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暢通工程方案
時間:2022-11-27 0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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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推進我縣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暢通工程建設,優化城市交通結構,提升道路通行效能,建立城市交通安全管理長效機制,按照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暢通工程的意見》(公交管〔2008〕198號)和省公安廳、建設廳聯合下發的《云南省推進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暢通工程的實施意見》(云公交〔2008〕259號)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政府領導,部門協作,社會聯動,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原則,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為中心,以降事故、保安全、保暢通為總體目標,以服務改革開放,服務經濟建設,服務廣大人民群眾為出發點,以“和諧交通、綠色交通、文明出行”為主題,進一步挖掘城市道路利用潛力和管理潛力,加強省道交通管理科技建設,改善城市道路基礎設施,加強交通安全宣傳,以暢通工程的實施推動全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全面、持續、均衡發展,不斷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為全縣社會經濟發展提供安全、暢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領導機構
為確保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暢通工程的順利實施,縣人民政府成立由副縣長馬貴迎任組長,縣政府辦副主任王云海、縣建設局局長沈建波、縣公安局副局長、交警大隊大隊長王韜任副組長,縣交通局、規劃局、城管局、文明辦主要領導為成員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暢通工程指導協調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由王韜兼任辦公室主任,縣建設局分管副局長任副主任,具體負責交通管理暢通工程日常工作。領導小組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會議,聽取工作進展情況匯報,集中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安排部署工作任務。
三、工作目標
針對我縣交通管理的突出問題,找準新的起點和著力點,制定嚴謹務實的工作目標,有計劃、有步驟地推動我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交通管理部門參與城市交通規劃、建設,應用先進的科技手段,解決我縣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群眾關心的熱點和難點問題,使我縣城市交通秩序、交通環境明顯改善,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交通參與者意識明顯增強,全面帶動我縣交通管理水平提高,在去年達到全國二等管理水平的基礎上,2009年底力爭達到國家優秀管理水平。
四、工作重點
(一)建立健全全縣城市交通綜合協調機構,切實加強交通建設管理規劃及對策研究。
1.按照“政府領導、部門協作、社會聯動、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總體要求,由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際聯席會議的牽頭,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與安監、交通、建設、規劃等職能部門協作合作機制,定期對道路擁堵狀況、產生原因及車流量、車型構成等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對下一階段道路交通情況進行預測,通過新聞媒體廣泛向社會安全、擁堵信息提示,征求社會各界和市民意見,積極向縣委、政府報告,提出建議。
2.落實對城市綜合交通規劃和各專項規劃編制實施的監督和指導,嚴格落實重大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工作,加強交通建設管理規劃,完成未來5-10年全縣城市道路交通建設管理規劃,將城市道路交通建設管理規劃納入××縣城市總體規劃。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參與城市交通規劃、建設和驗收工作制度化。
(二)完善路網功能,有效疏通城市交通經脈。
1.盤活支小道路“微循環”系統。全面梳理車行道寬度較小的支小道路,提高支小道路利用率和交通功能。通過完善網絡、整治市容、改造優化等調整措施,逐步實現支小道路的分流,部分替代主次干道,設置單向交通和道路停車點等功能,保障城市中心區主干道的交通暢通、有序。
2.消除交通擁堵結點。縣公安局、交通局、建設局、規劃局等部門建立緩解交通擁堵工作機制,對部分道路存在“斷頭”、“瓶頸”、“錯位”等功能性缺陷的情況,進行全面調研摸排,制定擁堵結點工程性改造整治方案,推進消除交通擁堵結點工作。
