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行政系統廉政監管實行方案
時間:2022-01-10 1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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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街道司法所,局機關各股室(中心):
為扎實推動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從源頭和機制上預防治理腐敗,構建有效制約監督權力運行的監控防控體系,根據《中共省司法廳委員會關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統建立廉政風險防控機制的意見(試行)》和《市司法局黨組關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建立廉政風險防控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部署和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現就建立我市司法行政系統廉政風險防控機制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充分認識建立廉政風險防控機制的重要意義
廉政風險是指黨員干部在執行公務和日常生活中發生腐敗行為的可能性。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就是把現代管理科學中的風險管理理論和質量管理方法應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實際,針對因教育、制度、監督不到位和黨員干部不能廉潔自律而產生的廉政風險,以有效防控或及時化解為核心內容,通過加強教育、完善制度、強化監督等措施,對預防腐敗工作實施科學管理的過程。
司法行政機關擔負著法律保障、法制宣傳、法律服務的重要職能。司法行政機關黨風廉政建設的好壞,對于密切群眾關系,樹立司法行政機關良好形象,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推進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是進一步深化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舉措,是有效監控權力運行的必要手段,是構建懲防體系、促進廉政勤政建設的有效途徑。建立廉政風險防控機制能夠實現關口前移,把有效防控和化解廉政風險的責任落實到每個單位、每個崗位和每個人,從而建立預防腐敗的長效工作機制,有利于掌握反腐倡廉建設主動權、增強預見性,真正把十七大提出的“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的要求落到實處,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權、管人、管事,全面促進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及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為實現市跨越發展和促進司法行政又好又快發展提供政治保障。
二、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的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開展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四中全會和十七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最大限度地減少腐敗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最大限度地減少黨員干部犯錯誤機會”的工作理念,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堵塞發生腐敗的漏洞,減少和控制誘發腐敗的風險。
(二)工作目標。按照全面開展、突出重點、扎實推進、務求實效的總體要求,在全系統全面開展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工作。經過努力,建立起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融教育、制度、監督于一體,從源頭上有效防控廉政風險的新機制,使司法行政系統黨員干部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更加重視、支持預防腐敗工作,理解和掌握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的基本理念和主要方法。通過建立比較完善的廉政風險防控管理長效機制和權力運行監控機制,推進司法行政系統反腐倡廉建設取得新的明顯成效。
三、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的實施范圍、防控重點、主要內容
(一)實施范圍。司法行政系統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實施范圍包括全市各司法所、局機關各股室(中心)及其工作人員。
(二)防控重點。防控的重點為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崗位,以及掌握行政審批權、行政許可權、行政處罰權、重大決策權、組織人事權、財務管理權及內部管理權的部門及相關崗位工作人員。
(三)主要內容。廉政風險防控機制的建設重點圍繞制約、監督和規范權力運行,緊密結合本系統內部各部門的職能特點和工作實際,突出重點崗位,認真查找在崗位職責、業務流程、制度機制和外部環境等方面可能發生腐敗行為的風險點,根據各風險點的風險等級,采取相應的前期預防、中期監控、后期處理等措施,把消極腐敗消除在萌芽狀態,把風險隱患化解在初始階段,并通過制定方案、排查風險、貫徹執行、檢查考核、調整修正等環節,對預防腐敗工作進行科學化、系統化循環管理。
四、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的方法步驟
各股室、所、中心要結合自身崗位實際,在進一步明確職責和權限的基礎上,重點圍繞查準找全風險點、制定完善措施、實施有效監督、嚴格檢查考核和建立健全預防腐敗長效機制,切實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9月中旬前完成)。
成立市司法局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通過召開動員會組織全體司法行政干部職工學習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充分認識開展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工作的目的、意義,提高全體人員參與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的積極性。
第二階段:貫徹執行階段(9月下旬至12月上旬前完成)
(一)風險排查。各股室、所、中心按照“三定”方案核定的職能,圍繞司法行政、法律服務、法律保障、法制宣傳環節對每個崗位、每個人員的工作職責進行認真梳理,同時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方法,從本股室、所、中心管理事項、業務工作等方面,逐一排查廉政風險點。
1、查找崗位風險。按照全員參與的要求,全局所有人員對照履行職責、執行法律和制度的情況,通過自己找、領導提、群眾幫、集體定等方式,認真分析并查找出個人在崗位職責、外部環境等方面存在或潛在的風險內容、表現形式。同時,認真填寫《個人廉政風險自查表》,經股室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審核簽署意見后,報局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2、查找股室(所、中心)風險。針對行政確認、行政處罰、法律服務、法律保障、法制宣傳環節等涉及群眾利益的重要崗位、制度機制和外部環境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風險,并認真分析風險的內容和表現形式。同時,認真填寫《股室(所、中心)廉政風險自查表》,經分管領導審核簽署意見后,報局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3、查找局機關風險。結合司法行政特點,查找重大事項決策、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等方面,容易發生腐敗行為的風險內容及表現形式。同時,認真填寫《司法局領導班子廉政風險點自查表》,報局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二)風險評估。在認真做好排查風險的基礎上,采取放大問題管理的方式,對風險產生的內外因素進行分析判斷,并從防控的角度,按風險發生的幾率或危害損失程度對風險等級進行評估界定。經局黨支部審核把關后,將風險點逐一匯總、登記造冊。廉政風險分三個等級:
