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生豬質量安全專治方案
時間:2022-01-17 09: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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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關于印發《市豬肉及其制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食安辦發【】16號)文件精神,切實加強養殖投入品生產經營、使用環節監管,確保生豬及肉類產品質量安全,現制定整治方案如下:
一、整治時間
年月日——年月日
二、整治重點
1、各生豬養殖場(戶);
2、養殖投入品生產經營單位。
三、整治內容
1、生豬養殖環節監管。切實加強對養殖(場、戶)獸藥、飼料使用環節的監管,嚴禁在養殖過程中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物,督促養殖(場、戶)建立動物用藥管理制度,嚴格實行獸藥休藥期制度,建立養殖檔案和動物用藥檔案。
2、養殖投入品生產經營。一是加強對獸藥、飼料生產企業的監管。要按照獸藥、飼料生產的有關規定,把控原料采購、生產過程、檢測化驗、產品銷售等質量安全關,做好記錄。堅決取締無許可證生產。二是加強對獸藥、飼料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堅決取締無證經營企業。重點檢查經營企業是否依法建立產品溯源制度,嚴厲打擊不按照規定經營禁用藥物和假劣獸藥、飼料行為,要寧重勿輕,依法頂格處罰。
3、加大檢疫檢測力度。繼續實行生豬產地檢疫與“瘦肉精”等違禁物品同步檢測,要求檢疫率達100%,抽檢比例不得低于5%。凡出現疑似陽性結果的生豬要及時就地封存,待確認后依法處理;對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生豬及產品要按有關規定一律進行無害化處理。
4、加強流通環節監管。要切實加強公路、碼頭等環節的生豬監督檢查工作,嚴格查證驗物,對不符合規定的生豬及產品要按有關規定處理,要嚴格生豬檢疫票證管理,對無檢疫證明、開具虛假檢疫證明、買賣檢疫證明的違法行為要進行嚴肅處理。配合相關部門加強定點屠宰場、生鮮肉批發銷售市場、外來肉品交易市場、農貿市場、冷庫等場所的監督管理。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責任。要提高認識,明確責任,把保障豬肉產品質量安全作為當前的一項重點工作抓緊抓好。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和責任追究機制。要針對生豬及產品監管的薄弱環節,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治方案,扎實開展整治行動,確保整治效果。
2、營造宣傳氛圍,提高思想認識。進一步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宣傳力度,提高消費者質量安全意識,強化養殖生產經營者的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意識,增強養殖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的自律意識和法律觀念。
3、合理安排工作,及時報送信息。本次專項整治行動是在“兩節兩會”期間,時間緊、任務重、責任重大,各涉農街道農辦可結合“兩節兩會”專項整治行動合理安排,開展有特色的整治工作。整治期間實行工作信息周報制度,各涉農街道農辦要安排專人負責信息報送工作,每周三前將周整治工作情況和整治工作結束后的工作總結及時報送至區農水局,區農水局將不定期地對各相關單位工作開展的情況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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