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工作方案

時間:2022-11-19 02: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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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工作的相關精神和要求,建立健全優撫醫療保障制度,真正解決優撫對象“醫療難”問題,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目標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和踐行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優撫醫療保障工作的安排部署,構建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與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與經濟社會改革發展相協調、與優撫工作優良傳統相傳承的新型醫療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中央財政補貼、政府實施補助、衛生醫療優惠、社會力量參與、個人適度承擔“五位一體”的優撫對象醫療保障模式,從根本上解決制約優撫醫療保障工作的瓶頸問題,使優撫群體享受優質高效的醫療衛生服務,確保建國60周年前全區普遍建立新型優撫醫療保障制度目標的實現。

二、組織領導

成立*區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民政局,劉崇厚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根據工作需要從相關部門抽調。

領導小組各部門職責如下:

區民政局職責:負責建立健全優撫對象醫療保障體系;負責審核、認定優撫對象身份;負責將優撫對象納入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并實現全員履蓋;負責辦理無力參保和無工作單位的其他優撫對象醫療保險手續;編制年度優撫醫療保障補助資金預算并報財政部門審核;配合衛生醫療部門健全完善“一站式”即時結算報銷制度;確保優撫醫療保障資金專款專用和安全管理。

區財政局職責:負責把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資金納入財政預算;負責次年3月底前安排下撥優撫醫療保障補助資金;負責及時核撥優撫醫療保障資金;負責與相關部門加強資金管理和監督檢查。

區人勞局職責:負責將優撫對象納入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負責做好參保優撫對象的醫療保險服務管理工作;按規定保障優撫對象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及時向相關部門提供已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優撫保障等有關情況。

區衛生局職責:負責建立區、鎮鄉(街道)、村(社區)三級優撫定點醫院和醫療服務網點;負責建立和實行優撫對象醫療住院“一站式”即時結算報銷制度;負責組織醫務人員對優撫醫療保障政策進行相關業務培訓;組織醫療機構為優撫對象提供優質醫療服務;加強醫療機構服務質量和醫療安全的監督管理;適時組織對重點優撫對象進行巡回體檢就診;組織醫療機構制定和落實優惠減免服務措施;定期與民政部門提供和結算優撫對象就醫經費。

三、實施范圍

對具有本區城鄉戶籍、且在本區行政區域內領取定期撫恤金或者定期定量補助的退現役的殘疾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在鄉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參核)退役人員等重點優撫對象在生病住院后經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相關規定報銷后,由個人負擔并符合醫療保險藥品、診療項目、服務設施標準范圍的,給予相應補助;對除在職殘疾軍人外的其他重點優撫對象實行門診補助。

四、工作實施步驟

全區優撫醫療保障試點工作已于2月25日開始,7月底前將全部結束,按照安排部署、調查摸底、組織實施、總結上報四個階段進行。

(一)安排部署階段(2月25日至6月10日):制定下發《*區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實施辦法(試行)》和《*區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工作試點方案》;成立*區優撫醫療保障組織機構并明確相關職能部門職責;組織學習領會中央、省、市出臺的一系列優撫醫療保障文件精神和政策規定;區財政下拔試點經費并到位;擬制和準備試點工作各類文件、卡冊等資料;6月上旬召開試點動員會議并安排部署試點工作。

(二)調查摸底階段(6月10日至6月18日):扎實做好調查摸底和宣傳動員各項資料準備;組織力量深入各鎮鄉(街道)摸清優撫對象底數;深入優撫對象家中摸清優撫對象經濟收入、醫療狀況和保障需求;根據實際建立健全優撫對象醫療保障等各項制度;組織對優撫對象調查摸底數據匯總;完善和規范優撫對象醫療保障數據庫建設;對區、鎮鄉(街道)、村(社區)醫療服務質量和醫療設施進行調查;做好確立優撫定點醫院和醫療服務網點的前期籌備工作。

