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收依法清理整頓工作方案
時間:2022-01-20 0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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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理整頓工作的組織領導
為切實做好清理整頓工作,縣政府決定成立*縣個人出租房屋稅收依法清理整頓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縣長助理、縣財政局局長
蘆萍縣地稅局局長
成員:*縣公安局副局長
*縣財政局副局長
*縣廣電局副局長
*縣地稅局副局長
*縣城建局局長助理
*縣城建局房地產管理處處長
*韭菜臺鎮鎮長
*高力房鎮鎮長
*黃沙坨鎮鎮長
*新開河鎮鎮長
*達牛鎮鎮長
*西佛鎮鎮長
*桓洞鎮鎮長
*桑林鎮鎮長
*新臺鎮鎮長
*富家鎮鎮長
*新華農場書記、場長
*西平林場書記、場長
*洪家農牧場書記、場長
*臺東區主任
*臺南區主任
*臺西區主任
*臺北區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地稅局,辦公室主任:門士超(兼),副主任:李云富、王秀君。辦公室下設業務指導組,負責具體稅收業務解釋、輔導、匯總報表;申報征收組,負責受理納稅人申報、征收稅款。各鎮場區也要相應成立由鎮(場)長、區主任為組長的清理整頓工作領導小組,會同地稅分局,負責轄區內出租房屋清理整頓工作。
二、清理整頓的主要稅種
與出租房屋行為相關的營業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稅等。
三、清理整頓的范圍和時限
1.清理范圍:我縣境內所有個人出租房屋行為,包括個人出租房屋用于經營及用于居住的行為。除重點清理沿街、沿路出租房屋外,還要清理專業市場、服裝一條街內出租經營房屋,居民區內出租車庫、出租物業會所、出租地下人防工程等,確保稅款應收盡收。
2.清理時限:從2007年1月1日起,對個別出租收入金額巨大、偷逃稅性質嚴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四、清理整頓工作的職責分工
1.此次清理整頓工作重點在臺東、臺南、臺西、臺北四個管理區。每個區要由管委會主任負總責,成立2個清理整頓工作組,每個組由1名區領導干部帶隊,2名稅務人員、2名公安干警、2名社區人員、1名房產管理處人員組成。工作組要全面掌握轄區出租房屋納稅人情況,采取各種措施征收稅款。管理區負責安排清理整頓工作所需車輛。稅務人員負責出具執法文書、登記、統計、報表;公安人員對在清理整頓過程中無理取鬧妨礙執行公務者給與堅決制止,確保清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房產人員負責核實房屋產權證照,會同稅務人員確認房產的自用與出租。
2.稅務機關各級管理部門要選派專人,逐片逐戶進行清理。各申報服務廳要設立專門窗口及時受理出租房屋納稅人的申報繳稅等納稅服務工作;稅務部門要界定清楚納稅人出租的房屋是商業、工業、住房或商住兩用房,并按照不同規定稅率征收稅款,界定不清的,要請求房產部門配合界定。
3.公安部門要全程介入,嚴厲打擊偷、抗稅行為,對需要立案偵查的,要從快辦案,及時結案。
4.廣電部門要加大對清理整頓工作的宣傳力度,對各鎮場區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跟蹤報道,對重大偷、抗稅案件及時曝光。
五、清理整頓的工作方法
1.對街面現有房屋(包括住房、商住兩用等)用于辦公、生產經營的,按照現行稅收法規的規定逐戶進行普查清理,核對營業執照,房屋產權證照,確認自用、租用。對確認租用的,按規定核實租金征收稅款;對居民區住宅出租的,由街道安排專人,逐戶登記納稅人出租房屋情況,建立出租房屋納稅人臺賬。對經常性出租房屋的,要督促出租房屋納稅人辦理納稅登記。
2.對納稅人不提供租賃合同、不如實申報或申報的租金收入低于按照《鞍山市出租房屋租金標準》計算的租金收入的,稅務部門按租金標準進行核定后納稅人拒不繳納的,稅務部門要按照《征管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并采取強制措施征繳稅款。按下列標準核定其租金收入:非居住的繁華地段租金標準為每月20元/平;較繁華地段每月16元/平;其他邊遠地段每月6—10元/平;居民區住宅每月2元/平。重點參照同等地段、同類房屋租賃合同標的的租金標準執行。必要時請示清理整頓工作領導小組,由其指定公安、房產部門配合征收;對清理整頓工作清查出的納稅人,稅務部門要及時為其辦理稅務登記,登記相關應稅財產信息,并納入正常稅收管理范圍。
六、清理整頓的工作要求
1.本次清理整頓工作涉及范圍廣、工作難度大,各鎮場區、各相關部門、單位要按照省、市、縣政府的要求,選派業務精干人員參加清理整頓活動,確保工作取得實效。選派人員要于12月7日到縣地稅局進行業務培訓,并由清理整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編組分工。各鎮場區要認真總結征收工作經驗,并形成書面材料,于12月20日前上報清理整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公安部門要建立和完善房屋出租治安備案登記制度。各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及時解決相關問題。對部門一時無法解決的,要及時上報清理整頓工作領導小組。
3.稅務部門要摸清稅源情況,積極摸索征管工作思路,逐步建立和完善出租房屋管理制度。要以此次清理整頓工作為契機,加強對此類納稅人的管理,如實在應稅財產信息中登記出租人和承租人的相關信息,確定納稅人和代扣代繳義務人。對出租情況變化的,要及時修改相關信息。要通過清查,不斷完善出租房屋稅源管理辦法,為今后加強對出租房屋的稅收管理奠定良好基礎。
4.清理整頓工作征收的稅款要單獨統計,層層匯總上報。縣政府清理整頓工作領導小組將定期聽取工作進展情況匯報,實行績效考核。
七、清理整頓的工作經費
1.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個人出租房屋稅收依法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遼政辦明電〔2009〕136號)要求,財政部門要為本次清理整頓工作提供經費保障,可按照清理入庫房產稅稅額的10%安排專項工作經費,并按照房產稅省、市財政分享比例由省、市承擔。
2.專項工作經費主要用于參與清理整頓和委托代征出租房屋地方稅費的基層地稅機關、街道辦事處、公安派出所、房產管理部門在開展清理整頓工作中發生的業務支出,以及必要的加班補助、誤餐補助等人員支出。具體辦法由縣財政部門根據省財政廳辦法另行制定。此項專項經費政策僅限200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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