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原創:檢察機關服務經濟工作方案
時間:2022-06-12 1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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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緊緊圍繞服務經濟工作這個中心,忠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在維護社會穩定、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加強訴訟監督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因此檢查機關對檢察工作的職責和目標要有進一步的明確,對檢察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要有進一步的增強,努力做好排頭兵。
一、努力推動檢察工作的科學發展,成為社會主義檢察事業科學發展的排頭兵
首先,在全面發展方面,要以三大訴訟法修改為契機,著力思考和謀劃在堅持檢察業務中心、突出檢察工作重點、加強職務犯罪偵查、強化審查批捕審查起訴職能的同時,合理配置檢察人力物力資源,著眼于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執法、司法不公問題,強化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刑事審判監督、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監督、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監督工作,完善訴訟法律監督權的合理配置、拓寬監督渠道、建立健全同行政執法相銜接的機制,增強監督活力和實效,形成科學合理的檢察工作格局,推動檢察工作全面發展。
其次,在協調發展方面,要針對制約檢察工作協調發展的體制性機制性障礙,在總結檢察體制機制35項重點改革工作成效與經驗的基礎上,著力思考和謀劃從實際出發,大力推進檢察工作一體化、法律監督調查、促進公正規范文明執法長效、執法辦案科學考評和績效管理、執法辦案監督制約等機制創新,為檢察工作協調發展提供強大動力。
其三,在可持續發展的物質保障方面,要針對檢務保障“三個突出矛盾”,著力思考和謀劃按照統籌兼顧的根本方法,疏通渠道、創新機制,從工作指導、人財物配備、機制建設等方面加強基層檢察機關和檢察隊伍建設,解決好編制緊缺、經費不足、技術裝備水平不高、司法考試門檻高、人才流失等問題,提高檢務保障水平。
二、扎實開展檢查工作,成為圍繞中心、服務大局、開展檢察工作的排頭兵
發展社會經濟是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內在要求,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關鍵,是強國富民的根本。作為履行國家法律監督職能的檢察機關,應該圍繞經濟中心,服務發展大局,充分履職,努力實現檢察工作和區域經濟的共同發展。
一是轉變傳統執法觀念,樹立大局意識。當前檢察機關必須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工作,努力為大局發展營造穩定和諧的法制環境和發展環境。
二是深入開展反腐敗斗爭,凈化社會空氣。
檢察機關應以“十六字方針”為指導,堅持懲防結合,多措并舉。一方面要毫不手軟地懲治各種職務犯罪,為大局排污清障,凈化社會空氣,純潔經濟環境。另一方面要堅持結合辦案,積極做好職務犯罪預防工作,促進源頭治理。
三是堅持嚴打不動搖,提供法制保障。首先嚴厲打擊破壞經濟發展環境的各類刑事犯罪活動,對破害投資環境,攪亂正常生產、經營,侵害投資人及企業家人身財產安全的刑事犯罪活動和擾亂重大項目、重點工程建設的犯罪案件,依法從重從快從嚴打擊。其次,嚴厲打擊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維護良好的市場經濟秩序。第三嚴厲打擊危害社會治安環境的嚴重、暴力、多發性侵財犯罪以及黑社會性質的團伙犯罪,維護社會的穩定。
四是服務與打擊并舉,優化發展環境
在始終把打擊作為檢察機關為經濟建設最重要、最直接的服務來抓的同時,還應努力探索保護和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的新路子,充分發揮檢察機關所具有的保護和服務功能,堅持打擊與服務齊抓并舉。
三、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成為實踐檢察工作主題的排頭兵
當前,檢察院要緊緊圍繞“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工作主題,結合各地檢察工作實際,堅持“以人為本,人文關懷”、強化法律監督和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的執法工作理念,不斷加強和改進法律監督工作,爭當實踐檢察工作主題的排頭兵。
(一)著力“三個繼續推進”,提高法律監督能力。一是繼續推進主訴(主辦)檢察官辦案責任制改革。通過責權的統一,合理配置和充分行使檢察權,提高案件質量和訴訟效率。二是繼續推進崗位目標責任制管理。從“一崗三責”入手,對各項檢察工作進行定性定量,完善量化考評體系,制定出各部門崗位的崗位目標和考核標準,作為衡量各部門(科室)干警工作質量和效率的基本尺度,提高工作效能,建設勤政型機關。三是繼續推進規范化建設,努力推動業務、隊伍、信息化“三位一體”檢察管理機制的建立,提高機關管理水平。
(二)夯實“三個建設”,為履行職責提供堅實保障。一是堅持抓好領導班子建設。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思想政治工作責任制的要求,以班子建設帶動隊伍建設。二是堅持抓好檢察隊伍建設,為檢察工作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智力支持。三是完善檢務保障建設,加快科技強檢步伐和信息化建設,為檢察機關全面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提供經費、科技保障。
