影響的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應及時報省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3)在大面積停電期間,要加強信息和輿論宣傳工作,政府部門應積極組織力量,發動群眾,堅決打擊造謠惑眾、哄抬物價、偷盜搶劫等各種違法違紀行為,減少公眾恐慌情緒,維護社會穩定。

3.3應急處置

3.3.1電網與供電恢復

發生停電事件后,電力企業要盡快恢復電網運行和電力供應。

(1)在電網恢復過程中,電力企業生產調度在上級的指揮下,立即啟動事故處理預案,盡快恢復電網的正常供電。優先恢復重點地區、重要用戶的電力供應。

重要電力用戶是指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電力用戶:中斷供電將造成人身傷亡者;中斷供電將造成環境嚴重污染者;中斷供電將造成重要設備損壞,連續生產過程長期不能恢復者;中斷供電將在政治上造成重大影響者。具備上述條件的用戶,應與電網企業在供用電合同中明確“重要電力用戶”的性質并約定有關事項,申請設置保安備用電源。

(2)在供電恢復過程中,各電力用戶嚴格按照電網調度分時分步地恢復用電。

3.3.2社會應急

各級機構、有關部門、各類電力用戶在制定各自級別總體或專業應急預案時,必須針對電網停電事件制定相應的預防和應急處置措施。停電事件發生后,各有關部門、各類電力用戶要按職責分工立即行動,組織開展社會停電應急救援與處置工作。

(1)對停電后易造成重大政治影響、重大生命財產損失的黨政機關、軍隊、鐵路、火車站、礦井、醫院、金融、通訊中心、新聞媒體、體育場、高層建筑、化工、鋼鐵等電力用戶,按照有關技術要求迅速啟動應急電源,避免造成更大影響和損失。

(2)火車站、商場、影劇院、體育場等各類人員聚集場所的電力用戶,停電后應迅速啟動應急照明,組織人員有組織、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確保所有人員人身安全。

(3)公安、武警等部門要加強停電地區關系國計民生、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點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加強社會巡邏防范工作,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4)消防部門做好各項滅火救援應急準備工作,及時撲滅停電期間發生的各類火災。

(5)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組織力量,加強停電地區道路交通指揮和疏導,緩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現交通混亂,保障各項應急工作的正常運行。

(6)物資供應部門要迅速組織有關應急物資的加工、生產、運輸和銷售,保證居民在停電期間的基本生活資料供給。

(7)停電區域各類電力用戶要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有效防止各種次生災害的發生。

3.4應急結束

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經電力應急指揮部研究決定,宣布解除電力應急狀態:

(1)停電負荷恢復80%以上,市中心負荷恢復90%以上;

(2)無其他對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和正常電力供應存在重大影響或嚴重威脅的事件。

4后期處置

4.1事故調查

發生突發性電力事件后,有關部門和單位應配合上級調查組開展工作。事故調查處理應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客觀、公正、準確、及時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4.2改進措施

突發事件發生之后,電力企業、有關電力用戶應及時組織生產、運行、科研等部門聯合攻關,分析事故發展過程,吸取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進一步完善和改進應急預案。

5保障措施

5.1技術保障

全面加強技術支持部門的應急基礎保障工作。電力管理部門應聘請電力生產、管理、科研等各方面專家,組成大面積停電處置專家咨詢小組,對應急處置進行技術咨詢和決策支持。電力企業應認真分析和研究電網大面積停電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和損失,增加技術投入,研究學習國際先進經驗,不斷完善電網大面積停電應急技術保障體系。

5.2裝備保障

各有關部門以及電力企業在積極利用現有裝備的基礎上,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裝備數據庫和調用制度,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各應急指揮機構應掌握各專業的應急救援裝備的儲備情況,并保證救援裝備始終處在隨時可正常使用的狀態。

5.3人員保障

加強電力企業的電力調度、運行值班、搶修維護、生產管理、事故救援隊伍建設,通過日常技能培訓和模擬演練等手段提高各類人員的業務素質、技術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

各有關部門、各電力用戶應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各類有關人員的業務素質、技術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

5.4預防保障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有效防止重特大電力生產事故發生。加強電力安全管理,落實事故預防和隱患控制排查措施;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宣傳工作和行政執法力度,提高公眾保護電力設施的意識。

6監督管理

6.1預案演練

各應急指揮機構、各電力企業、各電力用戶應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企業的應急救援演習。市電力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要適時協調組織聯合應急演習,加強和完善各機構、部門、企業之間的協調配合。

6.2宣傳和培訓

各相關部門要加強電力生產、電網運行和電力安全知識的科普宣傳和教育,采用各種通俗易懂方式普及停電后的正確處理方法和應對辦法,提高公眾應對停電的能力。

6.3責任與獎懲

電力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對電力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有瀆職、失職行為的,要依法對責任人進行處分。在電力事故應急搶險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7附則

7.1本預案由****市經委負責解釋。

7.2本預案自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