1、一級風險。對行使重要的行政確認、行政處罰權、財務權等,涉及人財物和司法公正等權力較大、較靈活,容易出現或滋生違法犯罪行為的風險。
2、二級風險。直接從事人財物、法律服務、法律保障、法制宣傳的崗位,有可能利用工作便利謀取私利的崗位,容易出現或滋生違規違紀行為的風險。
3、三級風險。工作崗位有可能導致違規違紀,對工作有不良影響的風險。
(三)風險防控。對排查出的風險防控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一級抓一級。“一把手”對風險防控負總責,分管領導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風險防控直接負責,對風險直接跟蹤監控,對排查確定的各類風險點認真研究,查找產生問題的深層次原因,有針對性地逐項研究制定具體防控措施和相關工作程序,建立電子檔案,以表格形式,將經評估、確認的風險點和防控措施在局公示欄進行公示,接受監督,切實做到崗位職責明確、權力運行陽光、廉政風險清楚、防控措施得力。
1、個人崗位風險防控。由本人對照與業務工作相關的法規制度,提出防控控制風險的具體措施,作出廉政承諾。
2、股室(所、中心)風險防控。由股室(所、中心)圍繞工作職能、檢查、考核等關鍵環節,研究制定具體防控措施和相關工作程序。
3、局機關的風險防控。根據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認真研究分析本系統存在的共性問題,進一步健全完善防控風險的規章制度,明確防控風險任務要求和工作標準,健全防控機制。
(四)風險管理。廉政風險管理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行下管一級、上究一級的原則進行管理,分預防、監控、處置三個環節對風險防控的實施過程進行系統管理。
1、前期預防。在前期界定風險的基礎上,針對黨員干部工作生活中可能出現的風險,綜合運用廉政教育、談心活動、辦事公開、公開承諾、述職述廉、民主測評等各種前期預防工作措施,增強黨員干部廉潔自律的自覺性,筑牢思想道德防線和體制機制防線,預防腐敗發生。
2、中期監控。建立廉政風險預警機制,發揮好各類監督渠道的作用,通過民主生活會、群眾評議、信訪舉報、行政效能投訴等方式為主的信息監測進行定期自查,領導小組明查暗訪,專項檢查等為主的垂直檢查,對職能行使過程進行動態監控,及時發現苗頭性問題,及時向有關股室(所、中心)、崗位個人發出預警信號,形成對廉政風險的有效監控。
3、后期處置。針對中期監控發現的問題,視情節輕重程度,按照防控監控分工,由防控責任人牽頭組織分別實施警示提醒、誡勉糾錯、責令整改等措施,對存在風險表現的個人進行告誡,對前期預防不到位的股室(所、中心)進行督導,及時糾正工作中的失誤和偏差,堵塞漏洞,避免問題演化發展成違紀違法行為。
第三階段:檢查考核階段(12月中旬前完成)
各股室、處、所、中心要對本部門開展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工作情況進行進行一次自查,對防控效果進行考核評估,及時進行糾正防控。局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在各股室、所、中心自查基礎上,對各股室、處、所、中心推進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工作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年底對各股室、所、中心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將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工作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中的一項重要內容。考核工作與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目標考核以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等結合進行。評價結果與績效考核掛鉤,做到獎優罰劣。
第四階段:調整修正階段(12月底前完成)
各股室、所、中心要按照“崗位職責明確、權力運行和工作流程清晰、廉政風險清楚、防控措施得力”的要求,根據考核評估結果,糾正存在問題,完善工作程序。結合經濟社會發展、行政職能轉變和預防腐敗的新要求,及時調整風險內容和防控措施。對落實廉政風險防控措施不力的股室,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有關規定,追究股室負責人的責任;對在開展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工作中領導不力、責任不落實,消極應付的,將對相關人員進行問責,對發生違紀案件的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實行責任追究;對廉政風險防控成效顯著的股室、處、所、中心及個人將予以表彰。
五、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的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在全系統推進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是進一步深化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舉措,是有效監控權力運行的必要手段,是構建懲防體系、促進廉政勤政建設的有效途徑。各股室、處、所、中心要把推進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工作作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對廉政風險點的查找,引導廣大干部職工特別是領導干部,樹立“有崗就有責、有責就有權、有權就有風險”的意識,自覺參與崗位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從中得到教育和提醒,時刻繃緊廉政這根弦,真正做到“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
(二)強化領導,明確責任。各股室、所、中心負責人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帶頭查找崗位廉政風險,帶頭制定和落實防范措施,帶頭抓好自身和管轄范圍內的崗位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確保工作要求具體落實到每一個崗位和每一個人。為加強對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工作指導,確保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扎實有效地開展,成立市司法局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鐘局長
副組長:鄭副局長
江副局長
成員:綜合股楊股長
宣教股胡股長
基層股張股長
公律股揭股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依托在綜合股,辦公室主任由楊股長兼,領導小組成員負責具體落實各階段的日常工作。
(三)突出重點,注重實效。要緊密聯系司法行政工作實際,確定重點領域、重點部門、重點崗位和重點環節,突出抓好擁有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及人、財、物管理等關鍵崗位,著力解決本部門涉及民生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難點、熱點和重大改革等問題,努力把廉政風險防控管理融入到業務工作的全過程,以重點帶全面,以關鍵促整體,有計劃地推動預防腐敗工作向縱深發展。
(四)完善機制、嚴格考核。要綜合利用現有的制度和措施,形成相應的工作機制,實現制度化、系統化、標準化、常態化管理,定期分析各類廉政風險,對重點崗位廉政風險等級要及時進行動態評估界定,確保預防腐敗的各項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實。建立“風險防范管理下靠一級,追究責任上掛一級”的廉政風險過錯責任“雙向追究制”,對廉政風險點發生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一崗雙責”要求,除追究直接責任人外,同時追究分管領導責任。要結合領導班子和黨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目標考核以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建立和完善廉政風險防范管理考核機制,對廉政風險防范各項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考核評估,并將考核結果納入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評價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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