3.建立和完善城市交通管理設施投資、建設和維護保障機制。保障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隔離設施、交通違法行為檢測等設施的配套建設,以繞城快速路、城郊結合部道路為重點,進一步完善城鄉結合部、次中心區域安全設施設置,加強城市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4.加快行人、非機動車道和公共交通、大型公共建筑等客流集散點、綜合交通樞紐站相互銜接的交通通行系統規劃建設,建立連續、暢通的行人、非機動車及客流集散交通通行系統。
5.加強對機動車停放、電動自行車管理等交通政策問題的研究。完善車輛停放規范化管理,一是新建生活區、商業樓時要將停車場(庫)的建設納入總體規劃,同步建設,以解決停車難的問題。二是加強停車場(庫)規范管理。完善停車場指示標志,充分發揮現有停車場的作用。三是交通、建設、規劃等部門協調建立非機動車道路停放管理工作機制,完成非機動車道路停車點規范化設置試點工作。四是嚴厲整治違規占道經營行為,創造良好的交通環境。
(三)優化交通組織,提供全方位交通保障。
1.發揮指揮中心的交通信息整合功能,提高指揮中心指揮、調度、控制、誘導能力,提升交通信息的合成能力和交通管理信息化水平。結合我縣實際,在交通指揮中心、電子監控系統、交通違法信息業務系統、交通違法異地交換系統、路口信號燈控制系統和路口路段“電子警察”、無線電設施測速、酒精檢測等科技應用方面制定建設發展計劃,積極推進交通管理的科技化水平。結合秩序民警上報信息,即時監控掌握轄區內道路交通狀況,調整站崗時間和地點,做到“警力跟著警情走”。
2.完善指路信息系統。規劃、建設相關道路交通管理設施,確保城市道路指路標志信息方向性、連續性、系統性,建立交通設施損壞報修、反饋、審核、備案查詢、責任追究等功能于一體的交通設施日常監管制度,確保及時搶修維護到位和交通管理設施始終處于完好、齊全和運行合理狀況。
3.提高交通信號協調控制水平。對城市主干道、次干道等主要道路交叉口的信號配時進行優化設計,減少路口通行時間損失。
4、強化落實公交優先政策,結合城市出行現狀和機動車發展趨勢,制定一體化管理措施,緩解城市靜態交通壓力。
(四)落實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業務培訓。
要采取多種方式落實民警的交通管理業務培訓,采取專家定期指導、“走出去、請進來”等方式,加強交通工程技術等專業化培訓,加強與先進城市的學習交流。定期組織開展交通調查、通行能力分析、交通節點問題解決方案等專項調研。
(五)積極創造一流交通環境。
1.優化交通管理責任區模式。實行高峰站點、平峰巡邏的勤務全覆蓋控制模式和分時上崗、彈性布局的勤務模式,提高出現率、管事率和快處率,加強對重點路段和主干道的執法管理。
2.不間斷整治交通頑癥。根據區域和時段特點確定階段性執法重點,采用全區性和區域性整治相結合、日常嚴管和突擊整治相結合、責任區警力和執法小組警力相結合的整治方式,進一步加大道路秩序管控力度,不間斷地開展各類交通秩序專項整治。重點查處酒后駕駛、無證駕駛、故意遮擋污損號牌及非機動車不按信號通行、加裝動力裝置等交通違法行為,全力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
3.深入開展交通文明創建工作。由縣文明辦牽頭,交通管理部門參與抓好交通文明志愿者組織培訓工作,改善人員結構,確保崗位要求,繼續鞏固和加強重點路口、路段和區域的日常執法管理,提高路口民警的出現率和管事率。
(六)狠抓源頭管理,努力降低交通事故。
1.嚴格落實事故防范措施。結合交通部門實施安保工程,進一步加大危險道路治理工作,縣財政、安監部門落實重大安全隱患治理經費及治理措施。
2.加強車輛安全檢測工作。對未按規定期限參加機動車定期檢驗的交通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督促其按期年檢。加大對上路行駛無牌無證機動車的查處力度,做到發現一輛、查處一輛,并健全長效執法管理機制。
3.堅持開展交通安全宣傳“五進”工作。組織宣傳職能部門和交通文明志愿者深入農村、社區、單位和學校,以“和諧交通、綠色交通、文明出行”為主題,開展主題鮮明、寓教于樂、影響面廣的宣傳系列活動,擴大宣傳范圍,掀起宣傳高潮。
五、實施步驟
(一)推進階段(2009年1月至12月)。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計劃,按照設定的工作步驟組織開展暢通工程工作。
(二)自評階段(2009年9月)。領導小組相關職能部門,根據業務工作實際,對實施暢通工程2年來工作開展自評,并將自評材料于9月底前報縣暢通工程指導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分析整改階段(2009年10月)。根據州暢通工程工作組對我縣自評材料的分析意見,查缺補漏,加強整改,不斷鞏固提高,在整改的基礎上再進行自評,確保自評結果在原有基礎上有所提高。10月底前,完成自評工作。
(四)匯總上報階段(2009年11月)。通過整理,由縣暢通工程指導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將自評情況進行匯總上報。
(五)迎接省級評價階段(2009年12月)。按照上級的統一部署,由縣暢通工程指導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做好評價材料的準備和相關總結工作,迎接省級對暢通工程的組織評價。
六、職責分工
按照公安部、建設部《城市建設交通管理評價體系》、《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評價指標體系說明》和省政府《關于印發〈云南省道路交通目標管理考核獎懲暫行規定〉的通知》(云政發〔2001〕34號)要求,具體責任分工如下:
