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財鄉用區監管改革方案

時間:2022-03-20 05:31:00

導語:鄉財鄉用區監管改革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鄉財鄉用區監管改革方案

為進一步推進全區公共財政改革,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全面構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公共財政框架,加強對鄉鎮財政的監管,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適應不斷變化的鄉鎮財政形勢,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財政廳關于開展鄉鎮財政管理方式改革試點指導意見的通知》(府廳發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建立公共財政體制和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的要求,改革鄉鎮財政管理方式,逐步完善鄉鎮財政管理體制,規范鄉鎮財政收支行為,促進鄉鎮依法組織收入,合理安排預算支出,控制財政供養人員的不合理增長,緩解鄉鎮財政困難,防范化解鄉鎮債務風險,維護農村基層政權和社會政治穩定,促進區域經濟和社會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預算管理權不變。《預算法》規定,保持一級政府、一級預算。政府在區級財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編制本級預算、決算草案和本級預算的調整方案,組織本級預算的執行。

(二)資金所有權和使用權不變。鎮財政資金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歸鄉鎮,資金結余歸鎮所有;鎮原有的各項債權和債務仍由鎮享有和承擔。

(三)財務審批權不變。屬于鎮級財權和事權范圍內的支出,仍由鎮按規定程序審批。

(四)緩解鎮債務矛盾。根據鎮負債及鎮財力狀況,鎮每年要有計劃地安排一定經費用于償還舊欠債務,并嚴格控制舉借新債,逐步緩解鎮級債務矛盾。

三、主要內容

以鎮為獨立核算主體,實行“預算共編、賬戶統設、集中收付、采購統辦、票據統管、區鎮聯網”的財政管理方式,由區財政局直接管理并監督鎮財政收支。

(一)預算共編

區財政按照年度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提出鎮財政預算安排的指導意見,報區政府批準。鎮政府根據區政府批準的指導意見編制本級預算草案,提交鎮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準,再由鎮財政所及時批復至各單位,同時上報區財政備案。鎮財政預算由鎮人民政府負責執行,在年度預算執行中,鎮政府提出的預算調整方案(草案),需報區財政部門審核;調整數額較大的,需向區政府報告,并按法定程序履行批準手續。

(二)賬戶統設

撤消財政及鎮屬各單位在各金融機構的所有賬戶,由區財政在金融機構統一開設專戶,其他按規定確實需要保留的賬戶,必須報區財政部門批準。

(三)集中收付

全面推行綜合財政預算管理制度,鎮稅收收入直接繳入區級國庫,鎮預算外收入繳入區預算外資金專戶。支出撥付以鎮年度預算及收入狀況為依據,按照“先重點后一般、先人員工資后公用經費、保障專項經費”的原則,將資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單位賬戶。

(四)采購統辦

凡列入區政府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支出,由鎮提出申請和計劃,經區財政局按照年初預算及鎮資金庫存情況審核后,交區政府采購辦集中統一辦理。采購資金由區財政部門直接撥付給供應商。

(五)票據統管

鎮使用的財政票據其管理權全部上收到區財政部門,實行以票管費、票款同行,嚴禁坐收坐支,嚴禁轉移和隱匿各項收入,嚴禁使用自制等不規范票據進行收費和罰款。

(六)區鎮聯網

進一步加快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進程,建立區、鎮財政“鄉財鄉用區監管”局域網,充分運用計算機和網絡技術,開展會計電算化工作,實行網上處理財政業務工作,做到鎮用款網上申請,區財政局通過網絡審核并辦理撥款和查詢,簡化辦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四、配套措施

(一)完善區鎮財政體制

進一步完善區鎮財政體制,幫助鎮實現“五個確保”。同時,采取切實措施,調動和保護鎮發展經濟和組織收入的積極性。

(二)規范鎮財務支出管理

根據鎮收支規模等實際情況,堅持支出執行按預算,追加支出按程序,明確鄉鎮的財政支出范圍,制定各項開支標準;規范和完善財務審批程序,明確鎮財政支出的基本順序,按照“保工資、保運轉、保重點、保穩定”的原則,優先保證人員工資正常發放,嚴格控制會議、招待、車輛、通訊等費用開支,嚴禁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

(三)做好四項清理工作

一是清理人員。清理財政供養人員,減輕財政負擔,嚴格控制財政供養人員的不合理增長。

二是清理票據。將所有票據全部清理上交區財政部門核銷,同時報解所有收入。

三是清理賬戶。對的賬戶進行全面清理,取消鎮政府、財政所及鎮支出范圍內所有單位在金融機構開設的所有賬戶,實行統一核算。

四是清理債權債務。在債務主體不變的前提下,認真核實清理鎮債權債務,并逐一登記造冊報區政府。要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努力消赤減債。在確保人員工資和必要運轉經費的前提下,應安排一定資金用于償還債務,同時嚴格控制新的債務發生。

(四)嚴明改革紀律

應進一步提高對“鄉財鄉用區監管”改革的認識,加強組織領導,規范操作程序,自覺接受監察、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嚴禁在實行“鄉財鄉用區監管”改革之前濫發錢物,一經發現,將追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在改革實施過程中,如發現使用非財政票據、私設“小金庫”、擅自開設銀行賬戶、收入坐支和區鄉收入混庫等現象,區財政將在體制結算中直接劃扣違紀資金,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負責。

五、實施步驟

“鄉財鄉用區監管”改革推行工作主要分制定方案、清理清查、全面實施、總結完善四個階段進行。各階段的工作可以交叉進行或同時進行。

1、制定方案階段。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借鑒兄弟縣區經驗,制定實施方案,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明確崗位職責。

2、清理清查階段。全面清理鎮銀行賬戶,清理各類票據,清理鎮財政供養人員,清理鎮債權債務。

3、全面實施階段。開設新的鎮賬戶,建立“鄉財鄉用區監管”局域網,安裝好財用區監管應用軟件,并對軟件、資金支付等業務進行培訓,鎮所有收支按實施方案的規定管理。

4、總結完善階段。對改革運行情況進行全面總結,提出鞏固完善的意見和建議。

六、組織領導

“鄉財鄉用區監管”改革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為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確保改革平穩順利進行,區委、區政府成立“鄉財鄉用區監管”改革領導小組。區長周智安任組長,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馬力任副組長,區委常委、區政府常務副區長熊保良任常務副組長,成員為主要領導、區財政局、監察局、審計局、人勞局等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辦公地點設在區財政局。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照分工各司其職,切實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區財政局要把“鄉財鄉用區監管”改革工作作為今年工作的一項重點來抓,做好方案制定等各項前期準備工作,認真組織實施;區監察局要加大改革過程中違規違紀的查處力度;區審計局要加強對鎮財務收支及資金運行情況的審計清算;區人勞局要加強鎮人員編制的清查清理,尤其是鎮財政供養人員編制的清理;要高度重視改革的推行,統一思想,全力支持積極參與,確保我區“鄉財鄉用區監管”改革工作的順利實施。