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特大交通事故處理方案

時間:2022-06-14 1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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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特大交通事故處理方案

一、目的和依據

為了積極應對本縣交通系統中發生的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高效、及時、有序地組織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302號)以及省、市、縣人民政府有關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轄區內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三人)或傷亡總數在10人以上(含10人),以及其他性質特別嚴重、影響特別重大的交通安全生產事故。

三、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及其職責

(一)成立安吉縣交通局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傊笓]由交通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局班子相關成員擔任,成員由局屬單位、相關科室負責人組成。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局運管科,負責事故應急處理具體工作。

(二)指揮部主要職責

1、重、特大事故發生后,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應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指揮,啟動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組織開展各項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組織各相關單位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協調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改和補充,并組織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4、督促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

5、適時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救援意見公布于眾。

(三)成員單位職責

縣公路段、縣運管所、縣港航處、縣收費所在縣交通局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別負責公路(工程)應急救援、道路運輸應急救援、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的具體實施,并制定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相應的應急救援隊伍,準備好各類應急救援車輛、船舶等設備。

四、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必須以最快捷的方式立即將所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況報指揮部辦公室,并且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的救援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救援的有關事宜。

(二)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重特大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局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并根據總指揮要求報縣政府和縣安監局,并迅速上報市交通局,同時派人迅速趕赴事故現場,進行事故現場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必要時可將事故情況通報給縣公安局或武警部隊,請求給予支援。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后,必須嚴格保護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痕跡、物證等。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措施

(一)重特大事故發生后,當事單位、當事人應積極采取自救措施,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事故損失的擴大,并服從現場施救組織的統一指揮。

(二)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縣政府、市交通局,并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啟動應急預案,指揮部投入工作,各有關單位、部門及負責人到位履行職責,制定有效措施,全力組織救援。

(三)迅速調集人員、搶險設備(車輛、船只),開展突擊搶救,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最大努力地維護正常的交通秩序。

(四)及時組織救援隊伍,運送受傷人員到醫院治療,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有人員死亡的,通知事故方聯系安排殯葬車船,妥善處理死者尸體。

(五)協同公安部門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六)妥善安置受災人員生活,會同所在單位或當地政府做好對死難、受傷家屬的安撫、慰問及思想穩定工作,避免事態擴大。

(七)在事故現場救援的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八)其它應急事項。

六、調查處理

(一)事故調查處理應堅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相應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追究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事故調查處理部門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查明原因,判明責任、吸取教訓,處理責任者,教育當事人和群眾,提出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防止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二)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縣政府決定成立聯合調查組的,由聯合調查組負責調查處理,縣交通局及相關成員單位應根據職責配合調查組開展工作。未成立調查組的,由相關成員單位根據自身職責和有關法律法規組織調查處理,處理意見應形成書面專題報告報縣交通局同意。

(三)事故專題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概況:時間、地點、事故方、事故經過、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情況;

2、事故發生后有關方面采取的施救措施和調查處理情況;

3、事故原因;

4、責任認定情況及相關依據;

5、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6、整改防范措施;

7、事故民事侵權賠償調解情況;

8、其他。

七、其它事項

(一)本《預案》是縣交通局針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組織實施救援并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各單位應按照要求,結合各自特點和實際,制定好相應的重特大交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報縣交通局備案。

(三)本《預案》由縣交通局組織實施,自年月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