四、抓好基層檢察院建設,成為基層檢察院建設的排頭兵
基層檢察工作是檢察機關持續發展的基礎,其工作水平最直接地反應出檢察機關的工作水平,其形象直接影響了檢察機關的整體形象。因此,我們要加強基層院建設,促進基層檢察工作的健康穩定發展。
(一)要不斷深化基層檢察院建設重要性認識
基層檢察院建設是檢察機關全部工作的基礎,事關整個檢察事業的全局。可以說,基層檢察院建設強,則整個檢察工作強;基層檢察院建設興,則整個檢察事業興。要站在檢察事業科學發展的戰略高度,深化基層檢察院建設重要性的認識,具有十分重要意義。
(二)要充分發揮市級檢察院一線指揮部作用。
市級檢察院是基層檢察院建設指揮“中樞”,又是基層檢察院聯系上級院的“紐帶”,擔負著承上啟下的作用,其地位至關重要。要進一步落實好包院幫扶、對口業務指導、示范院引領等一系列措施和制度,切實幫助解決基層檢察院在隊伍建設、業務建設和執法保障中遇到的困難和實際問題,積極探索領導指揮基層檢察院建設的新途徑和有效辦法。
(三)要進一步調動基層檢察院自身的主觀能動性。內因是變化根據,外因是變化的條件,基層檢察院建設發展的根本在于其本身努力。要深入貫徹落實好高檢院、省院有關加強基層院建設的文件精神,特別是要深刻理解領會國家森檢察長在今年全省檢察長會議上提出的“六個深化”、“六個創新”工作思路對基層院建設發展的重要指導意義,以奮發有為的態度、銳意進取的精神、扎實有效地工作、堅持不懈地努力,從而達到“六個提升”的要求,更好地服務科學發展和促進自身科學發展。
五、提高辦理案件質量,成為辦案質量的排頭兵
1、提高辦理案件質量的根本是提高辦案人員的素質
要堅持以人為本,樹立科學的人才觀,把提高偵查人員政治、業務素質擺到重要位置,培養和造就一大批職務犯罪偵查專家,包括秘密調查專家、審訊專家、偵查謀略專家、偵查技術專家,使他們盡快成長起來,發揮骨于帶頭作用。要激勵偵查人員刻苦鉆研偵查業務,營造業務尖子創新工作的氛圍,創造有利于業務尖子脫穎而出的機制。重視偵查經驗的總結交流,取長補短,不斷提高執法水平。
2、加強內部監督機制的建立
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性質決定其本身應該通過加強行業自律實現對外監督的公正性和權威性,這就使得檢察機關加強內部監督制約十分必要。盡管檢察隊伍主流是好的,但個別檢察官或者因業務素質不高而導致辦案質量不高,或者因思想品質低劣而違法違紀辦案,妨礙了司法公正的實現。因此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內部監督,切實提高案件質量,就必須構建案件質量保障體系,形成規范、長效的案件質量監督機制,使之成為一個與其他作為監督對象的業務部門相分離,相對超脫的監督檢察工作機構。通過規章制度賦予其相應監督職權,獨立按規定程序進行監督。
3、規范化的辦案流程管理
一是強化領導審批手續。領導不審批,不準辦案。二是要加強對偵查行為的監督。要充分發揮民主監督、社會監督的作用,有效的監督辦案人員的工作和紀律作風。三是要加強制度制約。要建立案件質量責任追究制及違法或不文明辦案行為懲戒機制,促進辦案人員文明執法、規范執法行為。
4、加強辦案經費保障,提高檢察機關辦案部門裝備的科技含量。
六、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成為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排頭兵
首先,立檢為公,執法為民,執法觀念要上升到新境界。必須深入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先進性,增強大局意識,牢固樹立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執法觀念。必須堅持與時俱進,樹立與現代法治思想相適應的執法理念,真正確立公正、公開、公平、統一、廉潔、文明等司法理念,并結合新時期檢察工作的客觀規律,從有利于在黨的領導下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有利于深化監督、公正執法,有利于提高檢察隊伍整體素質和執法水平出發,與時俱進,創新發展。
其次,立檢為公,執法為民,執法方式要有新突破。正確認識和行使檢察權。檢察機關的權力來自于人民,行使檢察權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必須切實解決“為誰執法,為誰服務”這一根本問題,以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真正做到心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大力推進檢察改革,要進一步完善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逐步建立符合司法規律的審查逮捕和公訴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職務犯罪偵查工作機制,加強偵查指揮中心建設,落實案件質量評價標準,推進以查辦重大疑難案件工作機制的改革;不斷完善“首辦責任制”、閱卷審查、案件回訪和錯案責任追究等制度,建立案件質量保障長效機制;要從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最突出的問題人手,從制約司法公正的環節人手,深人調查,積極研究,不斷推進檢察改革。把辦案質量作為檢察工作的生命線。
總之,檢察機關把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實踐,增強憂患意識,服務工作大局,堅持執法為民,堅持工作主題,為我國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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