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傳培訓考核方案
時間:2022-12-22 04: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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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提高各級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正確地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加快我市建設法治政府的步伐,經研究決定,從年開始,對政府法制宣傳培訓調研工作進行考核,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范圍
各區縣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二、考核內容和評分標準
(一)組織領導
1、領導重視,定期研究政府法制宣傳培訓調研工作(3分),帶頭參加政府法制宣傳培訓調研的重大活動(3分)。
2、有工作計劃(2分),有工作總結(2分),有考核獎懲措施(3分),工作制度健全(2分)。
3、有專兼職政府法制宣傳培訓調研工作人員(5分)。
(二)政府法制宣傳工作
1、通過報紙、刊物、電臺、電視、網站等媒體宣傳政府法制工作。向《政府法制》投稿每篇2分,采用后每篇再加3分;在市級媒體發表每篇3分;在省級媒體發表每篇10分;在國家級媒體發表每篇20分。
2、采取多種生動活潑的形式開展政府法制宣傳活動。每次15分。
3、按照要求參加政府法制部門組織的政府法制宣傳活動。每次20分。
(三)政府法制培訓工作
1建立完善領導干部學法制度,每兩個月組織一次領導干部集體學法活動。每次10分。
2、按照要求積極參加政府法制部門組織的公共法律知識培訓。每次20分。
3、根據工作實際需要,主動組織好本地區、本單位公共法律知識培訓工作,不斷增強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提高行政執法整體水平。每次20分。
4、完成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和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布置的法律法規發行征訂任務(20分)。
(四)政府法制調研工作
1、認真開展政府法制調研工作,并形成調研報告。每篇10分。
2、調研報告在市級刊物發表每篇加10分;在省級刊物發表每篇加20分;在國家級刊物發表每篇加30分。
3、調研報告提出的意見或建議被市委、市政府采用,每篇加15分;被省委、省政府采用每篇加30分。
4、按照要求參加或配合政府法制部門開展調研活動,并準確及時地提供相關資料和文稿。每次10分。
三、組織實施
政府法制宣傳培訓調研考核工作由市法制辦負責。年底,市法制辦對各單位政府法制宣傳培訓調研工作進行檢查考核,按照考核內容和評分標準確定各單位的得分,按照一定比例折算后計入各單位依法行政考評得分。同時,將各單位的得分情況在《政府法制》簡報上公布,并根據各單位得分情況評選20個政府法制宣傳培訓調研工作先進單位和50個政府法制宣傳培訓調研工作先進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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