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質量管治方案
時間:2022-06-12 0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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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落實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切實解決當前我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現根據國務院、省、市統一部署,決定從現在起至12月底在全縣集中開展一次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全面強化、重點治理、長短結合、標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堅持“打擊、整治、幫扶、規范、發展”的工作原則,集中一段時間,通過對重點問題、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從產品設計、原料進廠、生產加工、出廠銷售到售后服務的工業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健全從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銷售到餐飲消費的食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體系和責任追究體系,建立覆蓋全社會的產品質量監管網絡,有效解決當前以食品為重點的突出產品質量問題,進一步提高我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促進我縣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二、工作重點
(一)重點問題。指種植、養殖過程中非法使用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初級農產品農藥、獸藥殘留超標,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不具備生產條件、無證照生產、濫用添加劑,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消費品、工業產品不按強制性標準組織生產、無證生產以及制售假冒偽劣等產品質量安全突出問題。
(二)重點產品。指蔬菜、畜禽產品、水產品等食用農產品,飲料、酒類、糕點、茶葉、食品包裝等食品及相關產品,藥品,人造板、建筑鋼材、電線電纜、汽車配件等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以及進出口商品。
(三)重點單位。指蔬菜生產基地,規模畜禽、水產品養殖場,肉聯廠、屠宰場,飼料加工廠,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和小企業小作坊,農副產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場)、生鮮產品超市、小食雜店、小型餐館以及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等。
(四)重點地區。指農村和城鄉結合部,同類產品生產比較集中的區域,特別是無照證生產經營問題突出的區域,以及制假售假屢打不絕、反復發生的區域。
三、主要工作任務和目標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對農業投入品使用、生產過程進行整治;加強種植養殖業產品農藥殘留和“瘦肉精”、“孔雀石綠”、“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藥物殘留監測;查處生產、銷售、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等違法行為;依法查處重點地區和重點市場生產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農產品的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業投入品的違法行為;嚴厲查處向農產品產地排放或者傾倒廢水、廢氣、固體廢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行為。到今年年底,我縣城鄉農產品批發市場100%納入質量安全監測范圍;全縣成規模的農產品生產基地、規模種植養殖場、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場)使用違禁農藥和飼料添加劑問題基本解決;蔬菜、畜禽、水產品農藥獸藥殘留超標率及檢出率進一步下降;杜絕違規生產、銷售和使用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種高毒農藥。(縣農委牽頭、畜牧水產局配合)
(二)生產加工食品質量安全整治。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以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堅決取締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非法生產加工企業,嚴肅查處獲證企業生產不合格產品等違法行為;加強對小作坊的監管,全面推行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制度;嚴格食品市場準入,組織開展強制檢驗和專項抽查,強化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使用添加劑備案制度。到今年年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100%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小作坊100%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所有有執照或者衛生許可證的企業100%建立電子檔案;徹底解決縣城、鄉鎮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所在地和城鄉結合部嬰幼兒配方乳粉等16類食品無證照生產加工問題。(縣質監局牽頭)
(三)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整治。嚴格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落實食品質量市場準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項制度。加強對農村食品進貨渠道和農村集市的管理;嚴厲查處食品批發市場、小食雜店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食品以及經銷過期變質、有毒有害、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水產品經營中使用違禁藥物或化學物質等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整治售假問題嚴重的市場。到今年年底,縣城和建制鎮所在地的市場、超市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鄉鎮、街道和社區(村)食雜店100%建立食品進貨臺賬制度;徹底解決鄉鎮政府所在地及縣城小食雜店、小攤點無照經營問題。(縣工商局牽頭)
(四)餐飲消費安全整治。全面實施餐飲單位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加強對農村、學校、建筑工地、農家樂旅游點餐飲和小型餐館的食品衛生監管;嚴格推行餐飲業原料進貨索證和驗收制度,嚴厲查處采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工業用鹽或非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到今年年底,徹底解決縣城的餐飲經營單位、食品攤點無證照經營的問題;食堂和縣城的餐飲經營單位100%建立原料進貨索證制度;杜絕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為。(縣衛生局牽頭)
