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擴面征繳攻堅戰實施辦法
時間:2022-03-20 02:51:00
導語:社保擴面征繳攻堅戰實施辦法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深入落實《社會保險法》,進一步擴大我縣社會保險覆蓋面,提高社會保險費征繳率,增強基金保障能力,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利用半年時間在全縣組織開展社會保險擴面征繳攻堅戰。為確保攻堅戰取得實效,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貫徹落實《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主線,以構建和諧秭歸、“人人享有社會基本保障”為目標,以縣內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為重點,采取部門聯動、上下互動等措施,運用行政、法律手段,強力推進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工作,提高社會保障總體水平,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目標任務
總體目標:完善政府領導、人社部門組織、相關單位配合、用人單位為責任主體、社會廣泛參與的保險擴面征繳機制,做到應保盡保;進一步完善“兩表兩簽字”、“五險一單”、“一票征繳”申報、征繳制度,實現應核盡核、應收盡收;加強《社會保險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提高用人單位的參保法律意識和廣大勞動者的參保意愿。具體目標:《社會保險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在用人單位的宣傳面達100%;徹底消除“零參保”企業;社會保險參保率達99%以上;實現全年社會保險擴面7500人次,社會保險費征繳1.8億元以上的目標。
三、加強組織領導,明確部門職責
縣政府成立社會保險擴面征繳攻堅戰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常務副縣長任組長,縣政府辦、人社、地稅、財政、經信、工商、安監、建設、國土、公安、法院、廣電、工會等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縣人社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各成員單位職責為:
(一)縣政府辦公室負責全縣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工作的總體協調工作,同時對各部門貫徹落實《社會保險法》和實施擴面征繳工作進行檢查督辦。
(二)縣人社局要根據《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條例》等法律法規,認真履行職責。要嚴格執行“兩表兩簽字”和“五險一單”申報制度(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對未參保的用人單位要及時下達《社會保險參保通知書》;對少報、漏報參保人數和繳費工資基數的用人單位,下達《限期整改意見書》;對在規定時間內仍未按要求參保和整改的用人單位,依法進行監察處理;定期把未參保或參保不規范的用人單位,分行業類別匯總通報到相關部門。
(三)縣地稅局要加大社會保險費征收力度。對遲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一律要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除補繳欠繳費款外,嚴格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加收滯納金。繳費單位逾期不繳納社會保險費和滯納金,經兩次以上催繳仍拒不繳納的,要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清繳到位。對新辦《稅務登記證》的單位,要求其在一個月內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保繳費手續;核發稅務發票時,對人社部門提供的參保不規范的用人單位和新增納稅單位,要督促其參保繳費,單位參保繳費后再發放。
(四)縣財政局要進一步完善我縣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工作經費和獎勵資金管理機制,保證工作所需經費。
(五)縣經信局要定期把規模企業基本情況傳遞給縣人社局,并根據人社局反饋的信息,督促參保不規范的規模企業及時參保繳費。
(六)縣工商局要與縣人社局建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基本信息、參保情況定期交流通報制度,同時督促未參保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及時參保;在辦理工商年檢時,對人社局提供的參保不規范用人單位要督促參保繳費,直至其參保繳費后再年審。
(七)縣安監局要及時把煤炭礦山企業的基本信息提供給縣人社局;對縣人社局提供的參保不規范的用人單位,要督促其參保繳費;在開工或復工時,要審查單位是否執有人社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校驗憑證,對沒有參保的單位不得開工或復工。
(八)縣住建局、國土局對人社局提供的參保不規范的企業暫緩其參加招投標的資格。
(九)縣公安局要督促民爆物品等特種行業用人單位參保繳費。對人社局提供的不規范參保繳費的用人單位一律不得進行“三材”審批和供應。
(十)縣法院要及時受理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強制執行申請并負責及時執行。
(十一)縣廣電局要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輿論氛圍,正確引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參保繳費。
(十二)縣總工會在開展工會工作時,要把職工參保作為重要內容,動員用人單位工會組織依法監督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對瞞報、漏報、少報繳費基數等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及時反饋縣人社局進行查處和糾正。
四、工作步驟
本次專項行動從2012年4月1日開始至2012年10月31日結束。共分四個階段實施:
(一)宣傳發動階段(4月1日至5月31日)。
運用多種宣傳手段,開展《社會保險法》宣傳。組建工作專班,深入鄉鎮、企業、社區、農村發放宣傳資料和《社會保險參保通知書》,進行拉網式宣傳發動,引導廣大勞動者依法維權、用人單位自覺參保。
(二)自查自糾階段(6月1日至6月30日)。
各用人單位按照《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認真自查自糾,如實填寫《社會保險參保通知書》,并將《社會保險參保通知書》和自查自糾報告于2012年6月底以前交到縣社會保險基金征收稽查局。
(三)稽核整改階段(7月1日至8月31日)。
組建工作專班對各用人單位自查自糾情況進行稽核,實地稽核面不低于80%。重點稽核各用人單位是否按規定進行社會保險登記、參保險種是否齊全、是否應保盡保、是否如實申報工資基數、是否按時繳費。針對發現的問題下達《限期整改意見書》,責令其限期改正。
(四)執法檢查階段(9月1日至10月31日)。
對不按《限期整改意見書》要求整改落實的用人單位,由工作專班集中人力、物力進行專項執法活動。對拒不整改的重點、難點用人單位,進行新聞曝光或法院強制執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
社會保險是安國安邦之策,是社會的“穩定器”,經濟運行的“減振器”和實現社會公平的“調節器”,在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用人單位職工參加社會保險,是國家法律法規賦予職工的權利,也是企業應盡的義務。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要樹立民本思想,充分認識擴面征繳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以國家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為依據,依法行政、依法監管、廣泛宣傳、積極引導,突破性地開展工作,打好這場攻堅戰。
(二)部門聯動,形成合力。
社會保險擴面征繳攻堅戰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依據各自職能和職責,切實采取措施督促用人單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實行聯動、形成合力、整體推進。人社部門要加強綜合監督管理和基礎管理,要將擴面征繳的重點單位和參保不規范的用人單位分類報送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在進行年檢、發證等審批環節時要嚴格把關,不參保繳費一律不得辦理。對擴面征繳重點單位和參保不規范的用人單位是否依法參保繳費,由縣社會保險征收稽查局出具統一校驗手續。
(三)強化執法,推動擴面征繳。
執法是有效推進擴面征繳工作的重要措施。擴面征繳工作專班也是聯合執法專班,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執法活動,重點要加大規模企業和雇主較多的個體工商戶的參保擴面工作力度,加大欠繳社保費追繳工作力度,要按照勞動監察程序依法責令整改或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四)及時通報,加強監督。
在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工作中,要充分運用新聞媒體,進行跟蹤報道,樹立典型形象。對拒不執行《社會保險法》的用人單位要曝光,對各個階段的工作情況要及時進行通報,督促用人單位按工作要求落實到位。
- 上一篇:鄉鎮環保工作考評方案
- 下一篇:現代農業生態區發展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