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五大整頓工作方案

時間:2022-02-06 0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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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五大整頓工作方案

確保全區火災形勢持續穩定,為深入推進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傳、大培訓、大練兵”活動(以下簡稱“五大”活動)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根據《公安部關于印發〈全國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動開展“清剿火患”戰役工作方案〉通知》公消〔〕280號)及《某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動開展“清剿火患”戰役工作方案〉通知》渝辦發〔〕266號)精神,現決定從年9月底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區集中組織開展“清剿火患”戰役。為確保戰役取得實效,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開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動的基礎上,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工作原則。深入社會單位(包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社區、鎮街,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強力排查整治火災隱患,確保一般隱患100%整改,重大隱患100%掛牌督辦,堅決杜絕發生亡人火災事故和較大以上亡人火災,杜絕發生重特大火災,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創造穩定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領導

區政府研究決定成立江津區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動開展“清剿火患”戰役工作領導小組。為加強對此次“清剿火患”戰役工作的組織領導。

指揮長: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為成員。負責日常具體工作,各小組成員單位確定一名聯絡員為成員。

三、工作重點

看建設工程和公眾聚集場所是否取得消防審批手續,查未排查整治單位和場所。否失控漏管。

看建筑耐火等級、生產儲存經營和人員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術規范,查小單位及“三合一”場所。否存在違章用火用電、堵塞安全出口、違章設置員工宿舍等隱患。

看建筑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查人員密集場所和高層、地下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暢通,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看是否按照建設標準和要求開展達標創建活動,查“四個能力”建設創建單位。已達標單位是否出現工作“回潮”

看各地各部門是否存在公共消防基礎設施不完善、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等突出問題隱患。查其他影響公共消防安全的區域和行業。

四、工作措施

組織各村(居)和各部門成立聯合檢查組,政府全面主導。各鎮街要對“清剿火患”戰役逐級進行部署。充分發動社區、群眾,深入排查火災隱患。要組織有關部門和派出所,實行部門聯動,落實逐級責任制,建立領導分片、分行業包干制度,切實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逐一劃分排查網格,實施戶籍化管理。各鎮街要以社區和村為基本單元。逐一明確網格責任人員,對清剿范圍和整治重點中的建筑、單位或場所進行全面摸排。要采取排查一個、登記一個的方式,為每一棟建筑、每一個單位、每一個場所建立“戶口檔案”逐一明確隱患整改的牽頭部門和責任人員,實行火災隱患“戶籍化”管理,切實做到隱患底數清、情況明。

鐵腕整治消除隱患。對不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一律予以臨時查封;對未通過消防行政許可的建筑工程、公眾聚集場所,采取鐵腕整治。各鎮街要按照“六個一律”剛性措施。一律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產停業;對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在人員密集場所門窗上設置障礙物拒不改正的一律強制執行;對違反規定進行電焊等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或指使、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一律實施行政拘留;對建筑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運行、擅自關停的一律從重處罰;對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一律由區政府實施掛牌督辦。

加大對“清剿火患”戰役的宣傳力度,強化宣傳攻勢。區廣播電視臺、江津日報要開設專刊、專欄。堅決曝光一批違法單位和個人,營造聲勢浩大的輿論氛圍。年10月底前,全區將建立火災隱患舉報投訴中心,公開舉報方式,設立獎勵資金,廣泛發動群眾查找舉報火災隱患。

四、實施步驟

結合實際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動員部署階段(至年9月底)各鎮街要根據本方案。分解工作目標和任務,明確工作措施和要求,落實分管領導和人員,并及時召開動員大會,全面動員各村、街道、行業部門,社區、居(村)民委員會,社會單位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迅速打響“清剿火患”戰役。

將“清剿火患”戰役的目標任務細化量化,清剿火患階段(年10月1日至2012年2月1日)各鎮街要在前階段深入開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動的基礎上。做到不漏一個社區、不漏一個村莊、不漏一個單位場所,并對前階段已經排查過的實時進行“回頭看、回頭查”各鎮街排查完單位或場所后,應填寫《清剿火患”戰役火災隱患排查登記表》見附件1存檔備查。

認真總結經驗做法,總結階段(2012年2月226日)各鎮街對前期工作情況進行匯總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不足,研究建立長效排查整治機制,鞏固、深化戰役成果。區政府將對全區戰役工作情況進行通報。

五、工作要求

統籌推進。清剿火患”戰役是近年來全市統一部署開展的一項重要行動,加強領導。對于穩定我區火災形勢尤其是遏制亡人火災的高發勢頭,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各鎮街、各部門要切實將思想和行動迅速統一到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把此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各鎮街要成立由政府分管消防工作領導為指揮長、公安機關分管領導為副指揮長、有關部門領導為指揮部成員的清剿火患”戰役指揮部,每天收集、每10天通報戰役工作情況,并在國慶、元旦、春節、元宵節等重大節日,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戰役行動,不斷推動戰役向縱深發展。

集中整治。各鎮街、各部門要分兵把口、各司其職,認真履職。切實打好“清剿火患”戰役。期間,區政府將結合總體任務和轄區實際,對各鎮、街道和行業部門隱患排查工作進行逐一量化,確保任務完成與時間同步;安監、建設、國土、衛生、教育、商業、工商、文化、消防等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組織各自行業、系統開展火災隱患自查自糾,提高本行業、系統抗御火災的整體水平。特別是針對各鎮街老城區火災隱患嚴重的城中村”古鎮”棚戶區”等區域性火災隱患,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計劃,確保消防安全;對“三合一”場所,要立即清理住宿人員,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對人員密集場所和高層、地下公共建筑,要督促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規范用火用電,確保人防、技防到位;區公安消防支隊、各派出所及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工作對接和信息共享,對存在重大隱患、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單位,要建立部門聯合執法機制,采取吊銷相關證照,降低資格、資質和信用等級,強力督促整改,堅決鏟除危及國家財產和群眾生命安全的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