(五)藥品質量安全整治。淘汰不具備生產條件、質量無法保證、安全隱患較大的品種;開展注射劑品種生產工藝核查,向高風險品種生產企業派駐監督員;加強藥品生產環節監管,嚴格按照《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的要求,認真組織開展藥品生產企業跟蹤檢查;加強藥品流通環節監管,嚴格按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要求,加強(GSP)認證后監督檢查,禁止藥品零售企業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轉讓柜臺,嚴厲打擊掛靠經營、走票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冒充藥品和醫療器械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藥品使用環節監管,著力提高臨床合理用藥水平。堅決查處以消費者、患者、公眾人物、專家名義作證明等違法廣告,建立違法廣告的公告、市場退出、信用監管以及責任追究等制度;加強對藥品的質量監督抽驗。到今年年底,基本解決掛靠經營、超方式和超范圍經營藥品問題;禁止并取締以公眾人物、專家名義證明療效的藥品廣告。(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
(六)豬肉質量安全整治。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加強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無耳標的生豬不許調運,沒有檢疫(驗)證明的豬肉不準銷售;嚴查生產加工、銷售病死豬肉、注水豬肉等違法行為。到今年年底,縣城超市、集體食堂、餐飲單位、肉食品加工單位銷售、采購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所有用肉單位必須建立肉品采購登記制度,完善索證索票,確保肉源渠道合法安全;縣城實現進點屠宰率100%,其他鄉鎮、開發區進點屠宰率達95%以上。(縣商貿委牽頭)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質量安全整治。重點整治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筑鋼材、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等10類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嚴厲查處無證生產及使用不合格原料等違法違規行為;擴大重點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覆蓋面,增加抽查頻次;嚴格發證后管理,嚴格監督檢查后處理。到今年年底,10類產品生產企業100%建立質量檔案;所有獲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100%建立質量檔案;基本解決無證生產的問題;監督抽查合格率明顯提高。(縣質監局牽頭)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本次專項整治,由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質監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各監管部門要成立相應機構,加強對本部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的領導,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靠前指揮;要認真分析研究我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狀況,確定具體的整治重點和工作目標,并逐項分解落實,制定出詳細的整治方案;要落實各監管部門、各鄉鎮(區)組織管理責任,建立監管部門專職監管員、鄉鎮(區)協管員、社會信息員的監管體系;要加大投入,為專項整治提供必要的人力、資金和技術裝備保障。
(二)形成整治合力。各監管部門要對照本次專項行動方案確定的整治重點和目標任務,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狠抓落實。要按照“誰發證、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堵塞監管漏洞,依法全面履行監管職責。各監管部門要加強協同配合,對發現屬于其他監管部門職責的違法行為,應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有關規定,書面通知并移交有權處理的監管部門處理;對本區域內涉及多個部門的或假冒偽劣嚴重或區域性質量問題嚴重的重點地區,各監管部門要集中時間和力量,聯合開展地毯式的打擊查處,并分別派出專人組成工作站,與當地政府一起聯合進行整治;對跨地區的制假售假案件,要及時報上級部門組織協查;對涉嫌犯罪的案件,各監管部門要及時移交司法部門處理,決不允許以罰代刑、罰過放行,要真正形成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地區聯動的綜合整治局面和合力,堅決杜絕相互推諉扯皮,好管搶著管,不好管的無人管等不良現象發生。
各級、各部門要積極探索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要強化質量信用等級分類監管,建立健全質量追溯、召回和違法行為不良記錄等制度,逐步形成失信懲戒機制;要加強食品等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管理和綜合利用,構建部門間信息溝通平臺,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三)引導企業規范。各監管部門要督促生產經營者自覺履行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自覺按照法定條件和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使用符合規定的原料、輔料、添加劑、農業投入品,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嚴格履行缺陷產品召回義務和責任。要進一步加大服務力度,積極扶持幫助具備基本條件的無證照生產經營者,盡快完善條件,取得證照;鼓勵引導企業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制訂具有競爭力、高于國家現行標準的企業標準;重視和加強自主品牌建設,建立信用自律和風險防范制度,誠信守法經營。
(四)嚴格責任追究。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的要求,嚴格責任追究。對產品安全事故頻發,區域性質量問題長期不能解決,或因此發生惡性質量安全事件的地區,要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對工作中失職瀆職、地方保護的部門領導和有關責任人,對權錢交易、包庇縱容制假售假活動的工作人員,堅決嚴肅查處,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唯利是圖、屢教不改、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生產經營者,堅決從重從快打擊查處。
(五)加大宣傳力度。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和網絡等新聞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重大意義,宣傳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措施、先進經驗和工作成效;大力宣傳優質產品、優良品牌和優秀企業,公開曝光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行為和企業。要加大對法律法規和有關知識的普及力度,繼續開展食品安全“三進”(農村、社區、學校)宣傳等主題宣傳活動;大力推行“紅黑名單”制度,正確引導消費;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專項整治期間,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召開整治工作匯報會,并通過媒體信息,通報工作進展。
(六)強化督查指導。專項整治行動期間,領導小組將根據工作需要,組織有關部門組成督查組,深入一線,現場指導,督查督辦。專項整治行動結束后,領導小組將對各鄉鎮(區)和有關部門工作組織驗收,表揚工作開展好的地區和部門,通報批評工作較差地區和部門。
各鄉鎮(區)和各整治任務牽頭部門要于11月5日前將此次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并在每月20日前將整治行動進展情況匯總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重大情況隨時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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