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學生就業方案
時間:2022-09-20 1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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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省教育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精神指示,為促進高校畢業在當前經濟環境下多渠道實現就業,我校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市委“實施四大戰略,推進五個突破,打好老區建設發展翻身仗”發展戰略目標,圍繞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目標要求,認真貫徹落實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系列政策,將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擺在就業工作的突出位置,進一步落實責任、加大投入、健全機制,著力拓展就業渠道、強化信息引導、鼓勵自主創業、加大就業培訓、加強政策支持,努力構建責任明確、領導有力、運轉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格局,切實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
二、工作目標
提高高校畢業生就業率,促進100名高校畢業生實現創業,幫助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60%實現就業,使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及時得到有效的就業援助。
三、工作措施
(一)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大力開發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薪酬補貼、生活補貼等扶持政策。實施和擴大我市“一村一名大學生干部”、選調優秀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等面向基層就業的專門項目,鼓勵高校畢業生在項目結束后留在當地就業,今后相對應的自然減員空崗全部用于聘用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其中,因工作需要,對服務期滿、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且志愿留在志愿服務所在地農村鄉(鎮)事業單位、學校工作的,在編制和崗位總量內可經服務所在地縣(區)主管部門考核,報同級政府人事部門批準予以考核招聘。對到基層從事科技研發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在科研條件、信息資料和科研經費等方面給予支持。對面向基層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實行報考公務員、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研加分的政策。(責任單位:人事、財政、教育、共青團、科技、農業、林業、水利、畜牧等部門)
(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對企業招用非本地戶籍的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取消落戶限制。支持知識密集型、勞動密集型和社會服務型等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在新增就業崗位時優先聘用高校畢業生。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按規定享受小額擔保貸款、稅費減免等相關就業扶持政策,切實為他們提供檔案管理、人事、社會保險辦理和接續、職稱評定以及權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務。(責任單位:人事、經委、教育、財政、勞動保障、共青團、工商、工商聯、人行等部門)
(三)鼓勵骨干企業和科研項目單位積極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鼓勵骨干企業和國有企業集中吸納高校畢業生,建立政府投資項目、招商引資項目、重大重點項目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制度。加強人才培養使用和儲備,引導企業更多地保留高校畢業生技術骨干。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達到一定數量的按有關規定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并承諾年度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困難企業,按有關規定享受社會保障、培訓補貼等政策。(責任單位:人事、經委、商貿園、科技、教育、財政、勞動保障、招商等部門)
(四)積極促進高校畢業生創業。構建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綠色通道”,為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提供資金支持、政策扶持、項目論證等“一條龍”服務,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通過多種形式靈活就業,并保障其合法權益。落實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提供小額擔保貸款等扶持政策,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對就業困難并進行失業登記的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社保補貼。(責任單位:人事、教育、財政、勞動保障、工商、稅務、人行等部門)
(五)優化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建立健全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制度,廣泛收集和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各類招聘求職信息。建立健全高校畢業生就業求職登記制度,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開設專門的服務窗口,按規定進行求職登記和失業登記,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等服務。采取網絡招聘、專場招聘、供求洽談、公共就業服務進校園等靈活多樣的形式,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網絡聯盟招聘周”和“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周”等專項活動,努力探索幫助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長效機制。(責任單位:人事、勞動保障、宣傳、教育、共青團、廣電等部門)
(六)規范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和勞動保障監察常規檢查,規范各類用人單位的用工行為,督促用人單位與聘用的高校畢業生依法簽訂并履行勞動合同,合理確定工資報酬,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加強人力資源市場清理整頓工作,查處取締各類非法或違規職業中介機構,嚴厲打擊假借職介實施詐騙的各類犯罪行為,維護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合法權益。(責任單位:勞動保障、人事、工商、公安等部門)
(七)強化對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援助。各縣(區)要制定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援助辦法,建立健全零就業家庭動態消零長效機制,確保零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實現穩定就業。對離校后回原籍的未就業的困難高校畢業生進行逐戶逐人登記和跟蹤管理,實施一對一的職業指導、重點幫扶,并組織他們參加技能培訓及素質培養、拓展等,向用人單位重點推薦、公益性崗位安置等幫扶措施,切實幫助他們順利就業,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等政策。(責任單位:勞動保障、人事、教育、財政等部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縣(區)政府、市級相關部門要加強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組織領導,將高校畢業生就業納入當地就業總體規劃,統籌安排,確定目標任務,實行目標責任制,加強工作考核和督查,確保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有領導、有機構、有目標、有措施、有經費、有實效。
(二)加強溝通,齊抓共管。充分發揮各地促進就業聯席會議的作用,建立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協調機制,加強溝通與聯系,及時互通信息,共商解難辦法。市、縣(區)人事部門要牽頭制定和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并做好離校后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和就業服務工作。市、縣(區)勞動保障部門要做好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服務工作,對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實施就業援助。市、縣(區)財政部門要根據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和實際需要,統籌安排資金用于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大力宣傳黨和政府高度重視和關心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各項政策措施,積極宣傳用人單位吸納高校畢業生的好做法、好經驗;引導高校畢業生客觀、理性、辯證的認識就業形勢,進一步轉變就業觀念,合理調整就業期望值,樹立“行行可建功、處處能立業、勞動最光榮”的就業觀,到艱苦邊遠地區、到基層、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業,努力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良好輿論氛圍。
(四)加強督查,確保實效。市政府將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作為年度就業工作目標考核,并在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中成立督導組,采取明察暗訪、督查督辦、定期通報等措施對各地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進行督導,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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