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醫療質量活動實施方案

時間:2022-10-19 02: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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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醫療質量活動實施方案

各縣(自治縣)、區衛生局,市直各醫療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病歷書寫行為,提高病歷書寫質量,提升醫務人員業務素質,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根據衛生部和省衛生廳《關于開展病歷書寫質量評比活動實施方案》,結合“崗位大練兵、技術大比武”活動,市衛生局決定在全市開展病歷書寫質量評比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評范圍

市直各醫院,各縣區縣醫院、中醫院、婦幼保健院,鄉鎮衛生院。

二、病歷選擇

1、出院病歷。抽取2008年7月-2009年6月的出院病歷。縣級以上醫院隨機從所有臨床專業科室抽取每月出院病歷各1份,鄉鎮衛生院隨機抽取內、外、婦科出院病歷各4份。

2、運行病歷。縣級以上醫院隨機從每個臨床專業科室抽取1份運行病歷。鄉鎮衛生院隨機抽取內、外、婦科運行病歷各4份。

3、死亡病例。抽取2008年7月-2009年6月的死亡病例。縣級以上醫院隨機抽取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死亡病例各2份。

三、評審組織

市、縣(區)衛生局均要成立病歷書寫質量評比專家評審組。市級專家評審組負責對二級以上醫院的病歷評審,縣級專家組負責對轄區內鄉鎮衛生院和其他縣級醫院的病歷評審。

四、活動安排

(一)自評階段(2009年7月25日~8月15日)。各縣區衛生局按照《病歷書寫基本規范(試行)》、《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和《河北省醫療機構住院病歷書寫規范細則》等有關要求,組織轄區醫院和鄉鎮衛生院進行自評;市直醫療機構按照以上要求開展自評工作。各縣區衛生局和市直醫療機構要將自評情況形成文字材料(分別統計甲級、乙級及丙級病歷率)報市局醫政科。

(二)評比階段(2009年8月16日~8月31日)。在各縣區和市直各醫療機構自評的基礎上,市衛生局組織專家對全市二級以上醫院進行復評,縣區衛生局對鄉鎮衛生院和其他縣級醫院進行復評。市衛生局根據評比結果,對病歷書寫質量優秀的醫院進行表彰,并推薦排位前2名的醫院參加全省評選活動。

五、活動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病歷質量管理是保障醫療質量和患者安全的基礎工作之一。開展病歷質量評比活動對于提高醫療質量,強化醫療機構內涵建設,構建和諧醫患關系具有重要意義。各縣區衛生局和市直醫療機構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周密組織,認真開展病歷質量評比活動。

(二)以評促建,務求實效。各縣區衛生局和市直各醫療單位要以病歷質量評比活動為抓手,將其作為“醫療質量萬里行”活動的具體措施,要與日常醫療工作密切結合,充分調動廣大醫務人員的積極性,統籌安排,注重實效,以評促建,規范臨床病歷書寫行為,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三)認真總結,持續改進。各醫療機構要在組織實施病歷質量評比活動的基礎上,認真總結經驗,針對存在問題和薄弱環節,及時改進,逐步完善病歷質量管理制度,建立病歷質量管理長效機制,促進醫療質量持續改進,切實提高臨床醫療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