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整合關閉實施方案

時間:2022-02-02 09: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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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整合關閉實施方案

擬在地區非煤礦整合關閉工作結束后,為確保發展需要。積極借鑒先進地區做法,引進1至2家大型礦山企業,實行規模化、環保型、規范性開采。

根據市、區相關非煤礦山整合關閉要求,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合法、合理、穩定的原則,結合我區實際,特擬訂本工作方案。

一、區非煤礦山基本情況

批準資源儲量8363.192萬噸,全區現共有合法非煤礦山69個。設計總生產規模913.6萬噸,總投資約5.8億元,直接從業人數5000余人。總體上,區非煤礦山規模小,裝備落后,技術差,造成資源利用率低、生態破壞嚴重,制約了區礦產資源的可持續發展。

一)地區非煤礦山基本情況

吉鴻、黃家巖等4家企業劃定資源在一年左右也將采完,地區現有證照齊全的合法礦山26家(私營企業20家、股份制企業6家)總投資2億元左右。采礦區總面積0.9096平方公里(約1356畝)批準保有儲量約6054.401萬噸(其中:華秀碎石廠劃定資源基本采完。其余保有資源儲量的生產服務年限在3年以上)總設計開采規模695萬噸(設計規模30萬噸/年的17個,設計開采規模25萬噸/年的1個,設計開采規模20萬噸/年的4個)實際生產石灰巖碎石約600萬噸/年,銷售產值約9000萬元,直接務工人員1200人左右,有專營運輸車輛700輛左右,從業人員1500余人(詳見附件1

二)以外地區非煤礦山基本情況

批準資源儲量2308.791萬噸,全區除地區以外共有合法非煤礦山43個。設計總生產規模218.6萬噸,直接從業人數3800余人。其中:頁巖磚廠28個,批準資源儲量680.82萬噸,設計生產規模86.4萬噸,年實際生產65萬噸,就業人數3000人;石灰巖礦山13個,批準資源儲量1627.971萬噸,設計生產規模126.2萬噸,年實際生產100萬噸,就業人數700人;石膏礦1個,批準資源儲量21.522萬噸,設計生產規模2萬噸,年實際生產1.2萬噸,就業人數70余人;石英砂礦1個,批準資源儲量12.35萬噸,設計生產規模1萬噸,實際生產0.6萬噸,就業人數30余人(詳見附件2

二、非煤礦山整合關閉目標任務

局部地區甚至影響了當地人民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非煤礦山噪音、揚塵等環境污染問題日益突出。造成當地群眾群訪集訪。多數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條件差,安全生產形勢相當嚴峻,存在較大安全生產隱患,嚴重危害了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給國家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同時,非煤礦山運輸車輛超限超載嚴重,屢禁不止,不但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且對道路等基礎設施造成嚴重破壞,社會影響惡劣。為此,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原則,整合關閉非煤礦山,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消除安全隱患,推進“六大”建設的重要舉措,有利于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一)地區非煤礦山整合關閉目標任務

按照區政府“對地區因礦石資源量枯竭等原因達不到開采條件,用35年時間逐年實施整合關閉”研究園區建設、及市場發展有關事宜的會議紀要》64要求,一是一律停止新辦礦山企業;二是根據現有礦山企業的資源儲量和設計生產規模,分五年逐年分期分批進行關閉,其中2011年前關閉13個,為加快地區非煤礦山企業整合關閉工作。占總數的50%20122013年再關閉13個,達到全部關閉(詳見附件3

二)以外地區非煤礦山整合關閉目標任務

雙龍湖街道的4個承諾5年后自動關閉的頁巖磚廠,以外地區非煤礦山按照“不得新辦、不得新增資源、資源枯竭自動關閉”原則開展整合關閉工作。2011年到期后自動關閉。

三、非煤礦山整合關閉工作措施

一)建立組織機構

成立區非煤礦山整合關閉工作領導小組,為加強對非煤礦山整合關閉工作的領導。負責組織領導全區非煤礦山整合關閉工作。由區委常委、區政府常務副區長黃宗華任組長,區政府副區長李燕強任副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區信訪辦主任榮修高、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楊永洪、區安監局局長羅雯盛、區國土分局局長牟躍進、區公安分局副局長陳輝平、區環保局副局長張祥福、區林業局局長申正華、區交委主任段成海、區建委主任吳德華、區規劃分局局長李晉渝、交警區支隊支隊長陳芃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安監局,由羅雯盛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牟躍進同志兼任副主任,具體負責非煤礦山整合關閉工作。