(一)縣人民政府職責:按照“政府領導、部門參與”的要求,加強對城市交通的綜合協調領導,進一步完善工作聯動機制,定期通報工作情況,協調解決存在問題。
具體落實以下3項工作:1.建立交通綜合協調機構。根據交通需求、道路交通安全狀況和城市發展要求,進行交通規劃、建設和管理;2.制定公共交通優先發展的戰略以及與之相配套的城市公共客運交通法規或規定;3.建立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設施投資、建設和維護機制。
(二)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職責:1.負責組織、指揮、疏導交通;2.做好道路交通安全規劃,當好政府參謀,樹立大局意識,大力推進“文明暢通工程”的順利實施;3.改革勤務制度,提高管理效率;4.組織開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專項整治,嚴格取締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排查事故多發點段和安全隱患點段,采取措施有效減少交通事故發生,營造有序、安全、暢通的文明城市交通秩序。
具體完成以下29項指標:1.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編制交通安全管理規劃;2.標線施劃率;3.標志規范設置率;4.行人過街設施規范設置率;5.主干道隔離設施設置率;6.路口渠化率;7.信號燈規范設置率;8.指路標志設置規范;9.讓行標志標線設置率;10.學校周邊安全設施設置率;11.建成區道路管控率;12.接處警時間計算;13.機動車定期檢驗率;14.機動車登記率;15.交通管理隊伍正規化建設;16.建立道路交通信息系統;17.主干道機動車守法率;18.主干道非機動車守法率;19.主干道行人守法率;20.主干道違法停車率;21.讓行標志標線守法率;22.高峰時段建成區主干道平均車速;23.萬車事故率;24.萬車死亡率;25.交通事故多發點、段整治率;26.交通事故逃逸案破案率;27.建立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機制;28.交通事故死傷比;29.特大交通事故起數。
(三)縣建設局、規劃局、城管局職責:1.在城市建設中加強交通規劃建設和管理相配套的科學決策,統籌安排、提前規劃、合理布局;2.加強城市道路停車場、綠化帶、人行道建設;3.從城市建設中,按比例列出資金,加大城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4.科學合理地進行規劃和投資,取締以路為市現象,加大人行道管理力度。
制定詳細計劃,列出每項評價指標要達到的工作目標、時間安排、客觀的方法和步驟。具體完成以下13項指標:1.交通影響評價;2.公共交通車輛占道停車率;3.城市道路交通基礎設施投資比重;4.道路網密度主次干道密度;5.人均道路面積;6.道路面積率;7.建設步行道系統;8.建設非機動車道系統;9.建設無障礙通行系統;10.綜合交通樞紐設施配套;11.百輛汽車社會公共停車位數;12.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車位;13.支路利用率。
(四)縣精神文明辦職責:1.進一步將道路交通安全納入精神文明建設的內容:2.加大文明交通的宣傳教育力度;3.組織開展鄉鎮、村民委、單位、社區文明交通的評比活動,增強廣大市民的道路交通意識和遵紀守法意識,努力營造一個全社會共同關注、人人參與共創文明交通的氛圍。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提高認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暢通工程是一項長期性、復雜性、系統性的工程,也是推進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舉措。各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按照方案要求加大推進力度,確保各項推進工作有計劃、有部署、有落實、有評價。
(二)加強領導,明確目標。在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職能部門要加強調查研究,加強聯動與協作,結合我縣實際,按照各自職責制定出具體的實施方案,明確各項指標及實施的目標、方法、步聚和完成時限,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好各項工作??h人民政府將于11月組織自評工作,迎接省、州人民政府的考核評價。
(三)公正評價,及時整改。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城鄉道路交通管理評價指標體系(2008年版)》、《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評價指標體系說明(2008年版)》的指標要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組織開展自評,對發現的問題和不足,要及時進行整改,確保取得實效。領導小組要對各部門的自評工作加強指導和督促。
(三)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公安、安監、交通、規劃、建設、城管等職能部門要密切配合,及時溝通推進工作進度,合作開展自評工作,確保暢通工程上一個新臺階。
(四)各部門實施“交通文明暢通工程”的進度、工作情況分析和總結,于每季度末報縣暢通工作指導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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