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城鎮低收入家庭摸底調查方案
時間:2022-06-04 09: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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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積極推進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見》文件精神,切實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根據省政府《關于做好擴大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圍摸底調查工作的通知》,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在我縣范圍內開展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狀況摸底調查工作?,F就我縣低收入家庭住房狀況摸底調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要求,把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作為維護群眾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建立健全廉租住房保障制度,逐步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二、目標任務
通過對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摸底調查,全面了解和掌握縣城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情況,為制定廉租住房相關政策提供依據。
三、組織領導
為保證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狀況摸底調查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由分管副縣長為組長、縣政府辦、民政局、財政局、發改委、監察局、公安局、統計局、房管局、工商局、人勞局、民和鎮政府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縣城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摸底調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房管局(以下簡稱“縣房調辦”),其工作人員以縣經房辦人員為主,另從民政、統計部門各抽調2名業務骨干組成。其他成員單位應指定一名聯絡員,協助開展工作。
各相關職能部門和民和鎮、各居委會(社區)要高度重視此次摸底調查工作,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明確責任,狠抓落實。
四、摸底調查時間
我縣城鎮低收入住房家庭住房狀況摸底調查工作擬于9月1日開始,至10月26日結束,為期兩個月左右(10月28日前上報市房調辦)。
五、摸底調查對象
此次縣城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摸底調查的對象為縣民和鎮居民,所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足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足20*年我縣城鎮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00元(含1*00元)的家庭。
申報家庭以夫妻雙方及其未婚子女為單位,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的未婚子女可隨父母一同申報,也可單獨申報。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20*年8月31日。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須在20*年12月31日前有本縣城鎮常住戶口。
離異家庭子女按離婚協議或法院調解書或判決書,隨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申報。
六、調查內容
摸底調查按家庭收入分為8個檔次,分別為人均可支配收入系數0.3、0.4、0.5、0.6、0.7、0.8、0.9、1.0以下,相應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分為7個檔次,分別為無房戶、人均住房建設面積5平方米、6平方米、7平方米、8平方米、9平方米、10平方米以下進行。在調查的基礎上,統計匯總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年縣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小于1的系數以下,以及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0平方米以下各檔次調查對象的數量。
民和鎮、各社區要認真收集、整理、分析摸底調查的各種資料,建立和完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檔案,作為廉租住房保障統計工作的基礎資料,并根據情況變化加以補充完善,實行動態管理。
七、摸底調查方式
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摸底調查,按照社區(居委會)、民和鎮、縣房管局三級審核、三榜公示的原則,采取鄰里訪問、入戶調查、群眾座談、查檔取證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進行。通過上述方式,對轄區內的所有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數量、收入和住房現狀以及實際生活水平進行調查。參與調查的人員以及社區、民和鎮主要負責人要在調查材料上署名并簽署意見,以示對其真實性負責。
八、摸底調查程序
(一)通過電視臺、民和鎮、社區張貼等方式摸底調查公告。
(二)屬摸底調查范圍的家庭到居住地社區填表申報。
申報所需材料:
1、《*縣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摸底調查表》。
2、收入證明:有工作單位的,由其工作單位提供收入證明;失業人員提交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享受失業保障的證明;低保人員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證明;自由職業人員由本人提供收入情況的說明;在外地工作的人員提供所在單位的收入證明;經營戶提供收入、納稅證明。
3、房屋(住宅和非住宅)情況證明:家庭成員名下的私有房屋、私有農房、租住公房(含廉租住房);以及已簽定交易合同未辦理產權證的房屋(含商品房、二手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集資房)或其他形式擁有的自有住房均須提供證明。20*年8月31日以后,因離婚、繼承、出售、贈與以及履行債權等原因,將家庭或個人住房所有權或使用權轉移給他人的,均需計算原住房面積。
居住地系非戶籍地的家庭需戶籍所在地社區出具在戶籍地住房情況的證明。
4、家庭成員戶籍證明和身份證明。
5、婚姻證明。
(三)社區對申報家庭情況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調查核實后張榜公示5天,申報情況屬實、無異議的,將申報材料報民和鎮政府。
(四)民和鎮政府組織人員對社區報送材料在10個工作日內再次調查核實并將通過審核。張榜公示5天后,無異議的報縣房管局。
(五)縣房管局匯總后,縣房調辦在15個工作日內重點對申報家庭住房情況進行核查,對申報屬實的家庭經縣委、縣政府、電視臺、縣主要人群聚集地公示5天無意義后,將通過審核的申報家庭相關信息錄入摸底調查系統軟件中,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電子和紙質檔案。
九、工作職責
(一)縣房調辦負責政策指導和服務,并對此次摸底調查情況及相關資料進行全面匯總分析和上報,全面掌握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住房狀況和住房需求等情況。同時建立廉租住房需求檔案和保障對象檔案。
(二)民和鎮、居委會(社區)在縣房調辦的指導下,負責組織對本轄區內的低保家庭及低收入家庭住房情況進行入戶調查,并對各種調查資料進行逐一審核、匯總上報。
調查人員要認真對被調查對象的戶籍資料和房屋產權證、租賃證及相關證明材料進行查驗,并按要求如實填寫《*縣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摸底調查表》和《*縣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成員收入及住房情況調查函》。(并在提供的復印件中蓋上與原件相符的公章)
十、經費保障
縣財政部門要安排一定的經費專項用于摸底調查工作,并切實做到專款專用,確保摸底調查工作按時按質按量完成。
十一、工作要求
(一)縣房管局根據摸底調查要求編制管理軟件,建立摸底調查家庭數據庫。
(二)民和鎮要按照縣房調辦的要求,積極、主動地開展摸底調查工作,并加強對摸底調查工作的督導,對調查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要及時協調解決。
(三)各相關職能部門特別是房管、統計、民政等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既各司其職,又相互協調,共同做好摸底調查工作。
(四)參與縣城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摸底調查的人員要以高度責任感積極主動、盡職盡責、盡心盡力地做好摸底調查工作,嚴格把好登記關,認真勘查低收入家庭住房現狀,嚴格審核產權、租賃等相關資料。調查時要嚴謹、精細,確保調查數據真實、完整、準確。
(五)民和鎮、各居委會(社區)要嚴格把好審核關,對調查表和各類調查資料要逐一審核,嚴格把關,發現問題要及時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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