二)明確職責分工

嚴肅查處違反《安全生產法》開采行為。區安監局與區國土分局共同牽頭辦理非煤礦山的整合關閉工作。加強非煤礦山的安全管理。

認真核實各礦山的開采范圍和保有儲量,區國土分局與區安監局共同牽頭辦理非煤礦山整合關閉工作。加強資源管理。嚴肅查處越界開采行為,對越界開采等違法情節嚴重的企業吊銷《采礦許可證》督促企業足額繳存礦山環境治理與生態恢復保證金,并對未使用的廢棄礦山(含棄渣堆積場)開展植被恢復,對不繳存或不足額繳存礦山環境治理與生態恢復保證金、不對未使用的廢棄礦山(含棄渣堆積場)開展植被恢復的企業暫時停發《采礦許可證》責令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不再辦理采礦登記延續手續。

對污染嚴重、群眾反映強烈、限期整改不達標的責令其停止生產。區環保局負責對礦山開采中的環境監督。

不得在采礦許可證劃定礦區范圍和現有的生產區范圍外批準使用林地,區林業局負責礦山占用林地的管理。對超越批準面積、嚴重破壞植被的礦山企業進行嚴厲的管理;協助進行礦山植被恢復工作,不得對未按要求開展礦山植被恢復的企業出據相關批準占用林地文件。

不得批準無《采礦許可證》或《采礦許可證》逾期注銷企業使用炸藥,區公安分局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嚴肅查處非法使用爆炸物品行為,對違規使用爆炸物品的吊銷其《民爆物品使用證》

對超限運輸、灑漏車輛按最高限處罰。區交委負責查處超限運輸行為。

嚴肅查處違章建設項目。區建委負責嚴格控制礦區范圍內城鄉建設項目審批。

協助相關部門做好關閉后整治工作。區規劃分局負責在規劃編制和管理中對“四山”保護區及風景區的控制。

對超載運輸車輛按最高限處罰。交警支隊負責嚴肅查處超載運輸行為。

加強宣傳教育,有關鎮街、園區(新城、風景區)負責協助區級相關職能部門做好相關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好涉及群眾利益的事,保持本地區穩定,協調加強礦山用電管理,不得給關閉企業和采礦許可證逾期企業供電。

三)強化工作措施

圍繞限期整合關閉的目標,非煤礦山整合關閉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全區涉及非煤礦山監督管理的部門和當地政府要將思想統一到區委、區政府限期整合關閉的工作思路上來。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推進整合關閉工作。

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傷安全事故的礦山企業,1.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強制關閉;

2.環境污染嚴重、群眾集體上訪3次以上的進行強制關閉;

造成安全事故的吊銷民爆物品使用證,3.違規使用民爆物品。進行強制關閉;

4.超越批準使用林地范圍的不對未開采、未使用的已開采區或棄渣堆放場恢復植被的進行強制關閉;

進行強制關閉;辦理采礦許可證2年及以上,5.超越劃定礦區范圍開采情節嚴重的吊銷采礦許可證。未進行開采的不再辦理采礦登記延續手續。

四)嚴格工作要求

各自職責范圍內,有關鎮街和單位務必要按照區政府的統一布置。協調配合,強化行政管理,加大執法力度,做好相關工作,為非煤礦山整合關閉創造良好氛圍,力爭提前完成關閉工作。區監察局、區政府督查室要加強跟蹤監督,對不按區委、區政府要求,工作不落實、不到位的要嚴肅查處,確保非煤礦山的整合關閉工作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