(三)組織實施階段(6月18日至6月30日):(1)建立“以中央補貼為支撐,以政府補助為重點,以社會醫療保險平臺為依托,以醫療衛生優惠減免為補充,以個人適度承擔為前提”的新型醫療保障制度。(2)以社會醫療保險平臺為依托,按屬地原則將優撫對象全部納入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及新農合醫療保險,參保參合率達100%,實現“全員履蓋”。(3)認真區別優撫對象的身份和屬別,召開會議研究界定(確定)納入體系類型,并明確參保參合費用、門診定額補助、住院費分屬別補助、大病特別補助標準。(4)合理確定政府醫療補助標準及醫療部門優惠標準,確保一至六級殘疾軍人基本醫療費用保障達90%以上,其它優撫對象醫療費用保障達70%以上。(5)依靠行政調控、部門行業支持、通過簽定合同,設立區、鎮鄉(街道)、村(社區)定點醫院和醫療服務網點,協商衛生行政部門研究制定就醫看病優惠減免辦法。(6)認真學習和借鑒外地“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方式,使優撫對象參保的報銷補償、衛生醫療機構的優惠減免、政府的醫療補助及個人自付部份“四項服務”同時進行、同步落實、即時結算。(7)建立醫療保障結算網絡系統,購置相關辦公設備,為開展優撫對象醫療保險工作提供技術支持。(8)加強對定點醫院和醫療網點人員及“一站式”即時結算的業務培訓,使相關工作人員熟悉上級政策規定、優撫對象管理系統(管理部門)、優撫對象醫療費報銷補助程序(定點醫院)、優惠減免程序,為優撫對象提供醫療便利服務。(9)嚴格按照民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民發〔2008〕152號)要求,研究建立本級優撫醫療資金籌措機制和自然增長機制;制定優撫醫療保障資金監管措施,嚴肅查處截留、挪用及弄虛作假行為。(10)針對開展優撫醫療保障主要工作查缺補漏,按時保質完成試點任務;以優撫醫保“全員履蓋”,“一站式”即時結算為重點,制定符合本級實際的醫保補助補償標準和制度;針對優撫醫療保障工作的創新發展,制定解決制約優撫醫療保障瓶頸問題的辦法和措施。

(四)總結上報階段(7月1日至7月30日):召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組織討論開展優撫醫保工作的經驗及存在問題;組織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及業務人員,對各定點醫院“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工作進行驗收;組織工作組深入優撫對象家中,及時發放醫保卡冊及有關資料;加快優撫對象管理系統建設,實現優撫對象數據庫上下銜接統一;修訂完善優撫醫療保障各項制度,達到印制規范和上墻懸掛;認真撰寫有經驗有特點有創新的工作總結上報;對試點工作全部資料分類進行匯總并編印成冊,作好上級部門檢查和外單位參觀學習的各項準備。通過試點和扎實工作,達到試點有經驗、工作有創新、學習有資料、參觀有樣版。

六、工作要求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關于“市在2009年3月底、縣(特區、區)在2009年9月底前出臺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實施辦法(試點)及試點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推動全區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工作全面展開,區直各相關部門、各鎮鄉(街道)要進一步強化思想認識,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一)強化思想認識。中央、省、市明確要求“在建國60周年前,要結合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開展,在全國上下普遍建立起新型優撫醫療保障制度”。對此,各級各部門一定要按照這一要求,進一步從踐行科學發展觀,落實以人為本上深化認識;從認清優撫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服務國防和軍隊建設上深化認識;從適應社會醫療制度改革,提高保障待遇上深化認識;從解決優撫醫療瓶頸難題,推進工作創新上深化認識。要健全和落實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加大對優撫醫保工作進展情況督導檢查,督促各部門按時限、高標準完成試點任務,確保建國60周年前全區普遍建立起新型優撫醫療保障制度目標的實現。

(二)細化配套政策。各級各部門要堅持在落實措施上下功夫,在改革創新上做文章,在排憂解難上盡責任。一是堅持優撫對象“全員履蓋”。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認真區別優撫對象身份及屬別,嚴格界定納入體系類型,將優撫對象全部納入社會醫療保障體系。二是合理確定優撫對象醫療補助標準。按政策規定報銷補償、優惠減免、個人自負部分后,一至六級殘疾軍人由政府全額承擔;七至十級殘疾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在鄉老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按30%的比例補助;參戰退役人員按10%的比例補助。三是積極爭取優撫醫療優惠減免。要加強宣傳引導,自覺奉獻愛心,服務社會、服務軍隊。協商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研究制定優撫對象就醫優惠減免辦法,選擇和落實定點醫療機構。四是創新管理服務模式。要加強定點醫療機構建設,達到“小病不出村、就近就地住院、大病及時轉院”的要求。要學習和探索“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方式,避免“住院兩三天、報銷跑半年”現象發生。

(三)強化工作措施。為確保優撫醫療保障工作順利推進,各級各有關部門務必要按照各自職責,采取有力措施,確保把此項工作抓緊抓好抓實。一是民政部門要把此項任務作為今年三季度以前的重點工作來抓,于9月底前完成。二是要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在各級政府的領導下,推進優撫醫保工作進程。三是要抓好部門協調配合。民政部門要積極幫助優撫對象參保參合,提出資金籌措意見報政府研究。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財政、衛生等部門要按各自職能認真履行職責,形成推進優撫醫保工作的強大合力。四是要加強對優撫醫療保障工作的督導檢查,按試點階段工作開展情況,及時撰寫出工作簡報,及時總結上報好的經驗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