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衛生院職工招聘方案

時間:2022-01-22 03: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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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衛生院職工招聘方案

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切實解決農村基層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根據全市統一安排,我縣將從鄉鎮衛生院(含年后由鄉鎮衛生院轉軌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下同)具有一定工作經驗的臨時聘用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中定向擇優招聘一批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定向擇優招聘工作),充實到鄉鎮衛生院。根據有關要求,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一)任人唯賢、德才兼備;

(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三)考試與考核相結合。

二、招聘范圍及對象

截至年10月1日,在自治縣鄉鎮衛生院連續工作1年及以上,現仍在工作崗位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品行良好,身體健康,并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

(一)具有國家承認的衛生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

(二)取得初級及以上衛生專業技術職稱;

(三)取得衛生類執業資格。

三、招聘名額

我縣具體招聘名額,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局、市編辦根據我縣鄉鎮衛生院人員缺額和符合招聘條件人員情況統籌下達。

四、實施步驟

此次定向擇優招聘工作在縣政府的總體安排和組織領導下,由縣人事部門會同衛生、編制等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分為六個階段:

(一)前期工作及動員部署

1.制定我縣定向擇優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并上報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衛生局(年11月25日前);

2.縣人力社保局會同縣衛生局制定我縣定向擇優招聘簡章。簡章內容包括:招聘原則,應聘人員條件,招聘辦法,考試考核的時間(時限)、方式、內容,報名時間、地點、方法及需交驗的證件和材料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年11月30日前);

3.召開由各鄉鎮衛生院院長、鄉鎮分管衛生工作的領導及縣級相關部門參加的擇優招聘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動員大會并招聘簡章(年11月30日前)。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及資格審查由縣衛生局負責。

1.各鄉鎮衛生院組織報名、人員初審(年11月24日至年12月5日前);

2.各鄉鎮將《市鄉鎮衛生院定向擇優招聘工作人員報名和審查表》及相關印證材料報縣衛生局(年12月6日前);

3.縣衛生局、縣人力社保局、縣監察局對各鄉鎮衛生院報來的相關材料進行復審(年12月20日前);

4.縣衛生局和鄉鎮衛生院同時對資格審查情況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畢業院校及專業)、職稱、工作崗位性質、在鄉鎮衛生院工作年限和工作經歷等(年12月21日至27日)。

(三)上報材料,確定招聘名額

縣人民政府將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花名冊和鄉鎮衛生院編制及現有人員情況統計表報送市衛生局,根據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局、市編辦下達的招聘指標確定我縣的招聘名額(2011年1月15日前)。

(四)組織考試

考試考務由縣人力社保局組織。縣人力社保局、縣衛生局、縣監察局考前到市上領取試卷,考后將試卷送到市上統一閱卷。

1.考試方式:采取閉卷方式,考試一科,總分100分。

2.考試內容:醫藥衛生專業基礎知識、醫藥衛生政策法規、醫德醫風規范。

3.考試時間:初定為2011年1月16日上午9—11點。

4.考試加分:凡年10月1日前在鄉鎮衛生院工作,每連續工作滿一年,加0.5分,上不封頂;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或護士資格證的加2分,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加3分;取得衛生類專業技術職務中級及以上任職資格的加3分。以上加分項目可累計。縣衛生局在2011年1月15前將參考人員的加分情況進行統計匯總。

5.成績公示。縣人力社保局于2011年1月25日至1月31日對考試人員的成績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成績時注明加分情況。

五、有關政策

(一)招聘執業醫師的處理

對屬于衛生部招聘執業醫師項目的人員,這次招聘后即按鄉鎮衛生院正式職工管理,不再享受衛生部招聘執業醫師的待遇。

(二)編制管理

縣編辦按照有關標準核定鄉鎮衛生院編制數,將此次定向擇優招聘的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納入編制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縣上成立鄉鎮衛生院定向擇優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六個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組長蹇廷超,成員梅緒權、李文勝、秦中和、劉學勇。具體負責定向擇優招聘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

2.資格審查組。組長代鴻,成員梅緒權、邵江濤、李文勝。具體負責定向擇優招聘工作的資格審查和參考人員的加分認定。

3.信訪維穩組。組長冉茂華,成員鄭永東、李文勝。具體負責定向擇優招聘的來信來訪處置和維穩工作,制定維穩工作預案,處理招聘過程中的各種突發事件。

4.政策宣傳解釋組。組長代鴻,成員梅緒權、李文勝。具體負責定向擇優招聘工作的政策解釋工作。

5.政審組。組長代鴻,成員梅緒權、李文勝、邵江濤。具體負責定向擇優招聘工作中招聘人員的政審工作。

6.考試考務組。組長蹇廷超,成員梅緒權、李文勝、葉慶豐。具體負責定向擇優招聘工作的考試考務工作。

各小組按照分工不分家的原則,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配合做好我縣定向擇優招聘工作。

(二)嚴肅工作紀律

1.實行陽光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廣泛宣傳招聘政策,確保每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知曉信息、知悉政策;嚴格招聘程序,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2.強化招聘紀律。各有關工作組要認真清理、嚴格審查報考人員資格。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取消報考資格,并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3.招聘政策統一解釋。招聘政策由縣人力社保局、縣衛生局、縣監察局確認后由縣衛生局統一對外解釋,其他部門不負責政策解釋工作。

(三)確保社會穩定

1.加強統籌協調。定向擇優招聘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的工作,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協調配合,切實落實“一崗雙責”穩定責任制,制訂信訪穩定預案,做好政策解釋和矛盾化解工作。

2.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各鄉鎮和相關單位要認真做好不屬于招聘范圍人員的政策解釋和思想工作,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3.建立請示報告制度。各鄉鎮在招聘過程中,要認真執行政策規定,不得自行開政策口子。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縣人力社保局和縣衛生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